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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三章文武双全的太子,不做娘炮


“还能是谁给的,当然是你家公子给的啊!”

“不是公子,是夫君!”

“你们还没成亲呢,不能这么快叫夫君!”

听到王雅的纠正,蓝雨菲顿时笑了。

王雅撅着嘴道:“我不管,公子就是我夫君!”

“好吧好吧,是你的夫君!”

蓝雨菲笑道:“哦对了,我听周魁说,每到逢年过节,你家夫君就要给府里的人红包,这里面装着钱!”

“去东宫还要给钱?”内史腾的女儿也坐了下来,抢过红包,打开看了看,发现里面还真有钱,不由羡慕道;“早知如此,我们也去东宫看看,雨菲姐姐都不叫我们!”

“我是去送婚服的,要保密,当然不能让你们知道!”

蓝雨菲拿回红包,朝王雅道:“你家夫君的婚服,已经做好了,内府改了好几个月呢,最后还是我爹爹找人定制的!”

“你怎么不拿来给我看看呢?”王雅有些急了:“我还不知道夫君的婚服是什么样的!”

“这个我正要给你说。”蓝雨菲生怕长辈们听到,压低声音道:“你绝对想不到,你夫君那婚服有多奢华,那线都是蚕丝,金丝缝制的,十分华美,用的布料也是最好的!”

听到这话,王雅有些小害羞,打了下蓝雨菲,红着脸道:“那夫君穿了吗?好看吗?”

“我只是去送婚服,怎么可能让他穿给我看。”

蓝雨菲煞有介事的道:“不过,我还顺便看了下你们的婚床,好大啊!”

“有多大?”

“比我见过的所有床都大,别说在上面睡觉,就在上面打滚都可以!”

“真有这么大?”蒙恬女儿有些好奇。

“这个我好能骗你们吗?”

蓝雨菲有些好笑的道:“我站在门外看了一眼,不仅床大,房间也大,里面还有一个水池,据说是泡澡用的!”

“在房间里建水池泡澡?”除了王雅和蒙恬女儿之外,那些家族中的小媳妇和未出嫁的姑娘也凑了过来,很感兴趣的听着。

“据说那水池叫浴缸,我也没听过,但在里面泡澡,绝对比在木桶里泡澡还舒服,而且天气渐渐冷了,泡完澡睡觉,很暖和的!”

蓝雨菲说着,也忍不住羡慕起来:“雅妹命真好,可以睡那么大的床,还可以在温暖的池子里泡澡,秋冬都不怕冷了!”

说完,又愤愤道:“王离那小子,整天跟着公子,也没学个一点半点,把家里的床和池子也改成那样,真是可恶!”

听到这话,所有女卷都笑了起来,有人打趣王雅:“这个太子殿下,当真奇人也,连谁家奥的地方都布置得如此别致,等雅妹嫁过去,肯定很幸福!”

“哪有,也,也就那样吧!”

王雅有些害羞的摆手道。

但其实心里充满了期待,等成了太子妃,就要开始新生活,而且那池子,说不定可以两个人一起洗.....

想到那晚泡温泉没有遇到赵昆,她就有些遗憾。

不过在家里泡,也不错。

“那雨菲姐姐还看到了什么?”

马兴女儿也对东宫产生了好奇,所以抓着蓝雨菲的手问道:“除了大床和浴缸?”

“那可就太多了。”

蓝雨菲一副收获颇丰的表情,笑着说道:“我在院子里闲逛的时候,看到了不少新奇的东西。”

听到这话,王雅满是期待,她已经能想到成为太子妃的生活,肯定比待嫁闺中,幸福百倍。

这让她迫不及待的想要嫁到东宫,所以转身过去,对着镜子道:“雨菲姐姐继续说,我边整理头发边听。”

就如此,一群姑娘叽叽喳喳的听蓝雨菲讲述自己的见闻,那些长辈们时不时的朝这边看来,一脸古怪,又一脸欣慰。

.........

