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2 章
夏天的风带着微燥的热意, 吹在肌肤上,有股难受得说不上来的黏腻感。
江茉刚出门,被外头的毒太阳一照, 整个人就蔫吧了不少。
齐晔知道她怕晒, 在楼道里, 一手提着木箱, 一边犹豫着问她, “要不, 我一个人去?”
“那可不行, 是你爹娘, 也是我爹娘,这么重要的事儿,我当然得去听听。”江茉白了他一眼,拍拍他手里的头盔,“快给我戴上。”
齐晔忙把木箱绑到摩托车最后边, 竖放着, 刚好能给江茉当靠背。
他腾出手来,又给江茉戴头盔, 在她漂亮的下颌线那儿把头盔的系带弄紧,又单手把头盔的玻璃罩放下来, “这样戴着舒服吗?”
这头盔挺不透气的, 戴着哪能舒服, 江茉喘了一口, 没说什么,跨上后座, 揽住齐晔精壮有力的腰身, “走吧。”
太阳又毒又辣, 风也很烈。
但江茉躲在齐晔背后,脑袋埋起来,就好像风中飘摇的树叶找到了一片可以藏身的地方,安全又舒适。
“齐晔,舅舅怎么和你说的呀?”江茉的声音穿过玻璃罩,被风灌得含糊不清。
齐晔听不太清楚,却能猜到江茉在问什么,也就扯着嗓子回答,“舅舅说电话里不好说,让我们上省城找他。”
两人就这么怀着复杂的心情,乘着风驰电掣的摩托,一路到了省城。
见到舅舅候盼明时,两人都发现舅舅今天的表情很凝重,不像平时那么温和如春风,浑身上下的气场,都像是笼着一层淡淡的薄霜。
舅妈今天不在家,在报社里上晚班。
舅舅把客厅里的灯关了,带着江茉和齐晔到了他的书房里。
他坐下来,从抽屉里拿出一本书,书页里夹着一张照片,他拿出来,放到齐晔手上。
江茉和齐晔一块垂眸看去,这张照片似乎是从什么证件上撕下来的,照片上的女人烫着卷卷的短发,笑起来露出两颗虎牙,还有两个不对称的酒窝。
两人都知道,这不是齐晔她娘,因为之前舅舅已经给齐晔看过他娘长什么样,不过那还是他们都年轻时候的一家人合照。
齐晔他娘长得很漂亮,皮肤雪白,长发及腰,笑容灿烂美丽,比这张照片上的女人好看多了。
“舅舅,这……”齐晔不太明白,舅舅为什么要给他看这张照片。
候盼明身子往后一仰,说出他一直放在心里的这件事,“我还记得我姐,也就是你娘,出事那天,她和我说,她要去见一个人。”
“就是照片上这个女人吗?”
“是。”候盼明点点头,取下金丝眼镜,一边擦,一边叹气,“我也不知道她是怎么认识的这个女人,但当时她和我随口提起,我并没有当一回事,以为是她的朋友,可她去了一整个下午,约好一起吃晚饭的,也还没回来。所以你爹和我,分别出去找她去了。”
以前,齐晔也问过候盼明好几回,他娘出意外的事,候盼明总是不愿意多说,好像连回忆起来都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而现在,他却深深皱着眉,痛苦地回忆着,“到底是你爹和你娘心有灵犀一些,我没找到她,但你爹应该是找到了她。可是,他们都没能回来……第二天,他们才被人发现,在河里已经……”
候盼明的声音越压越低,“当时是冬天,他们不可能下河游泳,所以别人就说,是他们两口子吵架,情绪激动,才失足落水。”
他叹了一口气,“警察也判断说是意外,很快就结案。”
“……可是我知道,你爹娘根本不可能吵架,他们都是脾气温和的好性子,感情更是和睦。”候盼明似乎有几分哽咽,痛苦地抓了抓自己的头发,“不可能的。”
“舅舅,那这个女人,就是我娘生前见的最后一个人?”齐晔紧紧攥着那张照片。
“是。”候盼明压抑着点点头,“当时我向警察提起过,不过警方很快就排除了这个女人的嫌疑,说她只是你母亲的朋友,并没有作案动机。”
“……后来,我也去找过她两次,没有任何收获。”候盼明皱皱眉,“可我仍然一直留意着她。”
“直到今天,我忽然收到消息,这个女人前不久因为涉嫌拐卖人口,被公安拘留了几天。”
“但是,前几天又被放出来了,我打听过,她的作案动机不足,缺乏关键性证据,所以警察也没辙,但并没有撤销对她的怀疑和监控。”候盼明的表情十分严肃,郑重道,“所以,我才觉得你爹娘的死,不是意外。”
“齐晔,你知道吗?你娘,曾经被拐卖过。”候盼明语气沉重地扔出一个晴天霹雳。
不止是齐晔,江茉都被镇住了。
两人都怔怔地望着候盼明,齐晔嗫喏着,半晌才道:“怎、怎么会?”
