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四角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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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林筱满觉得白清松有毛病。
她现在是陆劲的妻子,但凡他对她有点旧情,都不至于说这些让人误会,让她名声受损的话!
更何况,白清松也知道那是“以前”。
“我以前是怎么样的?”
林筱满被恶心得不行,“我和你从来没有过什么超越正常朋友交往尺度的交情,我现在都已经结婚了,你不要乱说话,四处败坏我的名声!”
白清松显然没意识到林筱满会这么说,全身一震,“林筱满,你是在否定我们的过去?”
“我们从来没有狗屁的过去!”林筱满翻了个白眼,再次绕开白清松往家里走。
和这个脑子不清楚的人纠缠,纯属浪费时间、影响心情!
哎呀,不然她还是再弄只兔子吧,她想要吃手撕兔肉了。
她去空间里面拿点香料调一下味,然后多加点花椒和麻椒,蒜末和香菜段拌匀了,撒上炒香的芝麻,淋上香油。
斯——
给她想得都馋了。
这个路可真长,她真想要下一秒就冲进厨房。
前面这两碍事的玩意,简直欠揍!
“筱满……”
白清松悲伤地看着林筱满,好像一下子被林筱满那句话伤害到了,背都有些佝偻了。
“你这么说,是在怪我当初没有带你走吗?”白清松还不死心,“我爱你,我真的爱你,但是我现在还没有能力给你好的生活,所以我只能再等等。”
“筱满,我不在乎你结过婚,等你考上大学,我们之前的约定依旧奏效!”
白清松说的约定,是只要他们都考上大学,就结婚。
“你不配。”林筱满回头对着白清松比了个中指,实在被恶心得慌,又朝着白清松吐了一口唾沫。
她当初简直就是脑子被驴踢了,眼睛糊了一坨屎,不然咋会喜欢白清松这种货色?
就白清松这样的,也就是户口好一点,成分好一点而已,其他的连陆劲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
真不知道哪里来的自信,觉得她会抛弃陆劲,和他那样三心二意、勾三搭四、自命风流的浑蛋玩意在一起。
嘴上说着爱她,但是爱她的事一件不做,就他妈的想吊着她,还自我感动,以为自己多深情呢。
一扭头,林筱满看见林小玉正用怨毒的目光看着自己,好像被抢了骨头的饿疯了的野狗似的,凶了吧唧的。
简直滑稽!
林筱满嘴角挑起一抹淡笑,似笑非笑地看着林小玉,吹了声口哨,“咋滴,人白知青不乐意和你处对象,你瞪我做什么?”
之前林小玉就喜欢白清松,但是碍于林筱满正和白清松处对象,林小玉只能把自己对白清松的心意藏起来。
现在林筱满都嫁人了,又和她撕破脸皮了,林小玉虽然没有什么顾忌了,但还是会下意识产生一种被人戳破心思的窘迫。
“和你那个不要脸的娘一样,勾三搭四!”
林小玉气得有一点口不择言,即使亲爹林三才之前再三警告她,这件事情不能往外说,但是丢人的又不是她!
林筱满亲娘勾搭别的男人找林大才当接盘侠,生下的林筱满都不知道是不是林大才的种呢!
自己亲娘是一个勾搭野男人的烂货,这事情传到外面去,她就不相信林筱满有脸面抬头做人。
要换做她啊,她肯定哪里有地缝,就钻到哪里去了!
她爹也真是的,这么重要的事情不早说。
要是她早点知道这件事情,林筱满的名声早就已经烂透了,白清松一开始也不至于能看上林筱满!
林筱满原本并不想要多生事端,但是林小玉居然出口冒犯她的娘亲。
这但凡是一个有血性的人都无法无动于衷。
林筱满抡圆了胳膊,对着林小玉那张令人作呕的丑恶嘴脸就是一个耳光,直接把林小玉扇得两眼冒金光,跌到地上去。
“你疯了是不是?”
林小玉都被林筱满打蒙了。
这个疯女人,果然是和陆劲那个流氓学坏了,现在动不动就出手打人!
这夫妻两人简直就是社会的毒瘤,迟早要被送进去吃枪子。
“疯个屁!”