入秋之后,关中地区的天气逐渐寒冷。

婚礼的筹办,已经到了试穿服饰的环节。

因为是太子大婚,所以每个环节都严格把控。

其实婚服早在立秋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制作了。

考虑到赵昆的不拘一格,负责制作婚服的工匠,先制作出几种样式,再供赵昆选择。

最后修改,缝制,再修改,等到九月中旬,才制作完成。

送走扶苏没多久,精心裁剪的婚服便送来了。

桃花迫不及待的伺候赵昆试穿婚服,想知道这身婚服是否合身。

只是婚服的穿法,非常复杂,赵昆就像个提线木偶似的,被桃花摆弄着做伸展运动。

好不容易穿戴整齐,桃花也累得气喘吁吁。

“虽然修改过几次,但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赵昆对着镜子,一边打量自己,一边对婚服滴滴咕咕:“既没有体现本公子的气质,也没有让人觉得本公子玉树临风,还不如我设计的那套西服!”

其实工匠送来婚服的时候,赵昆就有想过穿西服。

毕竟这种宽大的袖袍,穿起来很麻烦,而且,红黑两种颜色穿在身上,感觉不太好。

到目前为止,赵昆穿的衣服,都是单一颜色,从没穿过两种颜色以上的衣服。

本来,赵昆以为结婚应该穿那种象征喜庆的红色,才有新郎官的样子。

但宫礼的礼官却告诉他,迎亲时的服装都是黑红搭配的颜色,没有单独的红色礼服。

由此可见,古装电视剧里的大红婚服,在公元前的秦朝,根本没有出现。

至于西服什么的,绝对不允许。

“头冠也是可以带上的。”

桃花很喜欢打扮赵昆,尤其是知道赵昆对这身婚服依旧不满意后,屁颠屁颠跑出去,拿来了赵昆的头冠,还顺便把佩剑给抱过来了。

“这是什么意思?”

赵昆诧异:“难道我迎亲的时候还要带剑?”

他说这话的时候,目光灼灼的看着桃花,总觉得桃花可能想玩cos。

但桃花却娇羞的道:“奴婢觉得这样好看....”

“你什么欣赏水平啊,穿这身婚服已经很重了,再带头冠和佩剑,你想累死我啊!”

“公子是大秦的太子,身上抗着整个国家,这点重不算什么!”

桃花说着,已经把头冠给赵昆带好,佩剑也挂在了腰间,似乎觉得还不过瘾,又给赵昆弄了快砖头大的玉佩。

“这样就好看多了!”

“好看个鬼啊!”

赵昆白了桃花一眼,然后面色古怪的看向桃花;“你喜欢看本公子财大气粗,暴发户的样子?”

听到这话,桃花羞涩的低着头,不说话了。

有了这佩剑,头冠,玉佩,赵昆再看镜子里的自己。

似乎也没那么难看了。

“行吧,迎亲那天,就穿这身了!”

“真的吗?那太好了!”

桃花听到赵昆的肯定,满眼都是小星星,忽然,又想起什么似的,跑出了房门。

等她再进来的时候,手中又多了一个木匣子:“公子,奴婢给你化妆好不好,化完妆就更好看了!”

说着,就要拿着刷子在赵昆脸上涂粉。

“拿开你邪恶的手!”

赵昆看到桃花的动作,如同见了鬼一般,当场吓得跳了起来,指着桃花道:“谁给你的胆子,居然敢在本公子脸上涂脂抹粉?!”

“公子最近气色不好,涂这些胭脂会更有精神!”

桃花一边说着,一边朝赵昆推销道;“这是咸阳最近新出的胭脂,很好用的,这款暗红色的胭脂粉,适合公子呢,奴婢跟素素学了涂抹胭脂的手法,保证给公子涂抹均匀。”

“还涂抹均匀,你当摊煎饼呢!”

赵昆没好气的瞪了桃花一眼,按着腰间的佩剑,做出要拔剑的动作:“快点拿走,否则休怪本公子拔剑无情!”

“公子.....”

桃花委屈巴巴的看着赵昆,但赵昆宁死不从的样子,还是让她失望的放下胭脂盒,然后瘪着嘴,沉默不语。

赵昆哼了一声,开始教育桃花道;“你这小脑瓜里面怎么想的?我可是堂堂大秦太子,正儿八经的帝国继承人,你让我涂胭脂水粉,我的威严何在?”

“可奴婢听说,咸阳的贵公子都涂胭脂,画眉毛,很讨姑娘们喜欢呢!”

桃花生怕赵昆跟不上时代的潮流,皱着鼻子道:“公子若是涂了胭脂,花了眉毛,肯定比那些贵公子好看!”

“什么贵公子,那些都是娘炮,一点男子汉的气概都没有,本公子怎么可能学他们?”

