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断绝关系
可惜!
向来做事习惯思前想后,顾全大局的老人们,是不了解风风火火的人有多可怕,她总是想到什么就做什么,若不是长梧多年教导的是非观十分正确,照着性子,只怕真应了罗刹鬼之名。
还不等柒寰等人有何反应,柒小五已经抱着柒书飞上屋顶,也许是因为从来没有领略过轻功,刚才还自信满满气势逼人的女子,瞬间呆住了,直到飞上屋顶,气沉丹田,皮肤黝黑如少年,穿着奇怪灰色衣物的柒小五,朝天吼了一句“今日我柒桐与三姐柒书离家,从今往后与柒府再无关系,特此宣告!”
她说的是柒府,而不是父母,柒书自幼饱读圣贤书,自然做不出与爹娘彻底断绝关系的事,而柒小五虽感情浅薄冷淡,却受困与长梧的叮嘱,若不是常常跑偏的脑袋和习惯,她大概会成为世上最乖巧的人。
这事发生得太快,一如柒小五飞上房顶的速度,根本让人反应不来,待柒寰跑出门时,她们已然离去,徒留震耳欲聋的吼声传遍附近人家。
自此之后,与柒府再无关系。
小霸王自周岁以后,就是圊玥的名人,前十四年稍稍安分些,无非就是宣明帝总爱念叨,刷刷存在感。但当小霸王下山及笄起,她的名声瞬间一传千里,无论是赴宴遇袭,还是踏青遇刺,在她所走过的地方,轻者倒地不起,重者尸横遍野。
总而言之,原柒家五小姐柒桐,实在不是一个安分的人。这个事应在回家第二天就因殴打皇子,绑架皇妃,而被暂时撤下官职,禁闭三月为例。
但都城百姓们,最关注的却不是这个,小霸王打人不是稀奇事,打皇子也不是稀奇事,相比与柒府断绝关系,柒傅两家婚事彻底作废相比起来,后者要有意思的多。
特别是柒书离去前一番话传出,柒三小姐便成为世间奇女子的第二名,将原本金家小姐的位置给顶了下去,第一名自然还是属于柒桐,这位置只要她活着一天,谁也抢不走。
这个奇,并非贬义而是夸奖,毕竟不是谁都能说出要看一看这大好山河,人间百态的话。一个人的强,并不仅仅限于财力或者势力上,更多的却是心理上。柒书或许性子柔弱,但却有一颗旁人远远及不上,坚强又倔强的心。
当正在养伤的傅康从傅苑口中听说那番话后,他在屋中呆了很久,记忆中总活在柒画光芒之下的女孩,已记不清面容,明明她和柒画长得一模一样,但傅康却始终记不清她是何模样。
男人下意识捂住伤口,低声说“她竟是这样刚烈的性子!”
在旁的傅苑笑道“据小五所说,她这辈子唯一一次挨骂,就是被柒四姐姐训斥,一个连恶鬼都敢骂的人,又岂会是软弱无能胆怯之辈,更别说当年桃花山一事,为了向众人报信,柒四姐姐甚至不惧伤势,一个敢往刺客刀尖上撞的人,又怎是大哥以为的平庸之人。”
傅康喜欢柒画的开朗活泼,喜欢她略有骄纵的坚韧与勇气。所以对懦弱性格阴沉,又不善言语的柒书,并没有爱意,尽管后面对其提亲,也是因为她是柒画的孪生姐妹。
傅康想,自己将满心无法传达的爱意,固执的转到她人身上,最终活成一个笑话,既可怜又可悲。
看着兄长失神的表情,白衣少年轻轻地叹了口气,小声说道“大哥错把鱼目看做珍珠,却与真正的珍珠失之交臂,希望你将来不会后悔”
不过将来后悔与否,与柒家姐妹再无关系!
任性总是要付出代价,即便如柒小五这般,把任性妄为四字随时随地揣兜里的人,依旧摆脱不了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句话。
这才一天,东宫的差事没了,御赐的大房子也没了,黄金万两在傅家,兜兜转转也只剩下一个无用的郡王身份。当然!宣明帝留下这个称呼,也纯粹是为了顺口,否则百姓们天天郡主爷喊着,至少也得正名一下。
住了一晚客栈,第二天得知自己得关三个月禁闭时,小姑娘心中是拒绝的,毕竟串门习惯了,什么都不做就在家中关上三月,都得憋出病来。
不过在此之前,首先得解决吃住问题,姐妹二人的家产都在柒府里,为了那口气,也是不可能回去拿的,即便柒小五轻功绝顶,回去在府里逛一圈都不会有人发觉。
但……这种事情能够骗别人,骗不了自己。说白了还是脸面问题,自认为十分要面子的柒小五,是万万做不得丢脸的事。以至于最近两天的开销,都是好心的地痞们提供的。
被打劫,拉着对方进小巷,然后反打劫对方。柒书已经不忍去看巷子里满脸青肿的地痞或者小偷,说实话,明明先做错事的是对方,但莫名的就是满心歉意,对不起他们。
回到客栈后,柒小五先是把战利品全部倒桌子上,数了数只有几两碎银子,心里头嫌弃得不行,“总觉得今天来偷我钱包的人越来越少了?”
