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席家之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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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熊起让夏叶拿着东西进门,然后让在村子里玩,看见他们回来的时候跟着他们一起来的熊孩子们去找石庄和秋树,让他们过来一趟。刚好现在快中午了,他准备做顿饭让大家聚在一起吃一顿。
毕竟这还是昨天晚上就该吃的,只不过想着石庄和秋树两人要赶着回去见家人,所以他没有留着他们而已。
席之墨毕竟也是熊起的旧识,很显然是知道熊起的手艺的,当年唐浅裳说出菜谱,大多数都是熊起做出来的,所以席之墨对熊起要亲自做午饭非常的赞成。
席之墨兴致勃勃地围观熊起的家,前院到后院都看了一遍,显然对这种农家院子非常的感兴趣。熊起的家虽然盖了青砖大瓦房,可是格局还是跟普通的农家院子差不多的,没有跟城里的几进院子一样的盖,不是说熊起没有那个钱,也不是说在岭树村盖不出来,而是熊起不想盖那样的房子。
后来他也曾经跟夏叶说过这件事,夏叶也很明确的表示这个房子她很喜欢,以后她就打算这个房子里养老了,如果以后真的有孩子了,住不下去了,那么就让孩子自己在别的地方盖房子。按照熊起和夏叶的展望,他们的孩子在成亲之后都会搬出去,自己盖房子娶媳妇什么的,然后他们也许会留下一个孩子给他们养老,但是也许不会,都让他们搬出去住。反正他们相信自己的孩子不可能是狼心狗肺的东西,即使以后自己住了也会好好的给他们养老的,反正他们都不急。
更何况,现在连孩子都没影儿呢,不着急。于是,熊起跟夏叶达成共识,这个房子不需要改变,前院后院种菜养家禽什么的都可以,不需要改变太多了。
席之墨没有见过这样的格局的房子,他不是没见过农家院子的,毕竟跟将军夫人打交道,将军夫人就是住在农村的,她家刚开始的院子也是很穷的。后来将军夫人盖了大房子也是跟城里一样的几进的院子那样的格局的,跟熊起这样的差别很大。毕竟,将军夫人家的人口很多,还有长工下人什么的,需要很大的房子才能住下的。而熊起他们只有他们夫妻俩,不需要那么大的地方,席之墨也很理解。但是,席之墨还是很好奇的。
他自己的家也是很大的房子,不仅是席家的祖宅,还有他父亲当年买的房子,他自己名下的别院等等的很多的宅子都是很大的,从来都没有像熊家这样温馨的。也许当年的墨将军跟唐姑娘成亲的时候,那个小小的农家小院还是很温馨的,但是后来盖了大房子,住了那么多人之后,虽然气氛还是很温馨,可是却没有了现在这样的农家院子的美好了。
席之墨一时之间有些感慨,然后想起熊起他们夫妻俩恩恩爱爱的跑到厨房去做饭了,让他这个客人乱逛,简直一点待客之道都没有。
席之墨黑着脸走到厨房门口,看着熊起掂勺,抛锅等等的烹饪手段,再看看夏叶帮忙洗洗菜菜,递个盘子,烧烧火,两人偶尔相视一笑的感觉,让席之墨心里酸溜溜的。在失恋的人面前秀恩爱什么的,简直应该遭雷劈啊,熊起这个混蛋,到底有没有把他当哥哥啊混蛋?
“我说,你们是不是该考虑考虑我的心情?我刚刚被抛弃了,你们就不能顾及我的心情,不要在我面前秀恩爱刺激我吗?”席之墨撇撇嘴,酸溜溜的说道。倚靠在厨房的门框的席之墨整个人逆着光,犹如误落凡尘的谪仙,只可惜这个人的本性不是谪仙,而是个妖孽。当然,厨房里的夫妻俩也不是能够欣赏他的美好的人,所以席之墨此时的美好完全无人欣赏。
“当年被将军跟夫人刺激得不是免疫了吗?”熊起冷冷的说道,对席之墨的抗议完全不放在心上。席之墨对熊起这个闷骚的男人简直恨死,总是爱拆他的台,损友啊,简直是误交损友。
“那是能比的吗?起码当年我只是看上了姓唐的,结果不是被拒绝了吗?都从来都没有开始过,没有希望过。这次可是好几年恩恩爱爱,突然之间被抛弃了好吗?”席之墨撇撇嘴说道。“一个是从来都没有得到过的,一个是得到过又失去的,你说那个更加的令人伤心?熊崽子,你这个混蛋说说?”