林筱满生气起来那是不管不顾了,对着林小玉那屁股就是猛踹,抓起石头就要往林小玉头上砸。
早就对这个货色积怨已久了,都送上门了,她不把这个货色打得鼻歪嘴斜,都算她是个孬种!
“啊——”
尖锐的石头差一点就要砸到自己的脑门上了,林小玉吓得双眼紧闭。
林筱满就是个疯子,现在居然想要杀人了。
一股腥臊味在空气中蔓延开,林小玉今天刻意学的城里姑娘穿的浅蓝色背带裤,裆部都被尿液浸湿了。
这就吓尿了?
胆子就那么点大,还好意思跑到她面前耍威风。
林筱满冷笑一声,丢掉石头,往林小玉脸上吐了口口水,转身往家里走。
她是想要弄死林小玉,但是不是现在。
毕竟法治社会,青天白日的,为了她,把自己的前程赔上,不值得。
背地里面搞点小手段,让林小玉饱受折磨,生不如死,就差不多得了。
望着林筱满因为激动而泛红的脸颊,白清松心中震撼,却不反感,甚至隐约有了一点心疼的感觉。
从前那么温柔的林筱满,到底是受过多大的伤害,才会爆发出那样惊人的戾气!
林筱满和那个男人在一起,很不快乐吗?
……
这边,陆劲心里记挂着林筱满昨晚上那玩意破了,流了不少的血,想着要弄点好东西给她补补气血,提前下了工,往山里走。
现在这个年代,粮食短缺,大家都馋肉,山里有点什么,基本上都被薅光了。想要弄到肉,就得往深处走。
陆劲运气可以说是非常好,之前用玉米粒设的陷阱里面,居然罕见地捕获到了一只羽毛颜色斑斓的野鸡。
野鸡这玩意警惕性很强,爪子也很锋利,不太好抓,但是味道是真好啊。
肉质紧实、颇有嚼劲,肉味浓郁,也更补身子。
陆劲跳下陷阱,捏住野鸡的翅膀的时候,余光瞥见一条菜花蛇,他果断腾出一只手捏着那条蛇的七寸,掐死了丢到背篓里面。
蛇肉,也是好东西。
蛇皮还能去黑市卖点钱,补贴家用。
在陆劲抓菜花蛇的片刻,野鸡挣扎用锋利的爪子滑破陆劲的胳膊,一瞬间鲜血直流。
他皱着眉,掏出麻绳把野鸡捆好也丢到竹篓里面,随手摁着伤口,等血不流了,顺着陡坡往下走。
这一路上陆劲也没闲着,顺手劈了点当柴火的树干,捆了捆背到背上,到山脚的时候再从小路走到能回家的泥路,结果刚好碰到了林筱满。
林筱满背上背着个竹篓,面无表情地往前走,看上去并不高兴的样子。
林筱满不高兴的时候,嘴唇抿得紧紧的,但是眉眼又是舒展的,漂亮又冷冽,无端让人不敢靠近。
不管什么样子的林筱满都能把陆劲迷得心跳骤然加快。
他想知道林筱满为什么不高兴,正要凑过去和林筱满搭话,就看见一个高瘦的男人亦步亦趋地跟在林筱满身后。
这一瞬间,陆劲觉得全身的血液都飞快地倒流了。
白清松!
林筱满的初恋!
起码半个村子的姑娘都喜欢的那个书生知青。
如果不是他横刀夺爱,没准林筱满现在还和白清松处着对象呢!
白清松带着一副金丝边的眼镜,头发打理得盘顺,皮肤白净,穿着蓝白相间的棉衬衫和黑色阔腿裤,搭配一双干净的解放鞋,一副斯文又干净的样子。
陆劲低头看着自己带着血污和泥土的皲裂的手,破了洞露出大拇指的鞋,又看看不远处貌似盯着这边的一群村民,突然之间有点不敢站到林筱满身边了。
林筱满,真的是他的妻子了吗?
胳膊伤口很深,就算血止住了,也还在森森作痛。陆劲觉得自己好像是做了一个很荒唐的白日梦。
梦里面他居然娶到了林筱满,和林筱满做了最亲密的事情。
那个梦真的太美好,也太不真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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