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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口红


“谢先生,住手!”

  就在谢悄要扣下扳机之时,一道蹩脚的呼喊声传来。

  谢悄的手一顿。

  宋云矜扭头看去,却见一名洋人飞快朝他们跑来,他的样子看起来有点熟……

  宋云矜稍一回忆,便从记忆中翻出此人的资料。

  “兰贝尔先生。”谢悄的枪收了回去,转身迎向来者。

  法兰西医生兰贝尔,也是李局长的上峰。

  “谢先生,这中间可能有什么误会。”兰贝尔朝谢悄道,“不如先说明白了再动手?”

  “兰贝尔先生,你我相识也有一段时日,最是清楚我的脾性,我不喜欢冤枉旁人,但也不喜欢旁人冤枉我。”谢悄指着宋汝臣,“但是这个东西,竟然要污蔑我。”

  宋汝臣本已经吓得瘫软,此刻看到兰贝尔,登时如获救星,颤抖着手臂,指着谢悄道:“兰贝尔先生,我……我没有污蔑他们,他们都是乱党!”

  “宋队长你真是好没道理。”一直站在余程风和车子之间的宋云矜,忽然走到宋汝臣面前,不满道,“我们不过站在这里说着话,你就说我们是乱党,那你们站在这里这么久,不也是乱党?”

  宋汝臣喘着粗气看向宋云矜,道:“冉小姐确定只是站着说话,那敢问你这身上的血迹,是从何而来?”

  谢悄看向宋云矜,便见她月色旗袍上,沾着一两片血迹,显是方才那名受伤青年留下的。

  宋云矜垂首看了一下,冷冷一笑:“血迹?”

  “不仅仅是你,余家主身上,也有血迹。”宋汝臣看到谢悄的面色阴沉,便知道自己抓住了他们的软肋,顿时得意非凡。

  就算他们权势再大,也不可能当着十来名巡捕的面杀人,那样一来就等于坐实他们的罪名。

  更何况还有兰贝尔医生在这里撑腰。

  洋人要是死在华夏的土地上,整个城市都要遭殃。

  “真是奇怪,光凭血迹,你就认定我们是乱党?”余程风肃然看向兰贝尔,“巡捕房这样断案,实在叫我们这些百姓害怕。”

  “你少装模作样!刚才我们的人,打伤了几名乱党,其中一个受伤的就往这里跑了。”宋汝臣越说越得意,“你们根本无法解释清楚,自己身上的血迹。”

  “你就能解释的清楚?”宋云矜反问道。

  “当然,出现血迹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受伤的乱党,要么,是他们的同党!”

  不论是哪一种,都和乱党有关系,他们都逃不掉!

  宋汝臣得意洋洋地看着宋云矜阴沉的脸,只等着宋云矜他们开口求饶,他就可以将他们尽数拿捏,还能报父亲宋国锋被羞辱之仇。

  “我本来以为宋队长,是少有的智慧之辈,处事谨慎、观察入微,今天才发现,自己看错了人。”宋云矜冷冷地嘲讽着。

  “我是怎么样的人,不需要你一个女人来评断。”宋汝臣毫不客气反驳道。

  “我只是好奇,凭你的本事,是怎么坐上这个位置的。”宋云矜口中满是嘲讽,“眼盲心瞎之人当了队长,对你手下的巡捕们,简直是巨大的羞辱。对你的上峰而言,也是巨大的麻烦。”

  兰贝尔的脸同样阴沉沉的:“宋队长,我需要你把话说明白了。”

  “兰贝尔先生,您不要听冉明姬的胡言乱语。”宋汝臣听她说得越加直白,脸色已然难看,待被兰贝尔训斥,更加着急,“冉明姬,就算你使尽浑身解数,也解释不清楚你身上的血迹。”

  “宋队长,世界上造成红色污渍的原因有很多种。血迹是红色的,颜料也有红色的,铁锈、油漆,红酒,都会造成红色的污渍。”

  “冉小姐,我知道你巧舌如簧,但是在我面前是没有用的,我不会被你混淆是非。”宋汝臣毫不客气打断她。

  “宋队长是不相信?”宋云矜挑眉反问道。

  宋汝臣见识过她的厉害,自然不想再让她说下去,到时候大家都会跟着她的节奏走,为此,他道:“你说的这些,当然可以做到,但你所说的那些东西,现在可都不在手头上。”

  宋云矜不慌不忙地扯起衣服,毫不遮掩的展现着,衣摆上的那处红色污渍,凑到宋汝臣面前:“你管这叫血迹?”

  “这么鲜艳的红色,分明就是乱党的血迹,你休想狡辩!”宋汝臣根本不想看一眼。

  “红色就是乱党的血迹?”宋云矜意味深长地看着宋汝臣,忽然间朝他身上用力刮了一下,她的手指过处,便出现一道鲜红的痕迹。

  宋汝臣大惊,想要避开,却被余程风一把扣住。

  他本以为自己是巡警队长,力道和身手都比常人要好,余程风这种养尊处优的人,更是个草包架子,不足为惧。

  哪曾想他被余程风控制着,挣扎了好几下都没有脱身,只能任由着宋云矜的手,在他的身上接连着刮了好几下,直把他的衬衫都涂红了,这才甩着手道:“好了,你身上的血迹比我们还要多了,你现在也是乱党的同伙!”

  宋汝臣连同众巡捕看着红色的衬衫,顿时懵了。

  有人忍不住凑过来,拉起衬衫仔细翻看,又闻了闻,这才小心翼翼开口:“冉小姐,这……这红彤彤的,还带着香味,是什么东西?”

  宋云矜摊开手,将手中的东西展示给众人看。

  却见她细嫩洁白的手心,放着一根大约手指长的圆管,顶部露出一截红艳艳的膏体。

  兰贝尔看到此物,脱口便道:“这是口红!”

  “兰贝尔先生慧眼,它名为口红,也就是华夏女子常用的口脂,这是我法兰西的朋友送给我的礼物。”宋云矜将口红伸到兰贝尔面前。

  兰贝尔定睛一看:“没错,的确是口红,这个牌子在法兰西的名声很响。”

  “它也是鲜红的。”宋云矜说着,拿起口红随手在余程风的身上划了一下,一道鲜红的痕迹,便印在了他的衬衫上。

  宋云矜朝宋汝臣漠然开口:“把口红当血迹,宋队长的能力,我算是见识了。”

  宋汝臣却不罢休:“这么贵的东西,拿来这么糟蹋?冉小姐,你当我是傻子么?”

  “你不是傻,你是穷。”宋云矜嘲笑地看着他,“不是所有人,都把漂洋过海的洋货当宝贝,这玩意儿在我家里一大堆,随地扔。”

  说着,她随手又在余程风的衣服上画了几道,那鲜艳的红色,刺得宋汝臣眼睛发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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