熊起不理会席之墨,继续手起刀落地切菜,下锅炒,动作非常的利落,让席之墨咬牙切齿。鼻端闻到的美味让席之墨对熊起的容忍度提高了不少,看向炉灶上的罐子,眼睛闪亮亮的,“熊崽子,你做了佛跳墙?”
佛跳墙这道菜其实月酆朝原本就有,但是菜谱是秘而不传的家族秘方,所以外界从来都没有吃过这道菜,除了月酆朝的时代宫廷御厨杨家之外,没人会做。但是后来有了那位神奇的唐姑娘,她不仅连完整的佛跳墙的菜谱说出来,还有简易版的佛跳墙的菜谱。
于是,一个知道菜谱的厨房白痴,一个不知道菜谱的厨艺高手,两人就这么共同把佛跳墙给鼓捣出来了。然后,云丰楼也做出了佛跳墙,可惜那些大厨的手艺都没有熊起的好,让席之墨惋惜了很长的时间,至今都无法释怀,因为他吃到熊起做的佛跳墙的次数,一只手都数的过来。
现在终于再次有幸尝到佛跳墙的滋味,席之墨惊喜不已,刚才凝聚起来的失恋的悲伤低落早就跑到了九霄云外。
夏叶在一旁看得黑线连连,对席之墨这个人的人设崩坏实在是太惊讶了。简直难以接受,原本应该是谪仙俊逸的温润优雅的君子突然之间变得逗比起来,简直苦逼。
“熊崽子,你竟然做了佛跳墙?好久都没有吃过了,自从你卸甲归田,不对,是自从你跟着将军去镇守边疆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吃过你做的佛跳墙了。”席之墨口水涟涟地说道,双眼亮晶晶地看着炖着佛跳墙的罐子道。
夏叶:“……”
“这个,是简易版的。”夏叶不忍打击席之墨,但是还是要告诉他真相,不要抱太多的希望。
佛跳墙完整版的材料很难得,即使是古代这个不会禁止捕猎野生动物的地方,熊起也不可能把完整版的佛跳墙的材料找全。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什么都有,山珍海味等等的,熊起只能够找到山珍河鲜,海味什么的,能够找到一些干货,并不能够完全的找到,所以只能做简易版的给自家媳妇尝尝。
夏叶不是没有吃过佛跳墙,当然是现代那种经过简化的简易版的佛跳墙。可是即使是这样,她还是对熊起做的佛跳墙充满了期待。原汁原味的古代的食材,再加上熊起的手艺,佛跳墙的滋味肯定很好,所以夏叶很期待。
但是看到席之墨的样子之后,夏叶深深的觉得,她期待的还不够啊,看席之墨的样子就知道了,熊起做的佛跳墙的味道肯定很好。
“简易版的就简易版的,就是完整版的你们也找不到材料,我理解。只是,熊崽子做的简易版的佛跳墙的味道也是很好的,很好吃的。”席之墨猛吞口水道。
夏叶:“……”又一个吃货。
中午的这顿饭,熊起做了豆角焖大骨、红烧鱼、酸菜鱼、水煮鱼、红烧肉、回锅肉、酱烧里脊、蓑衣黄瓜、素什锦、酸辣土豆丝、冬瓜盅、小鸡炖蘑菇。整整十菜二汤,非常的丰盛。还有隆重压轴的佛跳墙,那滋味简直勾人心魄,让被熊猛叫来的石庄和秋树都忍不住流口水。
秋树知道熊大哥肯定要做好吃的,丰盛的好吃的,赶紧把自家的两个女儿给带过来了,蹭饭来的。石庄也不甘落后,不仅把儿子女儿带来了,还把小弟给带来了。于是,午餐人数一下子变多了,就连帮忙去叫人的熊猛也留下来吃饭,非常的不客气。
熊猛的爹熊光邦是熊起的子侄辈的,对熊起也非常的崇拜,虽然说他的年纪比熊起也大不了几岁。甚至,熊光邦的年纪,比熊起还要小一岁多的样子,可是却有了个七八岁的儿子了,比熊起厉害多了。甚至,熊光邦的大女儿大儿子都差不多快十岁了,这样的熊光邦依旧称呼熊起为叔叔,毕竟辈分摆在那儿。
