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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十七章 再次案发


  “不是人?”胡力等一众玄天卫脸色诧异的问道,反倒是陆笙更加能接受这个事。连丧尸都出来了,出来个把不是人的玩意完全合理……个屁啊!

  “小兰在最开始就被刘府射杀,但后来事实证明她破棺而出。我与之交手,曾经砍下她的脑袋她都能不死。就算我想怀疑这是什么魔功也怀疑不了了。世上没有哪种魔功,能诡异到这等地步。”

  砍下脑袋都不死,确实已经超出了武功的范畴。就算被一剑刺穿心脏不死也能接受,但砍下脑袋……

  “小兰和刘家无仇无怨,那么刘府的事应该是那个红衣女子指使。如果目的真的如她所说的那样报复社会的话,本君以为她们不可能出手一次之后就此收手。

  胡力!”

  “卑下在!”

  “让徽州的弟兄密切关注,极有可能会有类似的案子发生。”

  散会之后,胡力安排弟兄们去忙了起来,而陆笙来到了青璇的房间。

  玄天府空余的房间很多,但处于对青璇的安全考虑还有小南也想要一个伴,所以两个女子住在了一起。

  还没等陆笙敲门,青璇就已经打开了房门。看到陆笙的笑脸,青璇的眼眶红了。

  又是一个五年,可眼前的男人模样,还是和记忆中的一模一样。

  也许,别说是五年六年,就是十年二十年,陆笙都不会有丝毫改变。

  “青璇好久不见,不请我进去么?”

  “啊?陆大哥请进。”青璇连忙侧开身,让陆笙进去。

  “我有公务,一时走不开让你受委屈了。”虽然,陆笙不亲自来的原因是因为懒,但决不能这么说。所以这谎话说得面不改色,陆笙的皮也比当年厚的多了。

  “没事,如果凶手真的是小兰,那我这一个月的牢狱之灾不冤。”

  “那个小兰是怎么回事?她不是你从小养大的么?”

  “是,她是我从小养大的,所以我根本就想不明白,她怎么就成了凶手,而且还身怀武功了呢?小兰命很苦,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在徐州城的天桥之上。

  那里有很多人,面黄肌瘦。小兰被父母抱着,头上插着稻草。我当时在城中闲逛,在人群中第一眼,我就看到小兰的的眼神。

  那是一种渴求的眼神,那一瞬间,我就有种要拯救她的念头。如果我不救她,她活不下去。

  当时正有青楼在与她父亲讨价还价,区区三两就要谈妥了。

  我这才花了七两银子就买下了她,然后她就一直跟着我。我们既是主仆,也是姐妹。她一直很听话也很懂事,我教她写字,教她弹琴吹箫。可她从什么地方学到的武功呢……”

  “你好好想想,小兰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古怪的?”

  “这……”

  青璇思索了许久,“好像也没有变得古怪,只是最近身体不太好,都春暖花开时节了却经常手脚发冷。所以经常休息,也话语不多了。

  最近戏班在巡演,我确实有些疏忽了。我应该多关心关心她的,如果我多关心她,她可能就不会走上这条路了。”

  “你不要太过于自责,这条路,不是一般人能走上的。既然她走上这条路,无论你关不关心她都一样。”

  离开青璇的房间,陆笙回到胡力为他安排的房间之中。

  不死之身……就算被砍成碎片都能瞬间复原,但又怕雷电……

  陆笙手指轻轻的敲着桌面陷入了沉思。陆笙推测应该是冥皇的人捣鬼,这个推测不是下意识的栽赃,而是冥皇的人基本上都有这个特性。

  不死,是冥王的拿手好戏。从易飘林能滴血重生,到幽冥使者可以死而复生。但这些人都有着强大修为作为凭借。但那个小兰……陆笙叹息的摇了摇头,怎么算她都不够格啊。

  这一夜,悄然的过去。第二天,陆笙在证物室翻找刘家的证物,希望能以此找出其他的线索。为什么要是刘家?这么多人成亲,这么多新娘子,为什么就选择了刘家?

  就算是偶然,但偶然前提也会存在必然性。

  “府君——”证物室的门突然被撞开,胡力神色慌张的出现在证物室外。

  “府君大人,又出事了。”

  “在哪?”陆笙猛的抬起头喝道。

  “久安府!纤大人已经赶过去了。”

  陆笙带着胡力踏剑飞行,胡力也总算体验了一把什么叫飞一般的感觉。本来胡力还打算在路上向陆笙介绍一下案情的。但一开口,狂风就猛地灌入口中。导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来到案发现场,这又是一个大户人家。玄天府的弟兄已经在现场处理工作,隔离带外,围满了黑压压的百姓。

  现场之中,到处张灯结彩,一盏盏红色贴着喜的灯笼,仿佛是对这一户人家的遭遇最黑色的讽刺。

  “这户人家姓胡,在本地属于殷实人家。昨天是胡家的小公子与临镇赵家小姐成亲。胡家大方,邀请了全镇的人去他家喝喜酒,那场面,热闹。就是流水席都办了一百桌。

  按照本地的习俗,第二天一早还有个早点席,镇上的人早早的去了。但胡家却是大门紧闭,原本镇上的人还以为胡家没准备,可突然听到院子里的狗叫个不停。

  镇上的长者犹豫的推开了门,却发现胡家上下包括下人都死了个干净。”

  “死因?”

