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占什么便宜
冯君坚持看那俩石球,原因很简单——似乎是玉石的。
大汉死活不乐意,最后才恋恋不舍地将石球递给了他,“我这俩石球可不便宜,摔碎了的话,有的你赔了。”
冯君也不多话,接过石球看了一阵,又走到一旁,拿出了放大镜观看。
有那好事者,也想凑过来,看看他在做什么,赶集嘛,最不缺的就是闲人了。
丁老二出面,将人拦住了,“走走走,干什么呢?”
冯君看了半天,觉得是玉石的可能性很高。
这是他在这个位面第三次看到玉石,实在不想错过这个机会,于是就对那大汉发话,“这对儿石球我很喜欢,你开个价吧。”
大汉仿佛受到了侮辱,顿时叫了起来,“我早就说了,这是心爱之物,你居然让我开价……你觉得我是那种穷人吗?”
丁老二在一边冷冷地发话,“对,你不是穷人,只是买不起卷烟罢了。”
大汉的脸涨得通红,“谁、谁说我买不起?我只是觉得……这卷烟定价高了!”
旁边有人冷哼一声,“还是穷人!”
大汉恼了,一扭头就要骂人,不过看清楚来人之后,只是呲牙一笑,“原来是狼爷。”
郎震不知道去哪儿转悠了,手里拎着一根甘蔗走了过来。
他一边大口嚼着,一边冷冷地看着大汉,“这对儿石球,你开个价,不强买你的。”
大汉不敢招惹郎震,却又不甘心石球被强买,只得赔着笑脸发话,“狼爷,这又不是啥值钱的玩意儿,我就是用着顺手。”
冯君闻言出声发问,“我不买也行,你告诉我,这东西从哪儿买的?”
“这个……我是去府城买的,”大汉笑着回答,“也不贵,两百铜板。”
两百铜板……冯君闻言一呲牙,轻笑一声,“两块银元,卖不?”
两个声音同时叫了起来,“卖”,“太贵了!”
说卖的当然是大汉,他用得再是顺手,十倍的利润,他真的是可以出手了。
郎震却是很干脆地表示,“这东西不值那么多。”
冯君又看看手上的石球,递给了郎震,“你确定……这东西不值钱?”
“我知道你说的是什么,”郎震将甘蔗夹在断臂下面,将石球接过来,很随意地看一看,顺手又抛还给那大汉,“就是这玩意儿,不值钱。”
大汉手忙脚乱地接过两枚石球,很是有点委屈,“我就说了不值钱,两块银元我倒确实是能卖……狼爷,你朋友真心想要,你又何必拦着我挣钱?”
郎震也不理他,而是侧头看向冯君,“这还是打磨好的,才两百铜板一对,我已经说了,这东西我知道哪儿有。”
大汉听他这么说,也是敢怒不敢言,倒是冯君听得一怔。
打磨玉石,可也是个辛苦活儿,打磨好的玉石球才两百铜板,这里的玉石还真是便宜。
然后,他才轻哼一声,“是啊,你跟我说了,但是……没有下文了。”
郎震听得撇一撇嘴,“附近没有……算了,你想买就买。”
冯君毫不犹豫摸出两块银元,递给那个大汉。
大汉一脸纠结的表情,接过了两块银元,他是真的舍不得卖,但是银元的威力,也是他挡不住的,而刚才又差点没卖掉,此刻他的心情,真是百感交集。
冯君接过石球,想也不想就塞进了包里,心说不管怎么说,这次终于是有收获了。
郎震默默地看着他,心中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冯君只顾着高兴了,却没有注意到,不远处一名白衣少年,看着他的背包发呆。
他在想一个问题:怎么随便拿手划拉一下,这包就关闭了呢?
在这里不得不说,拉链是地球界最怪异的发明之一。
要知道这东西在自然界没有原型,飞机有飞鸟做参照物,照相机红外感应之类的,也有昆虫复眼,就连纸张,也是自然界无意中制造出来,人们观察思索之后,借鉴出来的。
而这拉链,是人类脑洞大开的产品,是凭空生造出来的,所以这个位面没有类似产品。
白衣少年就是跟矮壮少年一起的那位,他思索一下走上前,抬手一指那背包,出声发问,“这个包裹多少钱?”
冯君看他一眼,很干脆地回答,“多少钱也不卖。”
背包不值钱,但是里面见不得光的东西太多,他可不想出售。
“嗯,”白衣少年点点头,心说我就知道,这位是有钱就赚的主儿。
不过下一刻,他就是一愣,“什么……你不卖?”