熊光邦对于自家儿子在十七叔家蹭饭吃这件事乐见其成,虽然说他没有尝过十七叔的手艺,但是却也知道十七叔的厨艺很好的,儿子能够从尝到是儿子的福分。熊起看着熊猛,才想起来夏叶昨天晚上说的,夏陈氏和夏一西来找麻烦的时候,熊家本家的熊光邦和熊壮都过来帮她了,所以熊起又让熊猛去叫他爹,也帮忙把熊壮给叫来一起吃顿饭。
熊猛笑嘻嘻地跑回家叫他爹和大壮叔,然后又高高兴兴的回来,跟熊起他们吃饭。这一顿饭吃得大家非常的爽快,虽然说没有喝酒,但是却吃得非常的满足。不仅有大餐,还有饭后甜点什么的,简直让几个小朋友非常的开心。
吃过饭,熊光邦跟熊壮就回去了,即使熊壮对席之墨多看了两眼,但是却没有人注意到,也没有人会放在心上。剩下的石庄和秋树都知道,熊起留下他们是为了分卖了猎物的钱,都挺开心挺期待的。他们倒是不知道能够赚多少钱,但是他们都挺开心自己能够赚到钱的,不在乎多少,毕竟这次他们真的没有出多少力,主力军是熊起。
熊起沉默着没有说话,把钱都拿出来,四张五十两的银票,剩下的都是银子。这次上山打猎去了四天,猎到的猎物总共卖了二百二十三两九百零五文,其中的一百五十两是两张狼皮的钱,六十两是几张鹿皮的钱,剩下的都是猎物卖了的钱。然后,其中熊起占大头,毕竟他的打猎技术是最好的,这次又是他教授石庄他们打猎的本事,所以熊起拿大头没有人多嘴说什么。
然后,熊起拿了一百零一两九百零五文钱,剩下的一百二十二两银子就让石庄和秋树平分了。这次,他们得了六十一两银子,简直是一大笔的横财。以前的熊起也曾经带着秋树一起上山打猎,但是都是去了两三天就下山了,打下的猎物都是一些黄羊,野鸡野兔等等的,比如有着还能猎到獐子獾猪等等的猎物,都没有那么的值钱。
这一次之所以这么值钱,是因为多了两张狼皮,而且还是白色没有任何杂色的白狼皮,还有花色不错的鹿皮,所以才能够赚了这么多钱。
秋树和石庄都很感激熊起,他们没想到自己能够分那么多钱,都激动地眼睛都湿润了,眼睛闪亮亮的看着熊起。夏叶对此倒是没有任何想法,动物的皮毛,尤其是完整的,花色漂亮的皮毛一向很值钱,比如白虎皮,比如白狼皮,比如花色完美的貂皮等等,都是很值钱的。这次他们遇到了狼群,熊起能够猎到两只白狼也是运气,下次可不会那么好运的遇到了。
那几只鹿倒是也不错,鹿血鹿茸甚至还有一些鹿骨都给了张大夫做药材用了,鹿肉也卖了不少钱,毕竟鹿肉也是有滋补的效果的,所以席之墨给了不低的价钱。这么一算,这一次的收获还真是丰富,而分给基本都没有出什么力的石庄和秋树那么多的银子,夏叶倒是没有什么说的。那是熊起决定的,她没有意见。她不愁吃不愁穿的,熊家也负责养家了,所以她不在乎赚了多少钱,反正饿不死他们夫妻俩就行了。对于金钱观念从来都不中的夏叶如是想到。
当然,那也是因为石庄秋树两人跟熊起的关系好,而这次也跟着熊起一起上山,分给他们银子本来就是应该的。让她白给别人?做梦呢吧?即使她再怎么没有金钱观念,可是白白送钱给别人的事情,她又不傻,怎么会干?石庄和秋树那是出了力气的,跟着熊起一起上山,虽然打猎的时候不是主力,但是也提供了帮助,还负责把猎物给带回来,于情于理,分钱给他们不亏。
分了钱了,石庄和秋树两人都非常的高兴,他们家的存款都不一定有这么多钱。尤其是石庄家,他们家上有爷爷奶奶把持着,这次又因为他爹摔断了腿,家里的银钱都差点花光了,还负债累累。现在得了这六十两银子,刚好解了他们家的燃眉之急,这也是熊起这次之所以这么努力的原因,也是他分给石庄和秋树这么多钱的原因,可以解了石家的燃眉之急。
