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认作干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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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母瞬间反应过来,带着欣喜的眼神望着洛云樱。
“樱樱,你愿意吗?阿姨是真的喜欢你。”
宋父也笑眯眯地望着洛云樱。
他知道老婆做梦都想拥有一个漂亮可爱的女儿陪在她身边。
洛云樱自是感觉到宋阿姨和宋叔叔是发在真心的喜欢自己,而不是因着宋博文的关系。
当然跟宋博文还是有一定关系的,要不是宋博文,宋阿姨和宋叔叔也不会认识她。
她抬眼看向宋博文。
宋博文暖暖一笑,温声说道:“跟随自己的心意决定就好。”
“跟随自己的心意?”洛云樱喃喃重复了一句。
这还是头一次,有人对洛云樱说出这样贴心的话。
从来都是自己被动的做选择,而这次……
洛云樱随即笑眼弯弯地看向宋阿姨,声音甜甜地说道:“阿姨,我愿意。”
“哎哎。”宋母高兴地拉着洛云樱的手笑不拢嘴。
“老宋,你去将我的那个手链拿出来。”
片刻后,宋叔叔拿着一个红色的锦盒走了过来。
“给。”
宋母接过锦盒打开,将手链拿出来,亲手戴到洛云樱的手腕上,一脸的慈爱。
一看这手链,洛云樱就知道它一定很贵,她不能收。
何况今天自己还是空手过来的,怎么好意思收宋阿姨的礼物了!
宋阿姨喜欢自己是一回事,但是自己接收礼物又是另一回事。
如果便宜,洛云樱定是乐呵呵地收下,可是这条也太贵重了,她不能收。
“阿姨,这不合适?”洛云樱赶忙将手链从手腕上取下来。
“樱樱,你可是反悔了?还是嫌弃阿姨送的手链不好看?”宋母眼里带上了点点泪花。
她是真的喜欢这孩子,起先她也是希望儿子能将洛云樱拐来做她的儿媳妇。
但是通过刚刚的暗暗观察,她敏锐地发现,这姑娘看儿子的眼神没有爱恋,只要单纯的欣赏与依赖。
也就是将博文当成自己的哥哥来对待了。
做不成儿媳妇,做个女儿也挺好啊!
宋母看着如此懂事知礼的洛云樱,是越看越喜欢,越看越满意。
“收下吧,既是我妈给你的,你就放心大胆地收下。”宋博文温润的目光停留在洛云樱身上,带着隐秘的宠溺。
宋父也是一脸的赞同。
宋阿姨和宋叔叔都这样试了,洛云樱也不好意思再出声拒绝,何况学长也赞同,洛云樱便高高兴兴地收下手链。
心下决定,等下一次再过来时,一定给宋阿姨买份和这款手链差不多价位的礼物带来。
“谢谢干妈!”
“哎,好闺女。”宋母抹了一把眼泪,高兴的拥过洛云樱,爱怜地揉着洛云樱的脑袋。
洛云樱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出趟门,还会有这样的际遇,平白多一对疼爱自己的叔叔和阿姨。
被宋阿姨抱着的瞬间,洛云樱仿佛回到了十年前的那个夜晚,那时妈妈也是这样抱着自己,轻轻地揉着自己的脑袋。
说着世间最温柔的话,将自己和弟弟哄睡。
结果第二天天一亮,妈妈丢下她和弟弟,只就带着妹妹离开了。
任凭她和弟弟怎么哭泣,妈妈再也没有回来过,一次也没有。
……
博文你愣着干啥,赶快订一家餐厅,我们全家人一起吃顿饭。
宋母眼睛带笑催促道。
“妈,樱樱下午就要回去。恐怕时间来不及,下次吧!”
宋博文对母亲很是尊敬。
“这,樱樱可不可以晚点走?”
“干妈,等下次过来,我一定好好陪陪你们。”
墨煜辰是一个很有时间观念的人,她不想因为这些事情再跟他发生摩擦。
宋母也知道孩子们的工作重要,只不过,她就是想跟樱樱多呆一会,才会出口挽留的。
“好,下次一定要过来。干妈给你做好吃的,带上弟弟。”
“干妈,你还知道我有个弟弟?”