冯君看他一眼,知道这位肯定有点身份——关键是他刚才做成了四块银元的生意,于是耐心地解释一下,“我卖的就是卷烟和打火机,其他的都不卖。”
白衣少年的脸顿时就沉了下来,他绷着脸发话,“价钱好商量。”
旁边那个刚卖了石球的大汉闻言,扑哧一下笑出了声,一脸的幸灾乐祸。
让你再高价买我的东西,果然是天道好还。
冯君淡淡地扫他一眼,然后摇摇头,“抱歉,这东西我没打算卖。”
“你……”白衣少年恶狠狠地瞪着他,过了好一阵,见他没反应,才冷哼一声走了。
冯君摇摇头,也没当回事,继续卖他的卷烟和打火机。
一天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他卖了五块银元加一千出头的铜板,香烟散出去三条还多,这还亏得是他后来不怎么散烟了,一根烟竟然是分给三个人抽。
这种情况,搁在地球界是很罕见的,大家要讲究个卫生,但是在这个位面,注意到这一点的人很少,大多数人根本不介意自己叼的烟嘴,是别人刚刚叼过的。
冯君对此也有自己的判断,通过观察,他认为这个位面的物资,是相对稀缺的,别的不说,只说粮食就相当紧张。
以小湖村为例,一百多人种植了一千亩地,还有果树和家禽家畜,闲的时候还能上山打猎,按说保证温饱是不成问题的,但是事实上,村子里的粮食依旧紧张得很。
说起这粮食,首先是亩产量不高,其次是非常看天吃饭。
拿小湖村做个例子,村子的地理位置不错,虽然在山里,但是不怎么缺水,应该是远离了旱灾,然而,涝灾是不能避免的,更别说久涝之后可能引发的泥石流和山体滑坡了。
而且,庄稼的病虫害极多,所以一不小心就要歉收。
总之,这虽然据说是个修仙的位面,但是生活资料真的相当匮乏。
等到太阳即将落山的时候,人群开始散去,住得近的就往家赶,像小湖村的人,则是开始张罗晚饭,他们打算先歇息片刻,等到天色放亮再赶路。
如此一来,等到明天正午时分,他们可以抵达来时所休息的地方,等躲过热辣的太阳之后,再赶路回村子。
大家都是这么张罗的,只有贾村长例外,他在镇子上还有应酬。
郎大妹正在熬粥,今天在集市上,郎家买了一百斤粮食,这次的粥就能熬得稠一点。
不过她眼角的余光,却是看着冯君。
也正是因为如此,当冯君收起行军床和凉棚,推着摩托打算离开的时候,她喊了一嗓子,“冯神医你要去哪里?”
冯君回头看她一眼,笑着发话,“我要走了啊,赶完集我就要离开,你难道不知道?”
郎大妹当然知道这个,她还打算等没人的时候劝说他一番,眼见他要不管不顾地离开,顿时就慌了,她一拍鼓胀的胸脯,大声发话,“我这里……你难道不要了?”
她的本意,并不是玩什么暧昧,而是她的怀里,藏着今天卖掉亚灵青笋的银元。
这是两人共同的财物,她肯定要分给冯君一半,不过现在人多眼杂,她不便明说。
冯君听到这话,也是有点懵圈,心说你那里我就没打算要啊,咱不带这么讹人的。
不过很快地,他就反应了过来对方的意思,于是笑着摇摇头,“不要了,你也知道我志向远大,怎么会在意这点小便宜?”
紧接着,“啪”地一声轻响传来,却是不远处的贾兴旺捏烂了一个瓦罐。
他虽然眼光没往这边看,但是大家都看得出,他的头上青筋迸起,身子也在微微颤抖。
他已经将郎大妹看做了自己的禁脔,现在见她主动要送上自己的酥胸,胸口一闷,好悬一口血喷出来——戴绿帽子的耻辱,是个男人就不能忍啊。
更让他受不了的是,那个可恶的异乡人,竟然表示不愿意占“这点小便宜”。
这一刻,他郁闷得想杀人,尼玛,这都是小便宜,啥算大便宜?
其实亚灵青笋的事儿,他在小湖村时也有所耳闻,但是此刻的他,早已经被嫉妒冲昏了头脑,根本不会将两者连起来思考。
果然是只有死了的异乡人,才是好的异乡人。
对于冯君的态度,郎大妹是相当地恼火,“什么叫占便宜?这是我心甘情愿的!”
贾兴旺的双拳死死地攥着,将牙齿咬得咯咯作响,眼角的肌肉不受控制地跳动着。
冯君却是不管不顾地推起了摩托,笑着发话,“我也要趁着凉快赶路呢,咱们来日方长。”
“你能赶路到哪里?”郎大妹气得狠狠一跺脚,再次大喊,“你认识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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