夏叶没有说啥,钱是熊起赚的,她不能够盯着这么一点钱,因为熊起把应该得的双倍给了石庄他们就心生不满。她只要钱够花就够了,而在这个物资没有那么丰富的古代,她花钱的地方真的不多。她的方方面面熊起都照顾到了,所以夏叶对金钱的渴望并没有那么高。
但是,夏叶不会说什么,席之墨却眼睁睁的看着熊起这么大方的样子,在一旁啧啧称奇。他作为商人,不会平白的把自己的利益送人的,这是所有商人的个性。即使他不缺这么点银子,可是让席之墨平白送人,那也不可能。
看见熊起这么豪爽的把钱给分了,席之墨默默的在一旁撇嘴,等人走了之后,围着熊起转,一副大开眼界的模样,仿佛刚刚认识熊起一样。
“我怎么从来都不知道,你竟然是这么善良的人?竟然舍得平白的把这么多钱给分出去?总共两百多两的银子,别告诉这其中还真的有你那两个表弟的帮忙?”熊起是什么本事,席之墨能不知道吗?身为校尉不是副将却能够跟在将军的身边成为嫡系的熊起的本事可不小,席之墨这个曾经的战友可是非常的清楚的。
席之墨当兵的时候,熊起已经战场上拼杀了一年,他比熊起晚两三年当兵,也比熊起早七八年离开军营。熊起的本事如何,席之墨虽然说算不上很了解可是也可以窥见一斑。所以,说这次的猎物不是熊起最主要出力的话,席之墨说什么都不信。
而且,那两个熊起的表弟的本事,比他还不如,所以席之墨不可能相信这么多的猎物,那两个人能够猎到多少。可是那两个人没有出多少力气却能够分到这么多的钱,实在是让席之墨再次看见熊起这个人的另一面。
该说他面冷心热?不,席之墨非常相信,熊起根本就不是什么面冷心热的人,他是彻底的面冷心冷。所以他能够毫不在意的分那么多钱,是因为他根本就不在意自己赚了多少钱,只要能够养得起他媳妇,他不会在意自己赚了多少钱的。
席之墨无比的清楚熊起想的是什么,因为认识熊起的这十年来,熊起就是这么个个性。
“熊崽子,我怎么不知道你竟然是这么善良的人?达则兼济天下什么的,你确定是你做的?”席之墨戏谑地看着熊起问道。夏叶看着席之墨的样子无语的翻白眼,再一次在心中默默的哀悼曾经自己对这个人的第一印象,实在是太颠覆了。
“钱,够花就好了。”熊起冷冷的说道,当然他自己赚钱的本事也不小,他名下的铺子也有跟将军夫人合作的,所以他根本就不愁银子的来路。
打猎只是他为自己找的是事情,也为了掩人耳目而已,毕竟他整天坐在家里什么都不干就有很多很多的钱,别人看着很容易眼红的。天上掉馅饼的事情,谁看了都会眼红的。
“你这个样子不行啊,你这样的想法真是不好。你以前一个人,钱不在乎多还是少我也不说什么了,可是你现在都娶了媳妇了,你还打算让你媳妇跟你过苦日子啊?”席之墨“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地跟熊起说道,非常的“语重心长”。
“你难不成愿意让你媳妇一辈子跟你种地?就算你们想要过闲云野鹤的生活,可是柴米油盐酱醋茶什么不要钱?你们能够保证天灾*之下,没有多少存款的你们怎么活下去吗?”“还有啊,现在只有你们两个人还不如何,不用担心花钱的地方。可是,等到生了孩子呢?到时候,孩子吃的穿的用的,大了之后上学之后的笔墨纸砚书籍等等的,那样不要钱?”“所以啊,你现在这种想法真是要不得。这么随随便便的把那么多钱分出去,不存着,怎么能够给弟妹好日子过?怎么让弟妹放心的给你生孩子?孩子还没有生出来就担心养不养得活孩子,这可不行。”
熊起夏叶:“……”说的你好像很了解似地,你一个基佬管人家生孩子养孩子的事情干嘛?
