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7、张牧之(求全订)
不谈这些太太小姐们在望蟾阁上在说什么。
白贵骑马,吊在后面。
这倒不是他故意藏拙,不会骑马。
而是他没来过清漪园,对路况并不熟悉,所以由金鹏振几个人在前面开道。
从清逸园的主建筑远去,过了大概四五里地的时候。
落目处就荒凉破败许多。
残垣断壁。
是外夷入侵时焚烧的。
到了狩猎区,杂草丛生,密林层叠,绿树成荫。
此处多狐獾梅鹿等小型野兽,是原来皇家园林特意豢养,用以狩猎的。
没有什么大型野兽。
特意前来狩猎的也不仅他们一行人。
偶尔能碰到三五成群的狩猎队,一些准备充备的,都带着猎犬,猎犬多是秦省细犬。神话传说中的哮天犬就是细犬,这是最优良的猎犬品种。
白贵正骑马走着,慢悠悠的,忽然眼尖瞅到了杂草里的一截黑色,应该是獾类的小动物,他当即取出长弓,弯弓搭箭。
崩!
弓弦轻鸣!
一箭射出,速度快得惊人,直接正中草丛的野兽。
“是一只獾!”
白贵吊在狩猎队后面,但距离并不远,只有四五步远,开弓时的弦响声,也惊动了前面的金鹏振等人,一人径直策马向前,从马上吊坠而下,双脚勾在马镫上,以凌厉的马术取了射中的猎物。
猎物凑近一看,是只黑獾。
大概有猎犬的一半大。
“美和兄接着。”
以马术取走猎物的刘守华将黑獾扔给了白贵,赞道:“美和兄的箭术当真厉害,刚才估计有一百三十多步,都没怎么瞄准,就轻易射中了。”
刘守华,是金家的女婿,金家四小姐金道之的夫婿。
“以前在白鹿书院习练过箭术,后来又到东洋东大参加过箭术兴趣社,拿到过箭道个人赏和小组赏第一……”
“微末小技,让大家见笑了……”
白贵接过黑獾,随口说道。
他传扬的名声中本就有文武双全的字样,所以不必太过谦虚,如实承认就是。
谦虚需要把握一个度。
太过,不好。
“要是美和兄你早点回国,以前我们参加狩猎赛就不会败的这么惨了。”
“是啊,以美和兄的箭术,就那些个人哪个能比……”
几人谈笑道。
说这话,一行人继续精进,这只是外围狩猎区。
白贵也策马紧跟。
他打量了一眼这只黑獾,前世在野外几乎不可见了,但他在书本故乡插图中见过,是猹,但猹是迅哥儿自己造的字,原先是没有这个字的,猹就是獾,只不过在绍兴乡下方言中,獾被叫做猹。
这只猹被穿胸而过,已经被射死!
马鞍上有专门悬挂武器的钩子,这钩子叫得胜钩。现在狩猎,这得胜钩也能派上用场,白贵从马上的背包取出一串麻绳,串在黑獾身上,吊在马鞍上。
到了狩猎区深处,猎物肉眼可见的多了起来。
白贵不慌不乱,他目力精深,比一般人看得更远,同样射箭的技巧已经掌握通熟,对付这些小猎物基本一箭一个,箭无虚发。
本来金鹏振一行人是准备自己打猎的,但见到白贵如此厉害的箭术,自愧弗如,都一个个凑上前请教箭术,同时也让白贵替他们打猎,好回去惊艳一把……
“今日射的差不多了。”
“再射下去,就失去了仁义。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
白贵帮住金鹏振几人射了几次箭,就收了弓,说道。
他不忌讳杀生,但讨厌滥杀。
后半句话“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出自《孟子·梁惠王》。意思是,作为君子,对于禽兽,见到他们活蹦乱跳的,就不忍心见到他们死去。
“美和兄说的好,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
刘守华点头称赞。
他们尽管是富家子弟,说的难听一些是纨绔公子,可读书涵养是不差的。最不济四书五经肯定是读过,在举止谈论间引经据典,不为难事。
有了白贵的相助,基本上人人都收获了不少猎物。
算是满载而归。
正在金鹏振他们几人串着猎物准备回返的时候,不断频频引起其他狩猎队的注意……
“这只梅花鹿……,这几位兄台可否让给我……”
“我出五十枚银元!”
不时,一个年轻男子策马而来,拱手说道。
他背挺得很直,虽然没有穿着军装,只是劲装打扮,可稍微观测一会,就能看出是军中人物,腰间亦挂着匣子枪。
“这梅花鹿最是滋补,五十银元……这个价位就想买走,太低了,而且我们也不缺钱,这位仁兄还是继续狩猎,兴许能打上一只梅花鹿。”
金鹏振策马而出,拱了拱手,客气道。
他尽管是金栓的儿子,但又不是什么傻子,一向纨绔不假,可知道谁能得罪,谁不能得罪。眼前的这人尽管看起来家世无他厉害,但得罪并无必要。
世家大族,书香门第,修养是一流的。
五十银元是不少,但梅花鹿属于珍禽,价格也是一直居高不下,眼前的这只梅花鹿,至少在八十枚大洋左右。
“我找遍整个香山,都没在发现合适的雄鹿,剩下的不是雌鹿,就是太小……”
劲装年轻男子摇头说道。
“美和兄,你怎么看?”
金鹏振看向一旁的白贵,他们的猎物大多半都是白贵出手打的,像梅花鹿这样的大件自然属于白贵,他们不会前去争抢。
所以处置权在白贵手上。
“五十银元,价格是低了一些,而且这梅花鹿,我回去需用作药膳……”
白贵摇头,拒绝道。
梅花鹿的一些部件是能作为药材的,而且梅花鹿的鹿血更是大补,对他练武好处不少。
“美和……,敢问这位仁兄可是白美和当面?写出枪炮一书的三元秀才?”
劲装年轻男子听到金鹏振对白贵的称呼,立即心中一动,打量一番,有所猜测道。
字为美和的人不多见,更别说这么一番练家子打扮,又有文人气质的人,放在大街上兴许难认出,可有了“美和”这个字,又有一定了解的人,再猜测不出那真的就是打眼。
“不错,是我。”
白贵微微皱眉,还是选择承认。
他回国这件事是瞒不住的,参加金府内宴估计一些人已经得到消息。现在再去隐瞒,没有意义,告诉眼前这人真实姓名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原来真的是白先生……”
“久仰久仰……”
劲装年轻男子翻身下马,拱手道。
“阁下是?”
白贵亦是下马,拱手询问。
刚才他们在马上交谈,现在这劲装年轻男子施了礼节,他若不下马,就是失礼。
“滇省人,张牧之!”
年轻劲装男子立刻回道。
“张牧之?”
白贵念叨了几声。
“先生认识我?”
张牧之略微有些诧异。
“不,不认识,你那时还很胖,现在瘦了,难免认不出来……”
白贵笑着回道。
“先生真是有趣……”
张牧之摇了摇头,说道。
他认为这是白贵在和他打趣,不过这种是玩笑话,还不至于让人感觉到唐突不满。再言之,以现在白贵的身份地位,说些谈笑话只要不过分,众人都能接受。
对于地位高的人,人的容忍度总能高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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