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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番外一 大同盛世,烟火璀璨!


大唐本记——《唐武宗实录》记载:

    大同三十一年春。

武宗退位,一心经营大唐不良人和锦衣卫。

其子李盛继位,史称唐盛宗。

大同三十一年,亦为大盛元年。

而武宗的年号大同,则是大唐继贞观盛世,开元盛世之后的第三个盛世。

史称,大同盛世。

长安。

沈风带着袁天罡的面具,行走在长安街上,他如当年的李星云一样,用最直观的角度去看这个盛世。

此时的长安,还和三十年前的长安不同。

三十年前,百废待兴。

三十年后,沈风几乎要被人海淹没.

这里是大唐的中心,是所有贸易节点的终点,在未来,这里也会成为整个世界的中心。

“嚯!你看那个人,又有一个带着不良帅面具的人,他摹仿的还挺像呢。”

“是啊,比起其他的模仿者,这服化道没的说,你看那面具,简直是一模一样啊。”

在沈风的身后,几个人指着他轻着评价,沈风闻言微微侧头,几人见他察觉,便冲他露出善意又有点不好意思的笑容,沈风摇了摇头,表示并不在意。

他继续行走。

他还在路上。

这一路上,他起码见了十个身穿不良帅衣服的人,自己这套服装都见怪不怪了

文化的沟通和开明,往往是一个文明进步的阶梯。

沈风治世不会搞那一套愚民主义,更不会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他从不在意别人模仿他的罡子,袁天罡更不在乎,因为他们都知道,不良帅只有他们两人而已。

不过,看到现在也没人敢模仿唐武宗沈风。

可能这是世人的尊敬,或是对权威的畏惧。

沈风不做干涉,任由事物去自然发展。

他看遍了长安,还有更多的地方要看。

武昌。

深夜里,武昌的阁楼河畔,一男一女还在楼中对饮。

夜已深沉,两人却还在纵酒,即使伤身,也要快意。

“姐,我娘的信,多谢你了。”

“谢我干啥,一条贼船上的人,我算是全身而退,却让你背了大锅……”

“不必多说,这就是我的命。”

沈阔因罪无法出昌,而沈荷心有不忍,终是亲自来武昌,为他带来了宋皇后的绝笔书信。

在信中,娘还是没有骂他,只是让他好好生活。

这十几年,宋云姬看过他几次,但沈风却没来过一次。

沈阔笑着安慰沈荷,用一句认命来概括他的一生。

沈荷定定的看着曾经的弟弟,突然说道:“你好像……真的变了很多。”

“是么?这叫成长了。”

沈阔摇了摇头,三十多岁的他就头发尽白,对他来说,成长的代价未免太重。

他话锋一转,突然就说起了沈荷:“对了,姐啊,你都快四十了吧?当真不成婚了?就这样单着孤独终老?弟在武昌,一天天闲得蛋疼,没事干净造娃了。”

“还好我的食邑还算凑活,再把以前的胡吃海喝,把这些臭毛病都戒了,多养几个儿子还是不成问题。”

武宗处政时深知,明帝朱元璋从乞丐走到皇帝,小民思想确实是有,他的政策给后期的大明造成了太大的财政负担。

沈风当然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即使是皇族,食邑也相当有限,并且还会逐代减少,直至停止彻底为民,这样对后世之君也不会造成过多的影响。

以至于,现在的沈阔就过的有些拮据了。

而沈荷笑着摇了摇头,抬手又喝了一口酒,这才回道:“沈阔啊沈阔,你刚才还说自己成长了,看懂了自己,怎么就看不懂我了?你有你注定的命,难道我就没有吗?”

“姐……”

“我这一生,不能有子嗣。娆疆便可自我而终,云南才能浴火重生。这就是,爹给我安排的命运。”

沈荷说到这里,她微微沉默,沈阔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顿了半晌,沈荷才继续宽慰着道:“不过还好啦,你知道我心高气傲,谁也看不上,其实单着就挺好的。”

沈阔嚅动了几下嘴唇,最终,他还是逢迎道:“好姐姐,那以后我多养儿子,你可得给我资助一点造娃经费才是。”

“小问题,姐现在最不缺的就是钱。”

云南往印度和东南亚的贸易发展,沈荷确实是个不缺钱的主。

但问题的关键是,哪天等她死了,她都不知道把资产该留给谁,现在要是不给自家老弟花了,未来多半也是上交给国家了。

老爹心狠手辣的很,对自家女儿都要吃绝户。

不过沈阔刚才说的话,却还是让沈荷难免想了想自己的性取向。

心中莫名一动,她突然说道:“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我与爹不是父女,他那样风姿的男人,说不定才是最适合我的菜。只可惜没有如果,我特么到现在都还记得那四十军棍,棍子都给我干折了,真他娘的疼啊……”

正说到这里,沈荷突然一愣,她猛地反应过来!

