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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7章,心血来潮的念头(求订阅!)


  杜双伶有一张精致的脸,五官明晰,今天穿了一件米褐色风衣。

  头发是随意揽着的,有些发梢软在肩头,有些耷在脖子里,还有一些拢在垂涎欲滴的胸前。

  看她从通道出来,张宣有那么一丝恍惚,记忆好像在倒退,好像回到了87年第一次见到她的模样。

  见心上人这么深情地凝视着自己,杜双伶顿生欢喜,快走过来挽着他的手臂弯,微微仰头望向他,“亲爱的...”

  眼瞅着这张近在咫尺的好看脸蛋,张宣心里弥漫着一种说不好的情绪。

  伸手抱着她:“来了。”

  “嗯。”

  “路上累不累?”

  “还好,想到能很快就见到你,就不觉着累。”

  张宣再次紧了紧手臂,良久才松开她,牵着她的手说:“走吧,跟我回家。”

  “好。”

  临走前,杜双伶还有些不好意思地对国际结算老师招呼:“老师。”

  见到杜双伶,姚老师脸上表情丰富多了:“回学校了。”

  “是。”杜双伶笑意盈盈地应一声,随后说:“老师,那我们走了。”

  姚老师微笑颔首,目送两人离开。

  旁边的青年男士跟着瞧了会,问:“这就是你们管院的那位?”

  “对。”

  “你给他上课紧张不紧张?”

  “还好,他上课时和其他同学没什么区别。”

  “他这样的人也认真听你们上课?”

  “差不多,要么不来,来了态度还是不错的。”

  姚老师话只说了一半,心道这位首先得和一姑娘传会纸条,然后才上课。

  车上。

  张宣征求意见:“饿不饿,我们要不吃完饭再回去?”

  杜双伶轻轻摇头:“不要,我们直接回去吧,慧慧和青竹已经做了饭在等我。”

  张宣问:“她们在家?你跟她们联系了?”

  “现在没有联系。不过出发前跟她们约好的。”

  “那成,我们回学校吃。”

  回去的时候,雨又慢慢变大了。

  到了教师公寓时,雨从丝线变成了暴雨。

  张宣抬头望一眼黑漆漆的夜空,暗自感叹:自己果然是老天爷的亲儿子,到家就变了。

  收起伞,两人直接上了二楼。

  门开门关。

  两人连鞋都来不及换,相视片刻后,就黏糊在了一起。

  感受到张宣比过往还热情的动作,杜双伶温柔地顺着他。

  良久才咬断晶莹丝线说:“我先去洗个澡,有些饿。”

  “好,我帮你搓背。”

  “不要。”听到要搓背,杜双伶直接一溜烟跑进了主卧,接着门一关,万事大吉。

  相处这么久,谁还不知道谁呢?

  要是让他搓背,估计今晚都别想吃饭了。

  三楼。

  邹青竹在窗户前探头张望了一番,道:“双伶回来了哟。”

  文慧抬头看看墙上挂钟,11:34

  不太早了,马上凌晨。

  外面风大,邹青竹把窗户关上,坐过来说:“慧慧,我们打个赌。”

  文慧问:“什么赌?”

  邹青竹说:“你猜双伶和吃货什么时候上来?”

  文慧温婉提醒:“别把吃货二字喊顺口了,不然总有天会收不住的。”

  邹青竹嘻嘻笑着:“没关系啊,他人那么好,不会在意的。”

  接着又道:“我猜一个小时候上来,你呢?”

  一个小时?

  一个小时能干很多事,文慧安静几秒,随后把书本合上,打开电视,打开VCD,声音调到最小看了起来。

  邹青竹不死心,抱着她摇来摇去:“快猜快猜?”

  文慧拗不过,只得问:“赌注是什么?”

  邹青竹说:“赢了的半个月不干家务活,不进厨房。”

  文慧想了想开口:“我猜半个小时以内。”

  邹青竹愕然:“都说小别胜新婚,你这也太低估人家能力了吧?”