“别说的你好像很懂的样子,你不也是一样?”熊起鄙视地看着席之墨,“而且,我给他们分那么多钱也就是这么一次而已,指望我次次都分那么多钱?我看起来很傻吗?更何况,也不是什么时候都有这次的运气能够遇上这么多的猎物的。”
以往的他虽然每次都不是空手而归,但是收获也是有丰富有一两只的猎物而已,熊起对此打猎赚钱的事情不怎么上心,就当作是一个营生这么经营着而已。所以他偶尔的能够遇上大型猎物,能够猎到的话当然是收获丰富。
偶尔的,他也没有遇到什么猎物,野鸡野兔什么的能够遇到很多,但是却卖不上什么钱,他都是猎回来自己吃的。所以,不是每次都有这次这样这么好的运气能够遇到这么多的猎物的,而且遇到了这么危险的猎物还能够全身而退没有受伤。尤其是,这次还遇到了狼群。
席之墨听了他的话之后,脸色才没有刚才那么的难看,阴阳怪气的样子也稍稍的敛去,但是还是没有放过熊起,继续嘲讽,“你还真是大义凛然,拿自己当圣父啊?比唐浅裳那个女人还要仁慈善良。”
夏叶:“……”那位穿越前辈,您的名字为啥我这么熟悉?
宋家是战乱时期崛起的家族,底蕴不如阎家那样传承几百上千年的家族,所以宋家很多事情都不知道。比如阎家是古武世家,比如这位唐浅裳唐姑娘穿越之前的家族也是古武世家。
宋家,就是普普通通的军政家族,两三代培养起来的二三流家族而已。但是不代表她没有听说过唐家姑娘的名声,唐家最出名的并不是唐氏集团总裁唐鹤宸,还有他本是非常强的兄弟们,而是他的堂姐妹们。
唐氏集团大小姐唐浅裳可是有名的毒医,最小的唐氏小姐是有名的神医,剩下的姐妹擅长的都是关于医学的,也非常的出息,医术也是非常的厉害的。唐家跟所谓的蜀中唐门还是有差别的,唐浅裳所在的唐家最擅长的是中医,蜀中唐门最擅长的是暗器和毒药。
但是唐家还是每一代都有几个奇葩,比如这一代的唐浅殇却好好的中医不学,学毒药去了。所以唐浅裳的大名夏叶也曾经听说过的,据说唐氏姐妹很低调,但是却很出名。很少有人知道唐氏姐妹的长相,就算是见过也认不出来。
夏叶也曾经听说过唐家大小姐唐浅裳的名字,以及她的传说,以及后来她失踪的消息。可是没想到的是,唐氏集团的大小姐,竟然是穿越了。
夏叶想起唐浅裳的专业,再想想唐浅裳身为北疆粮食大户的名声,顿时嘴角抽了抽。怪不得月酆朝的粮食产量很高,也学会了一年种几季的粮食,也有了各种各样的粮食作物,连玉米花生土豆西红柿番薯等等的原产地不是中国的粮食作物都有了。肯定是唐家姑娘弄出来的,身为21世纪信息爆炸时代长大的唐姑娘即使是个毒药研究狂,也不代表她什么都不懂。所以,她能够把这里的粮食产量提高,把粮食作物找来了这么多。
但是术业有专攻,唐姑娘也有不会的,比如她不懂农具的机械结构,不懂农具的工作原理,所以她没有办法提高人工。
“这位唐浅裳姑娘是?”夏叶从席之墨的口中也了解到了熊起是认识这位穿越前辈的,但是夏叶很奇怪为什么熊起没有喜欢上那位穿越前辈的。不是说穿越女自带女主光环的吗?你看,连席之墨都喜欢过唐浅裳,怎么熊起没有喜欢上?或者是,熊起也喜欢过这位唐家大小姐?