柒书不自然的咳嗽两声,双颊微微泛红,毕竟是读圣贤书的大家闺秀,生平头一次做坏事,思绪十分复杂。她说“我估计这些地痞扒手们平常都会暗中联系,你抢……”话语一顿,性格温和的大小姐换了个较文雅的词,继续说道,“你劫富济贫好几个人,名声传开后,应该是没人敢招惹了!”
说起来她们出门匆忙,但交际圈子还在,不该落到这种地步才是。但由于柒棋怂恿两个妹妹闯祸,也被禁足三月,看得紧了,连消息都递不出来。
前段时间柒小五打晕朝阳,彻底把人惹怒了,后者继续去东宫报到,压根不搭理她。傅苑和朱彦萧倒是送过钱,但在见识柒小五‘挣钱’的方式后,前者觉得对都城治安有益,便没再提帮忙。后者激动的撸起袖子,恨不得跟她一起干几票,被朱府下人一脸惊恐的拖回家,也被禁足了。
除了地痞小偷们,柒小五还真没打劫过别人,毕竟长梧都说了,要她做一个忠孝仁义礼智信俱全之人,好多事都做不得。
不过离家这事,柒小五可不觉得自己不孝,尽管这些天来,听到不少难听的话,但她依旧不后悔自己做的事,对于孝的理解,也无需拘泥于死理之中。
想着想着,柒小五掰着手指头算着,离家已有三日,应该有消息了才对。
正郁闷着,原本下楼点午饭的柒书再进屋时,手上已拿着一个包袱,她提着进门,奇怪的道“外面有个镖师,说是给你的,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镖师?
原本趴在桌子上无精打采的柒小五瞬间站起,连忙跑上前抢走包袱,她不着急打开,反而的凑近闻了闻,好看的眉头皱成一团。
见她激动成那样,柒书问“是谁送来的?”
柒小五把包袱放在桌子上,小心翼翼的打开,语气激动的说“我一闻味道就知道是师父送来的!”
深知嗅觉上差距太大,柒书无法理解她的感受,只是好奇的道“长先生送来的,为什么你还皱眉头?”
明明是离家出走,没带钱袋,没带衣物的柒小五,浑身上下只有一个人形小木雕,即便外出不便,不能如之前那般早晚上香一柱,但依旧保证每天早晚各拜三下。柒小五对长梧的崇拜与迷恋,堪称入魔。
果不其然,小姑娘如此说道“镖师身上的汗臭味,都把师父的味道掩盖了,我不高兴”。柒书神色纠结,准备找时间给小妹补一下礼记。
包袱里的东西不少,两套白色合身衣物,一套浅粉色女儿衣裙,一盒珠花,三盒药膏,金银,银票各一包,地契一张,全是柒小五需要以及想要的。
“天啊!这真是长先生准备的?”柒书目瞪口呆的看着一包裹的东西,合不拢下巴。
柒小五拿起既不是男款也不是女款,料子上好,但毫无花纹,却莫名好看,十分方便活动的白衣,在身上比了比,正是合适的尺码。高兴的笑了“除了我师父,谁还有这手艺!”
柒书指着粉色衣裙上,绣工粗糙,但格外秀雅的兰花,问道“这也是长先生做的?”
柒小五放下白衣,低头看了看针脚,又闻了闻味道,确定的点点头“是师父亲手做的!”,说罢又拿起首饰,盒中珠花只有两朵,款式皆是兰花,兰花一朵挨着一朵,好似一团繁花盛放,很是可爱热闹。柒小五爱不释手,如孩童炫耀道“这上面也全是师父的味道,是师父特地为我做的!”
柒书“……那这是什么?”她拿起其中一个瓷盒,里面是绿色的膏药,刚刚打开盖就有一股很好闻的草药香袭来。
“那应该是抹脸的,能把我从少年变回姑娘!”柒小五比划着裙子,随意答道。
柒书忍俊不禁道“你师父其实是神仙下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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