洛云樱抬眼看向宋博文,暗道学长倒是对自己的情况知道得挺多的。
宋博文眼睛微微一闪,将手放到嘴唇上,微微咳了一下,才温声说道:“我也是无意间知道的。”
他绝不会承认自己是主动打听别人才知道的。
墨煜辰眼神落到自己的手腕上,这都过去一个小时,还没选好吗?
这哪是选书,分明是背着自己偷偷去私会吗?
越想心里越气,面上又不能显露分毫,怕被洛云樱的小姨看出来。
洛云樱的小姨本身就对自己不太满意,要是自己再不好好表现一下,估计她会立刻押着自己和洛云樱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洛云樱的这小姨倒是对洛云樱挺好的,不像洛云樱的父亲。
想到洛云樱的父亲,墨煜辰的眸子又深了几分。
“走吧,我带你去选书,不然有人该等急了。”
宋博文掩下心里的情绪,笑着说道。
宋博文的书房跟墨煜的书房比起来,小了那么一点点,不过很干净,书的种类也很多。
书虽然多,但是一点也不乱。
所有书籍都被宋博文分门别类地摆放好,找起来很容易。
“学长,没想到你工作严谨,打理书房也是如此严谨。”
洛云樱心里又冒起了崇拜的小泡泡。
“你呀?怎么还叫我学长,该改口了。”
“博文哥。”洛云樱爽快地叫了一声,总算是可以光明正大地叫宋学长为哥哥了。
以后我洛云樱也是有哥哥的人了,而且还是一名很帅气的哥哥。
洛云樱觉得自己最近几个月似乎都能遇到贵人,真是好运爆棚。
宋博文把几本选好的书籍放到洛云樱手上,温润地说道:“你可知你刚刚说的话,已将自己是个不爱打理书房的小懒猫形象透露给别人了。”
洛云樱微微一愣,“才没有了,只是跟学长的比起来,我的书房稍微乱了那么一丢丢。”
宋博文没有再说话,而是浅笑着看洛云樱挑选书籍,目光专注又柔和。
书本就是宋博文提前挑选过的,选起来很容易。
洛云樱挑简单实用的拿了几本,太深奥的没必要,自己也就是一个业余爱好者而已。
选好书,洛云樱一抬头,就看到宋博文温暖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
她一愣神,“公子温润如玉”大概说的就是宋学长这样的人吧!
这样的人只可远观,不可近读,还好他现在是自己的哥哥了,不仅可以近观还可以讨糖吃。
“这还有着两本,一并带上。”
洛云樱一看是写作方面的书籍,“博文哥,你也爱好写作?”
“嗯!偶尔也写一些随笔散文什么的。”
“真的吗?”洛云樱眼里再次泛起了星星。
“真的,还发表了几篇。”
宋博文淡定地说道,那都是他闲暇时,无聊打发时间写的。
“还是博文哥厉害,我也投了一部中篇小说在报社,前几天才刚刚过稿。”
“加油!”
宋博文握起自己的拳头,“我们家樱樱将来一定会成为一名优秀的大作家。”
“谢谢博文哥,我会的。”
“以后写东西遇到瓶颈,也可以跟我来讨论,说不定我还能给你出出主意了?”
宋博文因为自己和洛云樱之间又有了一个共同爱好而窃喜。
“好呀!”
洛云樱自然是愿意的,写作这东西有时候确实很枯燥,也很容易卡文,要是有一个人给自己出出主意也挺好的。
“那我就先过去了,下午还要赶回去。”
两人一同出了书房。
看着并排走出来的俊男靓女,宋母脸上的笑意再也止不住,慢慢溢出了嘴角。
“一儿一女,真好。”
将手里装得满满当当的包包放到儿子手上,“这些是我给樱樱带的一些零嘴,你给帮忙拿过去。”
“干妈。”洛云樱上前主动抱住宋母,轻声叫道。
“嗯,走吧,记得常回来看看我。”
“我会的,干妈。”洛云樱眼圈也红了,这就是被人牵挂的滋味吗?
除了小姨,好像已经很久没有人对自己这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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