“她是我们将军的夫人。”熊起严肃着说道,看着媳妇的眼神透着坚定,对于媳妇看向自己那种古怪的眼神,熊起很清楚自家媳妇在想什么。唐浅裳这个女子虽然很优秀,但是熊起骨子里还是很大男子主义的,唐浅裳那样的女子他肯定是喜欢不了的。他很欣赏唐浅裳,却不会爱上这样的女子。
所以他从来都把唐浅殇当成自己上司的夫人一般尊重,从来都是把他当成将军一样的存在,或者是当成朋友一样交往,却从来都不会把多余的感情放在她身上。现在媳妇这么古怪的眼神让熊起很郁闷,他当年也不是没有见过那几个喜欢唐姑娘的人,但是唐姑娘非常坚定的跟他们将军在一起,甚至也没有跟别人有暧昧。
只是那几个人都转不过弯来,除了席之墨这个被炎绝掰弯的世家之外,那几个家里正妻侧室小妾都有,不可能给唐姑娘所要的一夫一妻。所以熊起对唐姑娘的观感也没有那么的差,如果唐姑娘真的跟那几个人暧昧不清的话,他肯定会讨厌唐姑娘的。
他不会插手将军的感情问题,但是肯定不会亲近将军夫人就是了。但是唐姑娘的人品还不错,熊起对唐姑娘也把他当成同性一般的看待的,从来都没有把她当成女人。他当初也是原话跟唐姑娘说的,结果被唐姑娘暴打一顿。
“将军在当兵之前就跟唐姑娘成亲了,当年敌国来犯,朝廷征兵的时候将军就跟夫人分离,上战场杀敌。如今已经八年了,将军做到了三品大将军的位置,唐姑娘也成为了北疆的粮食大户。”熊起平静的说道。
“对啊对啊,唐浅裳那个女人就是那么死心眼,虽然说她跟姓墨的是同一个村子的,但是明明我跟她认识的时候她跟姓墨的还没有那么熟悉的。结果,那丫头竟然说,百无一用是书生,她宁愿嫁给猎户也不要嫁给书生,更别说是富家少爷了。于是,本公子就这么被错过了。”席之墨一提起这茬儿,就非常的怨念。他每每想起唐浅裳当初的话,就觉得她当时肯定是脑抽了,要不就是眼神不好,为什么偏偏看上墨千那个混蛋却偏偏没有看上他呢?
夏叶:“……”说的好有道理,前辈你真是好样的。
对于这位穿越前辈,穿越之前也就是比她大了两岁的唐大小姐,夏叶还是很有好感的,当然前提是熊起没有喜欢过她。毕竟,如果熊起曾经喜欢过她,那就是情敌啊。
“你喜欢过唐姑娘?”夏叶看着席之墨,觉得席之墨这个人其实也挺不错的,怎么唐家大小姐却看不上他?难不成还真的跟唐大小姐说的,宁愿嫁给猎户也不愿意嫁给书生,甚至是富家少爷吗?其实想想也不错,有些书生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都读成了书呆子酸儒了,都没有半点的能力。
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于民生也从来都没有作用。也许,唐大小姐说的不愿嫁的就是这样的人吧。而且,唐大小姐看人的眼光也不错啊,曾经的山村猎户,农家小子几年的时间成为了三品大将军,前途无量。
“其实我觉得,唐姑娘的选择是很正确的。”夏叶看着席之墨,说的非常的认真。席之墨愣了愣,然后看向夏叶,“气愤”地瞪着夏叶道,“你说什么?什么意思?你给我说清楚。”夏叶抿唇直笑,“唐姑娘跟您一样,喜欢的是男子啊。如果她选了您,以后跟您是夫妻呢?还是情敌或者闺蜜?”夏叶取笑道。
席之墨:“……”“本公子当时喜欢的是女子,是女子。”席之墨瞬间炸毛,气得直咬牙。对那个把自己掰弯,又弃自己于不顾的家伙无比的怨恨。
“呵呵,说明唐姑娘的眼光好,知道你以后喜欢的会是男子。”席之墨:“……”“我不跟你说了,说不过你。”
席之墨放弃了跟夏叶理论的兴趣,转头吩咐熊起道,“给本公子准备休息的地方。”熊起:“真当自己在这里是客人了?”
“难道不是吗?”