赵昆最近也听说了咸阳城的某些嗜好,对那些人嗤之以鼻,还故意按着佩剑道:“本公子上马安天下,下马治国家,哪个姑娘不想跟本公子耳鬓厮磨,还需要涂脂抹粉,讨姑娘们喜欢?”

“可是.....”

桃花瘪了瘪嘴,还是有些不死心,正当她准备继续劝说赵昆的时候,周魁派人来禀报,说阿米奴来了。

赵昆知道阿米奴来找自己,应该有正事,便停止了对桃花的教育。

并责令她不许打自己的主意,也不要浓妆艳抹,有损太子府的形象,这才走出屋外。

经过了长时间的准备,整个东宫已经焕然一新。

廊柱和屋檐颜色鲜亮,围墙也重新经过了粉刷。

甚至地上的青石板之间,都清理得干干净净。

再加上随处可见的大红灯笼,让人置身其间,不禁心情愉悦。

阿米奴还是第一次进皇宫,整个显得十分拘禁,当他来到东宫时,又惊喜交加。

毕竟这是他好朋友的宫殿,与有荣焉。

赵昆走到厅堂的时候,阿米奴正拿袖子擦拭门廊的柱子,然后眯着眼仔细打量。

那些正在打扫的宫侍有些好奇,也走到廊柱前观看,以为自己没打扫干净,结果光洁如新。

见赵昆走来,宫侍们纷纷行礼,然后继续打扫宫殿。

阿米奴走了厅堂,羡慕的道:“公子,你这宫殿也太漂亮了,比我们国王的宫殿漂亮多了。”

听到这话,赵昆翻了个白眼,没有理他,心说我大秦太子,连一个西域小国的国王都比不上了,还混个屁啊!

但阿米奴根本不理会赵昆的白眼,又自顾自的说道:“这皇宫真的好大,我刚才来的时候,都在想,走在这里,会不会迷路!”

“若没人引导,擅闯皇宫,死罪!”赵昆皱眉道。

“我们是朋友嘛,朋友拜访,怎么能叫擅闯呢,更何况,我让人通知了的!”

阿米奴也没跟赵昆客气,直接坐了下来,然后说道:“我家人已经来咸阳了,我给他们买了个院子,就住在城西。”

“那挺好的,带我向你家人表示欢迎!”

“谢谢公子。”

阿米奴说着,忽又想起什么似的,从身上拿出一个钱袋子,递给赵昆:“听说公子找了个女人,在大宛是喜事,作为朋友,我得给你钱!”

“你就不能说得好听委婉点么,我这叫娶妻,不是找女人!”

赵昆不满意阿米奴的说法,但阿米奴给的钱袋,他却毫不客气的收下了。

不管他现在什么身份,上辈子的婚礼,都要收礼钱,这辈子自然也要收。

而且这钱袋的压手份量,足以表明两人身后的友谊。

尽管阿米奴说法不好听,但赵昆还是原谅了他,并诚心邀请道:“你们大宛的风俗很时尚,本公子喜欢,迎亲当日,记得带你家人来喝喜酒!”

“我家人怕生,恐怕来不了,我也有事,更来不了!”

阿米奴说着,发现桌子上的水果点心,毫不客气的拿起盘子,一边吃一边道:“反正你又不止娶一个女人,总有机会喝你的喜酒。”

听到这话,赵昆微微蹙眉,心说老子头婚都还没结呢,你就盼着老子二婚,有你这样的朋友吗?

要是王雅知道,非得打死你。

不过,想到自己身份,赵昆又认可了阿米奴的想法,点头道:“既然如此,那就等下次有机会再喝吧。”

“但是。”说着,他话锋一转,接着道:“按照你们大宛的风俗,我再娶亲的话,还是要给我钱的吧?”

“肯定要给的嘛!”

阿米奴毫不在意的道:“按照我们大宛的风俗,不管你找多少个女人,都要给钱表示祝贺,就是越往后找的女人,给的钱没有那么多而已。”

“多少无所谓,我就是喜欢这种风俗!”

赵昆点了点头,对少数民族的风俗很认同,于是好奇的追问:“你刚才说有事来不了,这是为何?你不是刚回来吗?就算下次动身,也不会这么快吧!”

“我要去一趟孔雀国,那里有大生意!”

“孔雀国?不是印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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