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在我这里,你永远不需要做任何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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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包厢内,气氛轻松诙谐。阿昊坐在饭桌上一言不发,而铅华作为此次的中间人,更多的是在倾听其余人的专业对话。
饭后,朗桑和随行几人下榻了华尔道夫酒店。而阿昊则开车载着铅华返回墨本科恩庄园。
见到阿昊给铅华开车门时动作小心细致,宋颜书微微一愣。他只记得前些日子在南诏古城见到的那个霸道强势的男人,这两个男人之间互相认识吗?他心中虽有疑惑,但也并未多想。
回到家,陆尽斜躺在卧室的沙发上,手中拿着一本书,但眼神却时不时地飘向门外。见到铅华推门而入,他轻轻放下书,缓缓地起身,迈着沉稳的步伐走向她。
“怎么样?”他轻声问道,眼神中透露出关切。
“挺好的,大家谈得很开心,明天就正式签字了。”铅华微笑着回答道。
“阿昊已经说了,我是问你怎么样?今天吃饭有吐吗?”陆尽的语气中带着一丝紧张。
她轻轻摇头,柔声道:“没有,我很好。”
陆尽闻言,松了一口气,他温柔地将铅华搂进怀里,让她的头埋进自己的胸口。铅华依偎在他的怀里,听着他有力的心跳声。她轻轻抬起头,看着他深邃的眼眸,温柔的呢喃道:“谢谢你,阿尽。”
陆尽低头吻了吻她的额头,嘴角勾起一抹得意的笑容:“知道你男人好啦。”
铅华轻轻点头,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奥,对了,朗桑问我们什么时候回曼谷?”铅华抬头看向陆尽。
陆尽目光深邃地看着她,缓缓开口道:“以后我们长时间应该住在美国了。”
铅华微微一愣,有些不解地问道:“不回去了吗?那边的产业怎么办?”
“以后东南亚的产业包括陆氏集团和远兴社都会交给阿昊打理。”陆尽解释道。
“那阿成和乔是不是会在那边辅佐他?”铅华继续追问。
“等东南亚形势稳定了,他们会调到南美洲去。”陆尽的语气中透露出一丝果断。
蓦然,他轻轻地捧起她的手,眼中满是温柔与宠溺:“你想回去吗?”
她凝视着他的眼睛,眼神中充满了柔情和爱意:“你在哪,我就在哪。”
陆尽只觉得心底涌起一股暖流,仿佛被阳光温柔地包裹着。
“阿尽,是不是因为我说阿昊喜欢朗桑,所以你就将他留在了曼谷了呀?”铅华突然调皮地笑着问道。
陆尽宠溺地刮了刮她的鼻子:“你想多了,宝贝。”
“难道不是吗?以前你走到哪,阿昊就跟到哪?”铅华有些不服气地说道。
陆尽微微一笑,解释道:“你知道阿昊为什么姓陆吗?”
铅华摇了摇头。
“他是我义父从曼谷带回来的,刚进雇佣兵的时候,他还叫原来的名字,曾昊。但是你也知道,干我们这一行的,为了防止家人被人报复,都会改名或者换姓。所以我就就将‘陆’字赐于他。”
“那你为什么没改?”
“我命比较硬,更何况远兴社谁敢去报复。”陆尽解释道,“阿昊做事比较沉稳,这也是为什么我回到曼谷一直带着他的原因。我一开始就计划以后东南亚的生意包括陆家的一切都交给他打理。”陆尽的语气中透露出对阿昊的信任和期待。
铅华听了陆尽的解释,她豁然开朗:“哦,看来是我多想了,不过这样也挺好,要是你将阿昊调到其他地方,他和朗桑估计就没机会了。”
陆尽听后微微一笑:“这些年我给阿昊的财富根本不是朗桑能比的。朗桑跟着他不吃亏。”
铅华轻轻蹙眉:“可是朗桑的家人毕竟在曼谷啊。”
“女人难道不应该跟着男人走吗?你们Z国不是有句古话叫做‘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吗?’”
铅华闻言,生气的撅起小嘴反驳道:“你为什么就认为女人一定要跟着男人走呢?女性可以是花,也可以是山。为什么就不能男人为了女人放弃事业,而一定要女人做出牺牲吗?”
陆尽饶有兴致的看着她没有说话,他的女人总是能给他灌输一大堆他知道但不认同的道理,但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竟然开始享受她阳光般明媚的说教。
说话间,铅华的余光不经意地瞟到了房间的一角,那里不知何时多了一长排书柜。她的眼中闪过一丝惊讶,转身望向陆尽,问道:“阿尽,这个是今天放进来的吗?”
陆尽微微点头,眼中带着一丝宠溺:“嗯,知道你喜欢看书,就让管家在卧室也安排了。”
铅华轻轻挣开陆尽的怀抱,走了过去,陆尽则像护着小猫一样,轻轻地跟在她的身后,目光始终锁定在她的身上。
由于此间卧室比陆宅的卧室大很多,书架自然比原先那个要大不少。铅华的目光从一排排书籍上轻轻掠过,书籍大抵分为了文学类和医学类。
“阿尽,怎么没有枪械类的呢?”她回头看向陆尽,眼中带着一丝期待。
陆尽淡淡地回答道:“没让他们放。”
铅华轻轻地‘奥’了一声,眼中闪过一丝淡淡的失望。陆尽见状,心中微微一动,走上前来,轻轻握住她的手。“以前你想了解我的生活,刻意逼着自己去看自己不感兴趣的东西。其实根本没有必要,在我这里,你永远不需要做任何将就。”他深情地看着她,眼中满是宠溺。
铅华听到他的话,嘴角勾起一抹笑意,但随即又‘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阿尽,你知道你什么时候最可爱吗?”
“什么时候?”男人皱起了眉,内心OS道:我有可爱的时候吗?
“自以为是的时候。”她的眼神中闪烁着调皮的光芒,似在捉弄他。“你为什么觉得我是因为想了解你的生活才去看那些枪械书籍呢?”
“难道不是吗?”陆尽反问。
女人抿嘴一笑:“你就没有想过,是我本身就对这类书籍感兴趣吗?”
“真的?”
铅华点了点头,“你还记得,你有一次考我,其实很多内容,我之前就知道了,所以面对你的提问才能应答自如。我承认,相比于正常人我算是聪明,但是那么厚的一本书,我怎么可能半个小时背下来呢?”
陆尽听后,震惊不已。他这才发现,原来自己一直没能真正了解她的喜好。
说着,铅华突然将手伸进了陆尽的裤兜,掏出了那个刻有他们名字的打火机。
“阿尽,还记得你的生日礼物,我上次是怎么赢来的吗?”铅华轻启薄唇,将手中的打火机点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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