“……是。”熊起无奈道,转身去忙着给席之墨准备住的地方了。
唐姑娘的话题就这么揭过了,反正席之墨不愿意提起曾经这么不堪回首的年少轻狂,熊起也不愿意提到这个让媳妇很警惕的人。
即使他不喜欢这个唐姑娘,但是万一媳妇误会他喜欢那个唐姑娘怎么办?所以,还是翻篇吧,这件事就这么结束吧。中午的时候,席之墨被安排去了厢房那边休息,那边原本就有床铺,当然这个床是按照唐姑娘在北疆弄出来的土炕盘的,所以不需要再打床板了。
熊起拿了新的没有用过的被褥给席之墨之后,就把他赶去厢房了,反正收拾内务什么的,席之墨又不是真的十指不沾阳春水,他还是会做这些事的。席之墨要在熊家住不短的时间,在他的心情还没有恢复得差不多的时候,席家也没有出什么必须要他出面的大事之前,他是不会离开熊家的。所以,席之墨要在这里住很长一段时间,熊起对这个电灯泡很无奈,却,没有办法把人赶走。
毕竟这个虽然说年纪比自己大两岁,但是性格却很幼稚的家伙,是他的兄弟。安排好席之墨之后,熊起拉着夏叶回卧室,表情严肃地看着夏叶,非常的担心自家媳妇会误会自己喜欢将军夫人。将军夫人那样的女子,不是他喜欢的类型。他喜欢的是自家媳妇这样的。
“媳妇,我没有喜欢过将军夫人。”熊起非常严肃的说道。夏叶诧异的看向熊起,不知道他怎么一开口就说这个。熊起见媳妇疑惑的眼神,很“正直”地给她解惑道:“你刚才看我的眼神很奇怪,在席之墨提起将军夫人的时候,你看我的眼神很奇怪。”
夏叶闻言,顿时哈哈干笑,“是吗?我看你的眼神很奇怪?”
熊起对自家媳妇装傻的模样毫不在意,反而更认真地跟夏叶说道,“唐姑娘,也就是将军夫人很优秀,也很厉害,是难得的奇女子。但是媳妇,我不喜欢这样的女子。我喜欢的是你这样的女子,也只喜欢你一个。”活了二十七年,他第一次认认真真的喜欢一个人,以前他不是没有少年情窦初开的时候看见某个女子就会感觉心跳加速,但是那不是喜欢,只是看见漂亮的女子的时候会出现的反应。
带着很单纯的少年对少女的欣赏,却从来都没有喜欢,因为他情窦初开的年纪,脸就毁了,带着脸上两道伤疤的他不会有女子喜欢,受够了很多人的厌恶嫌弃。当年将军夫人不嫌弃他的长相伤疤,甚至还提出要帮忙把脸上的伤疤祛掉,是他觉得这两道伤疤是一道时时刻刻提醒他曾经受过的各种颜色的印记,不用祛掉。
所以,直到现在他的脸上还有两道疤,脸上蓄了好多年的大胡子却因为媳妇的不喜而剃掉。夏叶是他唯一喜欢过的人,是他即使还没有爱到生死相许却也一辈子都不愿意放开的人。所以,他不愿意让媳妇误会自己喜欢别的女子,即使是曾经喜欢过也不行。
“将军夫人那样的女子,只有将军那样心胸有沟壑的男子才能全心全意的爱她。而我,并没有那么宽大的心胸任由自己的媳妇接触那么多的人,尤其是和男人做生意。”
夏叶翻白眼,“你们将军是对他夫人的信任,才不是心胸多么的宽广。”但是也相信熊起的话,想起熊起连自己这个身体的双生哥哥的醋都吃,别指望她跟唐姑娘一样成为事业女强人跟那么多的男性合作伙伴接触了。
“所以媳妇,我从来都没有喜欢过别人,我只喜欢你。”熊起很严肃很认真的说道。
夏叶也抬起头看着他,看着他眼中满满的自己,以及他认真的眼神,笑了笑,踮起脚轻吻他的唇,“我也只喜欢你,我爱你。”
熊起抱着夏叶,沉默着,“我也爱你。”
夫妻俩这么正式的第一次告白,席之墨站在门外翻白眼,然后透过屋檐看向蔚蓝的天空,感觉心中酸涩。当年被唐浅裳拒绝,眼看着唐浅裳嫁给墨千的时候他都没有现在这么难过。可是一想到那个人要家成亲了,那个人以后的家庭没有他的存在,他就感觉心痛。他不得不承认,他很爱那个人,很爱很爱。但是,那个人放弃了他,他也打算放弃了他。
中午休息的时候,熊起回过神来,看着怀中昏昏欲睡的媳妇,低声问道,“媳妇,将军夫人,是不是跟你是一样的?”越想越觉得这个可能性很大,以前虽然觉得将军夫人是个奇女子,但是将军夫人的来历却很简单,就是北疆某个农村的农家女子而已。
可是却突然之间变得很厉害,擅长用药用毒也懂得农桑之事,知道了很多的事情。而且,短短几年的时间就变成了北疆的粮食大户,更是月酆朝的粮食大户,跟席之墨这样的人合作做生意,赚了好大的一笔钱,也算得上是月酆朝排的上名的有钱人。可是现在看来,将军夫人的情况也许跟媳妇是一样的,都是借尸还魂的效果。
不然,怎么解释将军夫人前十几年平庸无奇,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农家女,结果一夕之间就变成这么优秀的女子了?