候盼明继续道:“难道你没有奇怪过,你爹和娘的身世背景都如此不同,一个在偏远乡下,一个在省城,却为什么会相遇,为什么会相爱,又为何会结婚生下你?”
齐晔抿着唇,他想过,不过他小时候听说,他爹是进了一趟城,认识了他娘,就把他娘带回了村里……
难道,他爹是从人贩子那……?齐晔摇摇头,买卖人口是犯罪,不管是人贩子还是买的人,都大错特错。
他不愿意相信,他爹是这样的坏人。
候盼明也看出了齐晔的挣扎恐惧,他拍拍齐晔的肩膀,“你别怕,你爹没有参与买卖,相反,他救了你娘。”
这是英雄救美的故事。
头一回进城的农村小伙子憨头巴脑,就像齐晔年轻时候那样,有一腔孤勇,还有一把子力气。
他正好撞见了人贩子在拐卖人口,不顾一切,甚至差点豁出去自己的性命,才把齐晔他娘救下来。
那时候,他不懂有困难找警察,只知道背着昏迷的齐晔他娘,一个劲儿的逃,怕被人贩子追上,怕被人贩子报复。
回到村里,齐晔他娘也醒了。
起初,她恐惧,她害怕,她以为是齐晔他爹把她买回来的。
可很快,她就发现齐晔他爹手臂上那一道长长的刀伤,还有腿上,背上,都有。
他是冒了多大的危险救下了她,又是凭着多强的毅力,一路忍着剧痛,跌跌撞撞,把她背回家。
齐晔他娘在那一个瞬间,望着齐晔他爹坚毅的面孔,一颗心就此融化。
他是救下她的英雄。
那时候,齐晔她娘正好因为不愿出国的事情,和家里人闹僵,她就是在离家出走的过程中,因为太过单纯,没见过人心险恶,才被拐卖。
所以,她也无处可去,就在齐晔他爹的院子里住下。
那时候,齐晔他爹正好另立门户,正牟足了劲儿想要攒钱,娶妻生子呢,没想到认识了齐晔他娘之后,他才发现,谁都没有这位仙女儿好,他心里再也装不下任何人。
两人就这样相遇相识相知相爱,共沐爱河,步入婚姻,生下了齐晔。
而齐晔他外公,是在齐晔出生以后,才知道这个消息的。
可想而知,自己从小捧在掌心长大的宝贝女儿,掌上明珠,忽然带了一个庄稼汉还有一个莫名其妙的外孙出现,他的心情有多崩溃,多愤怒。
他当然不愿意接受,甚至放下狠话,你自己选择的路,以后你自己走,就当我从来没有生过你这个女儿!
父女俩的感情,比当初齐晔他娘不想出国时,闹得还要更僵。
“但你外公最宠的就是你娘,他那些话,像刀子,割伤的也是自己的心呐。”候盼明叹了一口气,抹了抹眼角,“我就常常瞧见他躲在房间里,看着你娘的照片抹眼泪呢,你说说这老头子,脾气那么倔,最后难受的不还是自个儿么?”
