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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穷富二代前女友(11)


唐朔被老板领到一处小凉棚,  烧烤用具一应俱全。干净的长椅上是铺开的竹藤篮子,  装满时令蔬菜与各色肉类,看上去丰盛无比。

        “唐先生,您看还缺点什么?我让我家那婆娘再去买点。”

        老板语气十分热络,他做的是小本生意,  最喜欢就是唐朔这种金主了,  大少爷出手阔绰,一点儿的跑腿费够他辛苦忙活好几天了。只是老板说得口水都干了,没听到人回应,这一抬头,便见大金主的眼睛直勾勾地紧盯着对面。

        小湖的另一边欢声笑语,  朝气蓬勃的大学生们围在炭火边,  月色之下谈天说地,好不热闹。

        老板看清之后,  心里咯噔了一下。

        卧槽。

        这冤家未免也太路窄了吧。

        唐朔平静收回了视线,  唇边是没有擦干净的血迹,  老板瞅着心又惊胆又跳。

        幸好,  这位大金主没有说什么,  老板抹着一脑门的虚汗出去了,  他感叹,赚钱真的太难了,这一天他被迫赶鸭子上架当了一回包扎的兽医,  好不容易等这边消停了点,  又撞上了新欢旧爱狭路相逢这种升天的剧情。像他这种没姿没色的路人甲,  在豪门虐恋中根本活不过几个镜头好吗!

        生活还是对他这种傻白甜下手了。

        老板心有戚戚然,决定改天拉着他沉迷赚钱的婆娘出门拜拜佛。

        唐朔单腿曲起,靠在一旁的柱子,拨通了一个人的手机号码。

        “阿朔?”

        那头是惊喜的女声,尽管没有前女友的魅惑动人,却给唐朔一种安心的感觉。在他濒临绝望之际,是她陪在他身边,用一个笨拙青涩的人工呼吸拯救了他。

        唐朔催眠自己,章明珠这样洁身自爱的好女孩才是更值得他爱的。至于攀上辜家少爷的前女友蓝琳琅?呵,他管她去死呢,见钱眼开的女人,最好头破血流,一无所有。

        残忍的现实会教她做人的。

        他收拾烦闷的心情,像往常一样,逗弄他的小丫头,“小明珠,我好像闻到了一股香味,是哪里传来的呢?”

        章明珠捏紧手机,脸颊微微发烫,“我不用香水的。”

        “为什么不用?我不是给你买了一盒吗?12号的植物香水很适合你的。”唐朔手指捻着金箔纸包裹的烟蒂,澄亮的明黄令他想到了七号前任今晚的抹胸裙,姜黄色衬出她肌肤皎洁无瑕。他更清楚,这身肌肤经不起掐,一掐就会留下显眼的红印子。

        曾经有一段时间,他沉迷吻痕的制造,在天鹅颈上留下一道道美丽又肆虐的痕迹,她看起来有些难受,最终也是笑着纵容了他的放肆。

        陷入回忆的唐朔并没有往日的细致入微,能够第一时间察觉到章明珠异样的声线,“她、她也是12号香水呀,我不想跟她撞……”她小声又沮丧地说,“像我这种丑小鸭,身材不行,长得又不好看,哪里配得上这么名贵的香水呀?”

        唐朔恍惚想起一幕。

        他不过是随手买回来哄人的12号香水,被她惊喜捧在手心,好像什么稀世珍宝。后来他问她为什么高兴,她不假思索地回答,“这是创始人调制的第一款香水,名为伊甸园的初爱,虽然后来有无数经典问世,却再也没有一款像她这样的纯粹强烈。”

        “你不配,难道她配吗?”

        唐朔强迫自己抽离往日的情绪,语气难免有些不耐烦。他今晚真是撞鬼了,总是莫名其妙想起她,想起他们往日的点点滴滴。她不过是他最廉价的七号,就像是昂贵西装上的一抹灰尘,轻易拂落在地。

        章明珠一愣,她都还没说是谁,阿朔又是怎么知道她的舍友蓝琳琅今晚用了12号香水?

        “阿朔……”章明珠声音更小了,“你是不是生气了?”

        唐朔揉了揉眉心,没了调戏的心情,勉强扯了扯嘴角,“好了,我不跟你捉迷藏了,我就在你对面的那个凉棚,你过来吧。”

        他说完就挂了,挂得干脆利落。

        章明珠头一回被唐少爷挂,大少爷的脾气说来就来,委屈得她直咬唇。她站在人群最远的一端,与热闹的氛围格格不入。江清瑜和陈璐璐这两大美女依然很受欢迎,被爱慕她们的男生团团围住,众人顾着聊天,也没有发现她的反常。