“嗯。”夏叶听了熊起的话,慵懒地在他的胸前蹭了蹭,“如果她叫唐浅裳,我没想记错的话,她跟我是同一个时代的人,而且她们家的姑娘都很厉害。”
夏叶声音软软的,低低的跟熊起提起了唐家的传奇,当然她只知道唐家是中医世家,传承了好多年,但是却不知道唐家其实也是古武世家。她说起了唐家的男子撑起的唐氏集团,提起了唐家的姑娘们的厉害之处,提起了鼎鼎大名的唐家姐妹。
“后来我就听说唐氏集团大小姐失踪的消息,之后就再也没有听说过她了。没想到,她其实是失踪到这个时代了,还变成了北疆的粮食大户了。”夏叶最后如此总结道,也有些感慨。
“原来如此。”这么说也能够说通了为什么将军夫人为什么这么优秀了,也为什么将军夫人这样的女子跟自己媳妇都一样很优秀,却方向不同了。唐家的教育,以及唐家的氛围跟夏叶从小长大的环境都不同。唐家的竞争都是良性竞争,而且争的还都不是家产,而是自己的本事的优秀。
而夏叶所成长的环境,除了疼爱自己的恩爱父母之外,别的人都有自己的算计,所以两人的性格很不同。再加上夏叶跟唐浅裳两个人完全不同的个性,唐浅裳是女强人,而夏叶则是个技术宅。本质上,就完全的不同。熊起叹了口气,抱紧怀中的媳妇。
虽然说将军夫人很优秀,但是他喜欢的永远都是自己的媳妇,将军夫人那样的女强人,还是让将军自己享福吧。
“嘿嘿,其实知道还有跟我来自同一个地方的老乡,其实我还是很开心的。”
“嗯,以后有机会肯定让你跟将军夫人认识,这样你们来往也方便。”熊起说道,觉得自己这个提议真的很好,毕竟来自同一个地方,他们肯定很有共同语言。
“好。”夏叶嘟囔一声之后,睡了过去。熊起看着怀中睡得迷糊的媳妇,亲了亲她的脸颊,闭上眼睛也跟着睡了。午睡,还是要保持这个习惯比较好,对身体好。
下午休息过后,熊起带着夏叶组装起了脱粒机,把齿轮安装好,连接脚踏板。把转轮内胎也安装好,然后盖上留着稻子的口子的盖子,就大功告成了。席之墨一直沉默着看着这夫妻俩折腾,兴致勃勃的看着,非常的认真。
这可是关乎民生大计的大事,他虽然说不是官员,但是还是很关心的。把实物给安装好之后,夏叶就跟席之墨介绍这个东西应该怎么运作,怎么把稻谷放进去,怎么把稻谷脱粒,甚至怎么让这个机器给运作起来。
席之墨兴致勃勃的跟着夏叶,夏叶每介绍到一处他就伸手摸摸确认,最后甚至还踩上去学着夏叶说的那样,踩着脱粒机的脚踏板让脱粒机动起来。转轮内胎转动的声音呼呼作响,席之墨听着却非常的开心,半点烦躁都没有。
“这个东西真好。”席之墨感叹道。
“的确是好东西。”熊起也点头。
夏叶看着熊起,再看看旁边的席之墨,也跟着微笑,没有说话。这还是她的专业,她的专业特长能够发挥作用,她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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