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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你要是不喜欢,我们就换


沈朝惜有点自责。

看他这样子。

怎么像是被她辜负了?

然后来找自己对他负责的样子啊。

她想了想,白皙绝美的脸,被午后的阳光笼罩着,好似薄雾一样。

“那天,我喝多了酒,记不太清了。”

沈朝惜看着他说,眸色有些晦暗不明,她的声音也含糊不清的。

“你要是觉得,比较吃亏的话,我也可以让你亲回来。”

“毕竟,去玩嘛,又不是玩不起,你说呢?”

她说这话的时候,还对视上了陆云洲漆黑的一双眼,她的眼睛淡淡的。

分明是很深情的一双桃花眼,可她的眼睛里,绝没有半点情意。

男人肤色偏白,白皙的脖颈露出来的喉结凸起,他薄唇轻抿着,一双漆黑的眼眸藏在薄雾中。

面色淡然的,听着眼前小姑娘说着负心的话。

“嗯。”陆云洲应声。

他的身姿挺拔而矜贵,清冷中,如同一棵峭壁上的松树,给人以沉稳冷静的感觉。

就这样听着她说完这句话,喉结滑动了一下,沈朝惜蹙着眉,视线落在了他的喉结上。

“都是成年人了。”

沈朝惜眉心蹙了起来,她听着男人低沉而充满了磁性的嗓音。

脑海里,倏然浮现出,那天晚上,她的唇瓣,带有湿濡的触感,落在了他的诱人喉结之上。

还怪让人脸红的。

她那天怎么就,脑子被雷给劈了呢。

对他的喉结下手,她也真是做得出来啊?

她那天喝酒了吗?

好像是喝了点。

但不至于上头啊。

“我们有婚约在身上。”

他的眼眸里溢出来的情绪,好似峭壁上忽然起了雾,薄薄的,不见迷踪的轻柔中,带有着冷感。

“被朝朝亲,不算吃亏。”

陆云洲神情淡然的脸庞上,一双幽深的眼眸,眸底一片风平浪静。

好似无意中,掠过了一缕微妙的幽光,也是一闪而逝,令人难以察觉到。

他的声音低沉,充满了性感的磁性,加上那滑动的喉结,在日光下白皙诱人。

沈朝惜眉心拧紧了。

以前,他不是总是冷着一张脸,话也很少的吗。

怎么今天跟爷爷吃了一顿饭,就信口胡说上了?

而且,朝朝?

他是怎么能脸不红心不跳的,说出这样的话来的?

看来还是她失算了啊。

“大小姐……”

就在这时,一束明暗光影斜过来,打在了沈朝惜的脸上。

她回头,就看到了沈家的佣人,跑过来,并且对她说。

“大小姐,陆少爷,小姐的行李已经收拾好了。”

“并且老爷还说,如果大小姐在御清园有什么住的不惯的地方,是可以回家来看看的。”

沈朝惜:回家,来看看?

她还是他的亲孙女吗?

并且连行李都已经让人给她收拾好了。

就差没把她直接打包,扔到御清园里去了。

看来爷爷这回是吃了秤砣铁了心。

要把她扫地出门了。

也好。

反正就要到秋季的军演了。

她被总军区上面强行休假三个月,说是她在执行任务中受伤,让她好好养身体。

眼看着,也快要满三个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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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去说了吗?”

沈老爷子躲在湖边的大树后面,偷看着树荫下的两个人。

而那名佣人跑回来,对沈老爷子说:“老爷,已经跟大小姐说了。”

“那就好,那就好啊。”

沈老爷子心满意足的,背过手去,往休息的凉亭方向走了。

殊不知,沈朝惜清冷的一双眸,在听到佣人的话以后。

静静看向了湖边,某转身离开的老头。

#

把行李放在车上以后,一路驶向京城中心区域,穿过了繁华的商业区。

就是周围绿荫笼罩的单独的,联排别墅。

到了御清园,车停下来,而前方是一个花园的大门,门牌号写着,御清园,339号。

御清园,是陆云洲自己的住处。

他从成年后,就搬出来了。

并不是住在陆家。

所以沈朝惜搬过去跟他一起住,其实也就是两个人搭伙作伴而已。

沈朝惜是这样想的。

但是来到御清园的时候,陆云洲脚步停下来,他看着她,眉心蹙了一下。

“怎么了?”

“你以前,也是一个人住吗。”

沈朝惜低软的声音,她眸色复杂,盯着眼前灰色调的背景墙,还有落地窗,有些空旷。

“嗯。”

陆云洲低冷的声音。

御清园,是京城寸土寸金的地方。

而陆云洲这个是一个联排别墅,前面带着花园,总共有两层。

没有像那些中规中矩的独栋别墅那样宽,但是也足够大的了。

“不喜欢?”

陆云洲看到小姑娘的踌躇,眉头皱起来,语气里难掩担忧的情绪。

沈朝惜:“不是,有点冷清。”

能不冷清吗。

这里之前都没有人住。

每一次都是等陆云洲回来,才喊了人打扫干净。

他以前常年在军区,根本没有时间回来住。

所以这里的一切布置,都是原始的,灰色调。

看到这个,沈朝惜眸色一暗,仿佛心中生出了某个想法。

呵,不是要一起住吗。

那我就让你看看,我能有多麻烦。

就在她打量着这个地方的时候,身后传来男人压低了的声音,仿佛没有底线似的。

“你要是不喜欢,我们就换。”

听到这个话,沈朝惜回过头,看了眼从身后上前来的陆云洲。

别墅内空旷,很多东西都还没买全,好似还能看到落地窗外,洒落进来的阳光,有一半映在了男人白皙俊美的脸上。

他走到她的身边,然后将她的白色行李箱放在了客厅里,又给沈朝惜拿来了一双换的拖鞋。

等沈朝惜低头的时候,就看到男人弯下腰,高大笔挺的身影,眉眼清冷,在她面前放了一双粉色的拖鞋,他低声解释说。

“不知道你喜欢什么颜色,就买了这个。”

其实,别墅里他以前也不经常住,所以很多东西都是缺少的。

后来他回到京城,住在御清园里,也就买了一些基本上男人要用到的日常用品。

但是女生的东西,是绝对没有的。

所以他临时,去给她买了拖鞋,放在了这里。

沈朝惜看到男人弯下腰的时候。

就注意到了他手上拿着的兔子拖鞋,有两只软绵绵的毛球耳朵。

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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