他摇摇头,又道:“后来,他病了,病得越来越重,弥留病榻之际,喊的还是你娘的名字。你也瞧见了,我给你娘寄的那些信里,提到了这个。你娘也舍不得你外公的,一接到信,她就跑回来看你外公了,谁知……”
齐晔他爹娘出了事。
外公本来就身体不好,已经只吊着一口气,才见了自己宝贝女儿一面,还等着一块吃晚饭呢。
等来的却是女儿出意外溺毙在河中的噩耗。
外公身子哪受得住这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更是追悔莫及,后悔自己当初不该嘴硬,僵着那么久都不肯见女儿。
难过、自责、愧疚、绝望的重重打击,让外公的健康状况雪上加霜。
没多久,外公也去了。
……
听着舅舅说完这些,齐晔的心中窒息,好久都没缓过神来。
江茉也蹙着眉尖,没想到齐晔的身世还有这样错综复杂的隐情。
她忽然想起了自己的娘。
在书中,她娘是几乎没有被提到过的,只有刘菊香曾骂骂咧咧说过她娘那短命鬼狐狸精都死了那么多年了,她爹江铁国还念念不忘着。
说明,她娘肯定长得不赖。
但她娘却像是从来都没有娘家亲戚的,没人提起过她娘从哪儿来。
她娘不会也是被拐卖的吗?
那江宁村、西丰村是不是还有许多被拐卖的妇女?
心里这个猜测越来越可怕,连江茉自己都忍不住心尖颤了颤,要是真这样,那事情就大了啊,难道原书还有人贩子极其猖獗的这么一个背景?
可原书的剧情里没提过啊。
江茉脑海里的疑云密布,同样,齐晔脸上的乌云也笼罩得越来越多。
他捏紧拳头,站起身,沉声问道:“舅舅,你知道那个女人的住址吗?我想去瞧瞧。”
“有。”候盼明对那一串住址,已经倒背如流,他唰唰写在纸上,递给齐晔的时候,不忘叮嘱一句,“千万别打草惊蛇,我会一直盯着她,如果她有问题,迟早会露出狐狸尾巴。”
“好。”齐晔闷声回答,他不会直接去找那个女人。
他只是想看看,他娘生前见的最后一个人,到底是什么样子。
她们之间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她娘又为何会失足落水……
齐晔知道,那个女人肯定不会告诉自己,但没关系,他可以慢慢寻找答案。
-
候盼明没有留齐晔和江茉吃饭,他知道,他们一心想去地址上写的那儿看看。
其实,江茉和齐晔看着那地址上写的街道和小区,都觉得有些眼熟。
江茉不太能想得起来,“咱们以前是不是去过那儿?”
“以前去江海路找舅舅的时候,我们有经过这条街,离江海路只隔着两条街,挺近的。”齐晔皱眉沉思。
“那离江河也挺近的?”江茉已经自己戴上头盔,歪着脑袋问齐晔。
江河是横穿省城中间的一条大河,自东向西贯穿,把省城分成了南北两边。
江海路,是离江河很近的一条路。
而这条河,也是吞噬了齐晔父母生命的地方。
一提到这条河的名字,齐晔的心情就低落了几分。
他发动了摩托车,朝舅舅给他的地址找过去。
摩托车驰骋在路上,能看到地平线那边的夕光,还有染红了半边天空的夕阳,像在泣血。
他不由分神地想,爹和舅舅去找娘的那个黄昏,也是这个样子吗?
沿着江河旁边的那条路在走,齐晔不敢偏头,握着车把的指尖,一直在微微地颤抖着。
-
到了地方,齐晔刚停下车。
就看到一个挺着肚子的孕妇因为他摩托车马达的轰鸣声,而在那儿回头张望。
齐晔取下头盔,抱歉道:“不好意思,是不是吓到您肚子里的孩子了?”
孕妇迟疑着打量道:“你是……齐晔?”