  文慧说了自己的理由:“时间不早了。”

  两人一边看电视,一边计时间。

  半集电视剧后,外面响起了敲门声。

  声儿不大,似乎怕影响周边住户。

  邹青竹赶紧瞅瞅时间,顿时发出哀嚎声,“半个月啊,这大作家今天是念斋吗?”

  文慧会心笑笑,起身去开门。

  “慧慧,想我没?”

  门一开,杜双伶和文慧就情不自禁抱在了一起。

  “想。”

  文慧真诚地说着,眼神不小心同门外的张宣相撞,片刻后,两人视线各自挪开。

  后面的邹青竹赶过来凑热闹,掰开两人,就使劲盯着双伶的脸蛋瞧,发现真的没有异样后,暗骂自己糊涂啊,没吃饱饭怎么有力气干活呢?

  邹青竹和文慧对双伶是真好,一桌子菜,有辣有不辣,6个碗,把张宣都看羡慕了,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有这待遇?

  吃饭的时候,邹青竹问杜双伶:“双伶,你爷爷怎么样?”

  杜双伶说:“老样子。”

  闻言,文慧停下筷子:“真的有道师说的那么邪乎?”

  邹青竹接腔:“对啊,咱是大学生,咱不能迷信。”

  “嗯,咱不信。”杜双伶嫣笑着嗯一声,她是最希望这是迷信的。

  吃完饭,张宣和杜双伶回到二楼卧室打了会扑克。

  凌晨三点过,输了一晚上、只能坐轮椅的杜双伶瓮声瓮气问:“后天走嘛?”

  张宣揽着她说:“对。”

  “这次去多久?”

  “几天就回来。”

  “好,我在家等你。”杜双手伸手缠他:“不过今晚你陪我。”

  “不睡了?”

  “睡不着,白天补觉。”

  张宣哎哟一声,这样下去,莉莉丝肯定要教我做人了。

  …

  从香江坐飞机,没有遇到稀罕事,张宣一路上是睡过来的。

  莉莉丝得知他要来,正儿八经地跟学校请了一天假。

  在出闸口,两人相见时,莉莉丝人都快飞起来了,双腿向后弯曲、箍着他的脖子,整个人儿都挂在他身上。

  “影响,注意影响。”见来来往往的人都在看自己,张宣提醒。

  有了上次陶歌的说叨,这次莉莉丝没再犯浑了,挽着他胳膊问:“你真的要去参加巴黎时装周?”

  “我主要是来看你的,时装周嘛,顺带参加一下咯。”

  “我老公真会说话。”

  莉莉丝不用垫脚就能亲他一下,随后又郁闷了:“你来的真不是时候,我亲戚昨晚刚来。”

  张宣好笑地拍拍她手背:“没关系,我喜欢的是你这个人。”

  莉莉丝可不好糊弄,偏头问:“是不是来之前,杜双伶已经把你榨干了?”

  张宣嘴硬:“双伶不知道我们的事。”

  “真的?”

  “当然。”

  莉莉丝说:“那我等会就给他打个电话,就说你在我床上。”

  张宣:“......”

  见他这幅样子,莉莉丝附耳嘀咕:“我一直替你担心,哪天我要是和杜双伶打起来,不知道你帮谁?”

  张宣白了眼:“收着点,我和双伶加一块也不是你对手。”

  “陶姐。”

  “表姐。”

  这次张宣跟着莉莉丝称呼陶歌和谢琪。

  第一次听到这称谓,谢琪大感惊讶,不过下一瞬却是满心欢喜。

  谢琪望向莉莉丝的眼神都充满了高兴和羡慕,看来表妹更得这位的心了。

  还是GODMAN牛排餐厅,前几次见张宣吃的尽兴,这次又来。

  虽然这里的价格对于普通人来说很贵,但对于他来说,压根就不算个事。

  点完单,陶歌问张宣:“听说你表妹在这边留学?”