“不对!那糟老头子揍了我四十一!我突然想到,那最后一棍是他娘的额外赠送啊!”

以前都被打蒙了,沈荷这才发现,那最后一棍锤断军棍的一击,不在四十之内!

我他娘的白挨了!

沈阔看的失声大笑:“哈哈哈哈,咱哥俩难兄难弟,提起曾经,倒是别有一番风味。不过话说,得亏是你啊,如果是弟,就我这小身板,我还真扛不住四十军棍呢……”

“你小子是得练练,看你这七星决早就荒废了,我估计你的天罡决也光给你壮阳了吧……”

“艾!不说练功不说练功,晦气得很。喝酒喝酒!”

“干!”

两个人继续畅饮。

而沈风,他就站在门外。

他静静的听着,枯萎的嘴唇突然扯了扯,也不知他是不是笑了笑。

随后,他转身离去。

沈风将这短暂而又快乐的夜,还是留给了那对快乐的姐弟。

他自始至终,信守原则,他到头来,还是没有去见他的儿子。

这一别。

可能真就是永别了。

……

青城山。

又是一日的清晨。

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在山脚的村落里,被一群熊孩子们团团围住,争着吵着要他讲当年的故事。

老者脸上挂着无奈,声音却格外激昂,中气十足。

“嘿!话说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他刚还合着呢,却在这一刻,他的话突然顿住了。

苍老的眼毫不昏黄,还带着精光,看向了那一步一步走来的身影。

气息难免浮动,屋内的人也多是察觉。

两个老妇瞬间闪出,一个人立刻护住了孩子们,另一个人正要挡在老者面前,却突然顿在了原地。

“他……他是……”

几十年了,那个漠视的眼神,她依旧无法忘却。

即使隔着面具,她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而来人,此刻却在单手卸下他的面具。

一张丑陋又熟悉的脸,顿时映在三人眼中。

他的眼神,再配上袁天罡的那张破脸,威慑力简直拉满。

陆林轩一个踉跄,刚才还想去保护人的她,却被身后的李星云扶住。

“好久不见,当真稀客。林轩,雪儿,去备茶。”

李星云站起身来,做了一个请手势。

他现在还妻妾成双的原因只有一个,这三人的年龄是真的小啊……

李星云比沈风还小几月,六十出头,不仅一天不操心,他还会保养,眼前这其乐融融的景象,刚才着实是晃了沈风的眼。

“忙碌多年,闲来无事,便来看看。”

“请。”

陆林轩安顿好小孩,姬如雪便来招待。

宾主落座。

茶水奉好。

在经历最开始的畏惧之后,陆林轩总算克制住了心魔,还是和姬如雪一起站在李星云的身侧。

她们知道,现在的他,并无恶意。

两个男人的谈话,她们就这样静静听着。

“我的几个孩子,都是郎中,手艺不错,在城里开了医馆治病,现在还忙着没回来。”

“治病救人,子承父业,挺好的。”

“嗯,是挺好的。”

李星云看着沈风的脸,又看了看那张似曾相识的面具,他终是叹了口气。

“何至于此啊……我想了太多,还是不曾想到,你最终也会走上他的那条老路……”

“路上总会有人,为何不能是我?”

沈风轻抿一口淡茶,平静说道:“三十年争霸,三十年帝王。天下还是这个天下,但……天下里的人,是不是过得更好了?”

“如果,我能一直坚持下去,这世道的人……呵呵……盛景最是动人,你的闲云野鹤,总得有人背负。”

“你说呢?”

“……”

李星云还和当年一样,他看着他,竟无言以对。

顿了片刻。

李星云站起身来,沈风还在轻抿着茶。

突然,李星云双手作揖,对着沈风深深弯腰拜倒。

时光仿佛在这一刻定格。

他放下茶,轻声问。

“李星云,不恨我了?”

“嗯。我,不恨了。”

曾经的他,确实有怨。

李星云笑了笑,将曾经的恨全放下,他还是曾经的人,沈风也是一样。

两人对视,一笑泯尽恩仇。

“不恨的话……那我就走了。”

“恭送师兄。”

李星云冲着离去的背影再次拜倒,姬如雪和陆林轩对视一眼,便也在李星云的身后跟拜。

过去的事,终是过去了。

此生,已然知足。

……

藏兵谷。

沈风在外面转了一大圈。

城市,繁华,江水,农田,大漠,冰山,草原……

他的大唐真美啊。

大同盛世,烟火璀璨。

欲买桂花同载酒。

终不似,少年游。

江湖路远,他永不休止的赶路,终是有些累了。

他想家了。

当年的少年再一次的回到家乡,他扯了扯嘴角,还是没能像当年一样笑的张狂。

藏兵谷里。

沈风躺在曾经属于自己的小床上,想到曾经的记忆,他脸上终于露出微笑,裹紧了小被子,准备睡个好觉。

待到天明。

又是大唐不良帅。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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