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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新邻居


现在阮家别墅正厅最显眼的地方原来的古画也已经被换成了锦旗,原本的装修风格都变味儿了,看起来滑稽得很。

  阮绵说不要挂这些个东西多么尴尬,收起来就好。

  但这个意见被阮家所有人一致驳回,显然大家对家里这个新风格非常满意。

  就连之前最理性的阮杉月都大点其头,表示这么挂非常好。

  一旦有人问起,她便矜持点头:“是的,上面说的是我姐姐。”

  她这副不理智的样子让她的面相都变了,知性光环-1。

  现在可好,阮氏内部和圈儿里很多跟阮家走得近的都知道了“热心市民阮女士”就是阮绵,甚至有些不那么熟的也知道了,并礼貌性的发来贺电。

  然后阮修诚还要装模作样的谦虚一番:“这孩子也是主意大,一个人悄悄的去做这么危险的事情,让家里人多么担心!”

  “唉,其实这都没什么,她也是做了应该做的,这种事谁见了也不会袖手旁观的。”

  “对,我女儿啊就是有些侠气,没办法哈哈,她大啦,做父母的不能拘束她,想做什么就做嘛……”

  阮绵亲眼见过他接电话“谦虚”时的表情,左脸写着“得”,右脸写着“意”,但凡上点儿道的都得多夸几句满足他的虚荣心。

  阮修诚说了,阮家的女儿不怕高调,不优秀时尚且能硬吹出三分花来,现在是真优秀,为什么不能让别人知道?

  总之就搞得她很无语。

  不过阮修诚这么一搞,外面“真千金回归,假千金注定惨淡收场”的说法就显得站不住脚。

  阮家人对她的重视摆在了明面儿上,圈儿内的人只要脑壳不坏,就不会再因为“真假千金”的事而轻视她。

  她一个假女儿尚且如此,步峥这个真儿子却好像是个隐形的,一点水花都没有。

  *

  新邻居入住的时候,正巧阮绵刚从猫窝炼丹回来,跟隔壁门口的步峥面面相觑:“新住户是你?”

  步峥笑意温和:“是啊,我该说缘分很奇妙还是世界好小?”

  阮绵:“……”

  怪不得那天步峥送她回来的时候脸色有些奇怪。

  行吧,邻居是个熟人,比不知性情的陌生人好,阮绵对步峥的印象也很不错。

  她又想到,这下子岑云生那个怂货想找步峥就更方便了。

  回来有一段时间了,岑云生说好要找步峥说句话、送个礼,但一直也没去。

  问就是近乡情怯,怕对方根本不是席骞,又怕兄弟不认得他。

  阮绵说人家不管是不是席骞都必然不认得你。

  亏得她还特地帮这货打了提前量。

  被扎了心的岑云生就蹲墙角忧郁脸,反正就是不敢动。

  方老六抱着肠子说第一次见岑老大这么怂,被岑云生逮住当成出气筒一顿暴锤,把舒阳笑得头都掉了。

  阮绵看了看步峥:“你直接住?不重新装修吗?”

  步峥微笑:“里面装得挺好了,我不在意这些,就不折腾了。

  对了,今天我第一天住进来,如果不介意,中午可以一起来吃个便饭吗?

  我下厨,就当是帮我暖房。”

  阮绵有些意外:“你会做饭?”

  步峥又笑笑:“会一点家常菜,手艺一般。”

  他似乎是知道阮绵不喜人多,又补充道:“我没什么朋友,也没请别人,你如果有时间,就我们两人简单吃一点。

  如果可以,希望小黑也能来,我给它准备猫饭。”

  如果是别人,阮绵可能不会理会,但她对这个帅气的(划掉)步家大郎一直有些怜爱,想着他跟自己这种习惯一个人住一个山头儿的人不一样,一个人搬家、一个人住怪可怜的,便就点了点头。

  步峥话说出口,才又想到自己这样突兀的邀请一个女生到家里实在有些冒昧了。

  正想着怎么开口找补略过这个话题,免得让阮绵觉得自己轻浮或者不怀好意,却见阮绵轻点了下头,还说会带小黑一起去。

  他站在原地看着阮绵的背影消失,不自觉的笑了出来,那笑意直达眼底,两只眼睛都弯起了小小的弧度。

  阮绵是个言而有信的人,扔下眼巴巴趴在鬼室门口的岑怂怂,准时带了小黑去赴宴。

  步峥的家里跟她家一样,就是个精致的样版房,漂亮,但没有人气。

  而步峥也是说到做到,真的准备了丰盛的猫饭,桌子上也摆满了菜肴。

  此时他身上系着个黑色的围裙,更显腰身劲瘦……哦不,他系着围裙,手里还拿着汤勺,满屋的饭菜香,让这个冷冰冰的房子多了丝烟火气。

  他把阮绵迎进饭厅,从厨房里端出一个大汤碗放在一桌子菜中间,温声笑道:“刚搬来第一天,准备不充分,简单吃一点。”

  阮绵看了看菜色,确实大多是家常菜,但这数量和质量可一点也不像“准备不充分”的“简单吃一点”。

  单说他最后端出来的那碗鱼汤,汤色已经熬成了奶白,装在精致的瓷碗里,鲜香的气味直往鼻子里钻。

  阮绵真的震惊了,看步峥平时那副“温和的厌世”样子完全不像个居家型的人。

  然而事实摆在眼前,不相信也不行。

  不得不说,步峥的手艺还真不错。

  阮绵自从搬出阮家就一直在外面吃或是点餐,这还是第一次在不回阮家的情况下吃一顿正经饭菜。

  小黑跟着个自己吃饭都难的主子,进食这种事一直是自己解决。

  除了去谢星驰那里,它平时根本吃不到这么正式的饭,里面的鱼肉甚至都被剔去了刺。

  还有一点非常难得,从小交下的朋友和知道它是猫妖把它当伙伴的阮绵就算了,步峥竟也没把它当宠物看。

  他专门给它准备了餐椅和小桌子,小饭碗很精致,看着就不是便宜东西,并不比桌子上用的那套餐具差,完全就是个小客人的待遇。

  它有些感动了,并且对于自己嘲笑人家喜欢粉色的事更加愧疚。

  喜欢粉色怎么了?

  猛男没有喜欢粉色的权力吗?

  看看!喜欢粉色的男人多么心细!

  这明明是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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