  “还不知道。”

  “笙哥哥——”小南的声音从里面响起。

  陆笙身形一闪,来到婚房之中。婚房中一对新人以一种诡异的姿势死在床上,两人的表情很……淫荡。似乎是在极度舒爽之中失去了生命。

  但陆笙很快判断出不是因为行房,别问陆笙怎么知道。

  那么由此推断,凶手杀人的手法是一种前所未有,不仅仅杀人,还能让人在一种无以伦比的舒爽中死去。这种死法虽然很美妙,但我想这对新婚夫妇并不想死。

  “你盯得这么仔细干嘛?”陆笙没好气的唬了小南一眼。

  “笙哥哥,我现在是玄天女卫,请不要怀疑我的职业操守!笙哥哥,凶手杀人的手法非常……特殊。会不会是一种类似于极乐散的药?”

  “有这个可能,但极乐散是让人沉静在幻觉之中,而幻觉是和身体的感触有密切联系的。就算服下极乐散,要是被捅一刀也不会舒服。

  两人的脸色超乎寻常的白……是失血过多么?”

  小南连忙抄出身边的匕首,匕首划过,在尸体的手腕上割除一刀伤口。滴答答的清水滴落下来。

  “没有血,但却有这么多水?凶手难道把他们的血都换成了水?这是什么神通?”小南疑惑的问道。

  “这就是血!”陆笙来到尸体前,蹲下盯着地上的一滩透明水渍,尸体手腕上,水渍还在一滴一滴的落下。

  “血?”小南一脸我读书少你别骗我的表情。

  “人的身体进九成的重量就是水,而血液中,水的含量达到九十八九十九。血之所以是红色,因为血液中含有红细胞。如果红细胞被吸干,血的颜色和水没啥区别,或者说其就是水。”

  “这……上学的时候怎么没人教过?”小南瞪着眼睛嘀咕道。

  “因为知道这些的一只手都数的过来。可能除了我没人知道。凶手吸干了死者的红细胞,导致死者缺氧窒息死亡。”

  “缺氧窒息?被捂死的?”

  “红细胞除传递能量营养之外,最大的功能就是传递氧气。人体任何器官都需要氧气,尤其是大脑。没有氧气,细胞就活不了,细胞活不了,你说人还能活么?但是……凶手是怎么做到的?抽取红细胞比抽取血的难度根本不在以一个纬度啊。尸体上都没有伤口么?”

  “没有,都没有。所有的尸体都检查过了,他们仿佛一瞬间死去,没有奔跑,没有慌乱逃窜……”

  “你说上次你正法小兰的时候,她的速度奇快,而且刀枪不入?”

  “对,但对我来说不算刀枪不入,以我的判断,寻常人就算用尽力气也砍不破她的皮肤。而且她的指甲竟然能和我的剑芒硬碰硬,端是厉害。”

  “凶手可能不是人,但是……对着新婚夫妇动手是几个意思?难道冥皇打算从源头上控制人口?特么的,以为杀几个人就能阻止繁衍了?”

  陆笙缓缓的站起身,眼神扫过新房,突然,视线落在新娘子的身上。

  小南看着陆笙的眼神,突然展颜一笑,“笙哥哥,这新娘子其实还很漂亮的。”

  “脸白的跟鬼一样,没看出来。”说着伸出手,摘下新娘子头顶上的梨花状珠花发钗。

  “这洞房花烛夜,新娘子理应一身喜气的红色。为何头上会插着这么一株白色的发钗?”

  “我拿去问问。”小南接过发钗走出房门。

  很快,询问的结果回来了,因为新娘子被接来之后就盖着红盖头,所以没人知道头上有没有插着这发钗。但按老人的说法,应该不会戴。

  因为新婚见白不详,他们喝喜酒的人也都自觉的不穿白色的衣服。新娘子没理由不注意的。

  “这么说,这枚发钗是凶手留下的了?”

  “大人,有进展了!”突然,胡力冲进房间,满脸振奋的说道,“外面有个女子,她说她知道凶手是谁,还说是她亲眼看到的。”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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