  张宣回答:“在这边。”

  陶歌问:“哪个大学?”

  张宣说:“我老舅讲,好像是威斯敏斯特大学吧。”

  陶歌点点头:“这学校还不错。”

  张宣没做评价,谁还不知道谁?

  就那不当人的表妹,谈成绩就拉到吧,用钱和人脉弄进来的。

  陶歌问:“要不要去看看?”

  张宣摇头:“这可是个磨人精,过几天再说吧,先办正事。”

  等餐期间,几人聊到了罗琳。

  谢琪说:“罗琳如今人在曼彻斯特。”

  张宣顺嘴问:“在那干什么?”

  谢琪说:“在那边看曼彻斯特的球赛,同时也考察曼彻斯特的球队。”

  张宣愣了愣,转头:“考察球队?我没听错吧?她想买球队?”

  陶歌接话:“是有这个想法。”

  张宣蒙了,前生罗琳没有这一出啊!今生怎么回事?

  见他困惑,陶歌解释道:“她这也是受我的影响。”

  张宣问:“你点拨她的?”

  陶歌说:“罗琳现在的名气和地位在英国正处于急速上升期,但离真正的贵族还差了些。

  所以我建议她买一支足球队,这东西在英国的影响力就同法国的葡萄酒庄园一样,拥有就是身份的象征。”

  张宣问:“她看上的是哪支球队?”

  谢琪说:“蓝月亮。”

  怕他听不懂,莉莉丝跟着补充一句:“就是曼彻斯特俱乐部,也叫曼城。”

  曼城他熟悉。

  但曼彻斯特的另一支球队曼联他更熟悉。

  问:“为什么不考察曼联?”

  莉莉丝一句话就把张宣的好奇心堵死了:“罗琳是曼城的死忠。”

  张宣:“......”

  好想问一句,罗琳现在的钱够吗?罗琳会经营吗?

  不过随即想到这是90年代,这是西方世界,以哈利波特的恐怖圈钱速度,罗琳钱大概是够的,而钱又可以做到真正的万能。

  其实说到买足球队,他都滋生了想法。

  以他现在的受欢迎程度,身份应该不是很大障碍。

  别的不说,张宣根据后世的一些记忆,挑足球队、教练和球员不说百分百吧。但也八九不离十了,这是一门稳赚不赔的生意。

  不过稍后想到阿布在英超的结局,又有点唏嘘。

  外来人终究是外来人,经不起大的波折。

  不过要是选择好的时机卖掉,不仅能过把瘾,挣声望挣社会地位的同时,还能大挣一笔。

  这些念头一起,或者这种想法一起,仿佛就着了魔似的,在脑海里生了根发了芽。

  好长一段时间以来,他都是“按部就班”的过日子,生活没了一点惊喜。

  是的,就是没了惊喜。

  写书到现在,已经不缺钱了。

  商业综合体中心,只要不作死,基本也是稳赚不赔。

  而目前自己已经为三个大项目输血了35亿左右。

  商城已经投入正常运营,每天都在大额盈利。加上银行40亿无息贷款,后续的资金基本不用发愁,也不用自己管,商城以战养战就能解决掉。

  可“风声”、“潜伏”、“哈利波特”、“发条女孩”和“冰与火之歌”时时刻刻都在为自己挣钱啊?

  而且还是为自己挣大钱,根本花不完。

  未来这么一大笔钱,总不能放银行存着吧?

  曾几何时,他觉得有花不完的钱就是人生。

  可生活陷入一潭死水过后,他突然想找点事做。

  这种感觉来得莫名其妙,写作已经满足不了他的需求,就是想找点其他它事做,找点儿感兴趣的事情做。

  其实当初李梅提到外贸公司向湾湾买芯片、自己投资建厂制造LED灯时,他有想到过做芯片。

  可那也只是想想,芯片那玩意儿自己压根就玩不通。

  做点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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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大家说,本书最后一个事业做点什么好?有新鲜的建议没?

  (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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