她又扭头,看向刚站稳,把头盔摘下来长舒一口气的江茉,惊喜道:“江茉,真是你们!”
江茉也勉强辨认了一会儿,忽然想起来,“你是田听?”
“是我啊,好巧,居然遇到了你们。”田听惊喜地看着江茉和齐晔,“你们还是一点儿都没变了,倒是我,你们差点没认出来吧。”
确实没认出来。
在江茉的印象里,田听还是那个优雅美丽苗条的舞蹈老师,是在农场里依然会打扮得干干净净的,带着农场的女孩子们一起跳舞,一起发光的田听。
江茉和齐晔第一次来省城寻亲的时候,认识的田听。
田听是她们在省城认识的第一个人,后来,也是因为田听,他们才找到了合适的招待所,还去看了田听带的那群孩子们一块参加舞蹈大赛。
对了,还差点闹了一个乌龙,当时他们以为舅舅还叫侯俊明,打听的时候,田听手底下一个孩子说自己爸爸也叫侯俊明,还让他们高兴了一整晚,第二天才知道,名字弄错了。
江茉回想起来,倒是觉得挺有趣的。
可现在的田听,她真的差点儿没认出来。
大概已经到了孕晚期,田听挺着肚子,四肢臃肿发胖,头发也走得乱蓬蓬的。
而且这大热天的,她居然刚买菜回来,一只手提着菜,另一只手撑着腰,浑身都是沁出来的汗,看上去挺辛苦的,而且也狼狈。
并不是江茉印象中那个纤弱美丽干净,只需要笑着鼓励孩子们好好跳舞,给她们数节拍的田听老师了。
不过,田听自我打趣倒是没关系,江茉当然不会说出来,她只是笑道:“怀孕了嘛,认不出来也是正常的,恭喜你呀,孩子马上就要出生了吧。”
“是啊,快了。”田听抚着肚子,笑了笑。
齐晔试图帮她提菜,“我们送送你吧,你也住在这一栋吗?”
“对。”田听好奇道,“你们是来找人的?找你舅舅?”
“我舅舅已经找到了。”齐晔抿唇道,“这次,我们是想找另外的人。”
说来也是挺有缘分的,两次碰到田听,都是在找人。
江茉扶着田听,“你别和我们客气啊,瞧你这上下楼梯都挺困难的,这么大热天,怎么还出来买菜呀?”
“在家闲着也是闲着,出去走动走动,也好嘛。”田听一手扶着楼梯栏杆,一手扶着江茉的手臂,艰难地吐着气,爬到了四楼。
回到家,田听把菜放好,忙感谢江茉和齐晔,给他们倒了一杯白开水,又道:“齐晔,江茉,你们要找谁啊?这栋楼里的邻居,我都熟。”
一边说话,田听一边拿起拖把,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一边打扫家里卫生,一边和你聊天,你们不介意吧?实在是很抱歉,我得在我丈夫回家前,做完这些事情。”
江茉皱着眉,看田听挺着肚子那么不方便,正要说话,齐晔已经起身接过拖把,“我来吧,我替你拖。”
江茉也拉住田听,“是啊,你去买了菜,刚刚爬楼又那么辛苦,你还是赶紧坐下歇歇吧,别累着宝宝了。”
“……来,喝口水,我们呀,就是想问问,你认不认识一个叫‘林洁’的女人呀?”
田听回忆了一下,“哦,你们说的是林姐吧?她就住在我们家楼下呢,她人很好的,爱帮忙,还喜欢小朋友,很有爱心。不过似乎她的工作经常要出差,所以我和她打交道也不是很多。怎么,她也是你们亲戚吗?”
“倒也不算是。”江茉拉着田听的手,小声道,“我们打听她的事儿,你先别和她说呀,是有些事,我们以后再找她。”
见江茉挺神秘的,田听好奇地眨眨眼,但她不是好事的人,更不会非要戳穿别人的秘密,刨根问底。
田听理解地点头道:“你放心,我不说,不过你们还有什么想问的,尽管问我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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