        令章明珠更加难受的是,12号香水的主人言笑晏晏,俨然是场上最耀眼瞩目的主角,而她,即使拥有一整盒的12号香水,也只能远远羡慕地看着。

        这就是命,比不过的。

        没关系的,她已经习惯了。

        章明珠抹了抹脸,走向了唐朔的凉棚。

        刚一进去,淡淡的烟味涌入鼻腔,章明珠不禁捂住鼻子。

        “阿朔……你、你怎么抽烟啊?”她瞪圆了眼睛,立马冲上去,一把夺走了唐朔指尖的香烟,踩在脚底,“我说了多少遍,吸烟有害健康!你以后不许再吸了!”她脸颊气鼓鼓的,像个吸足了蒸汽的的小包子,憨出几分可爱,换做往常,唐朔早就逗得她面红耳赤。

        “我要生气了!你听到没有?”她小母鸡似的叉着腰,凶巴巴的,显露出特别的一面。

        唐大少爷的皮鞋底下全是烟屁股,他鞋尖碾了几下,冲她笑了,“好了,管家婆,别生气了,我听你的还不行吗?”

        章明珠被安抚住了,坏心情也渐渐回温,她自然而然坐到唐朔旁边,两人腿挨着腿。

        “阿朔,你怎么来了?你最近不是接了个项目吗?”

        唐朔胳膊抻着,随意圈住了小姑娘的肩膀,长腿散漫交叠,“还不是我的小管家婆给我发了信息,说你在这里聚餐,我不给你撑个场子怎么行?”

        章明珠被他强势搂着,也习惯了,闻言疑惑扬起下巴,“我……我没有给你发信息啊。”

        “……你说什么?”

        章明珠被他的语气吓了一条,惴惴不安偷瞄他,“我、我没有发信息啊。”

        唐朔的脑海里自然而然浮现出琳琅那个轻蔑带笑的眼神。

        是她?

        他翻开了手机,短信是匿名的,模拟了章明珠小兔子般的语气,可怜又可爱地叙说她聚会的烦恼。唐朔当时正忙得焦头烂额,看短信更是一目十行,压根没有仔细查证是谁发的。

        唐朔捏紧了手机壳,冰冷的金属质感一如他的心情,冷得糟透了。

        所以,她是故意引他来,让他这个前男友睁大眼,好好见识一下她是如何攀上高枝吗?

        “嘭——”

        伴随着巨大的响声,唐朔一脚踹翻了篮子,鲜绿蔬菜洒了一地。

        章明珠吓得心肝乱颤,不敢动弹半分。

        “阿朔,你、你怎么了?”她小心翼翼地开口。

        唐朔胸膛翻涌着蓬勃的怒意,他双目微微发红,厉色骇人。好久,他沉沉吐出一口气,理智制止了暴走的念头,“抱歉,我想起公司里还有一些事,可能要先走了。你想吃什么尽管点,我先去结账。”

        男人抽起栏杆旁的西装,随手穿戴完毕,他背影挺直,竟是头也不回地走了。

        章明珠被琳琅牵连,莫名其妙受了一通火气,心中是排山倒海的委屈。

        她在黎家做下人,也经常跟一些豪门少爷打交道,这群天之骄子仗着自己厉害的家庭背景,到处惹是生非,还爱看不起人,黑黑瘦瘦的章明珠时常被他们取笑。

        如果唐朔一开始也像他们这样不学无术张扬跋扈,章明珠可能还好受点。正是被唐朔捧在手心里小公主似宠了三年,章明珠愈发不能容忍唐朔对她的一点儿的敷衍与轻慢。

        湖的那边依旧热火朝天,而她被唐朔抛下,孤零零又无所适从站着。

        这一天,章明珠觉得自己被全世界抛弃了。

        回去的路上,章明珠一直盯着副驾驶位的琳琅看,她姣好的容颜在黑夜中仿佛发着光,连司机也忍不住跟她多说几句话,琳琅的态度并不热情,司机也不以为然。

        果然,长得美的人才会有特权。

        章明珠摸了摸自己的脸,不算光滑,她初中时候因为自卑得厉害,一度暴饮暴食,整个初三疯狂爆痘,留下了不少的痘印,导致很长一段时间里她习惯低头走路,当个默默无闻的小透明。如果、如果她变得比琳琅还要美,是不是,一切就会不一样了?

        唐朔第二天在他的办公室见到了章明珠,似有若无的香水味让他微微一愣。

        “小明珠,你怎么来了?”唐朔又恢复成之前对她百般呵护的样子,给她倒了一杯热咖啡,“是不是闲得无聊了,要不我今晚去带你兜兜风?”

        唐朔口中的兜风是真正的兜风,开着豪车,带人去江边跑一圈。因为工作需要,他交了一群孤朋狗友,全是不入流的小豪门,吃喝玩乐样样精通,章明珠不适合融入他们灯红酒绿的夜晚,唐朔也从来不带她去,怕玷污她的天真与单纯。

        “阿朔……”她咬着牙,难以启齿。

        “怎么了?”唐朔敏锐察觉到了她的不对劲,眯起眼,语气危险,“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

        熟悉的护短让章明珠忐忑不安的心落回原处,眼睛有了泪意。

        唐朔皱眉,捏着她的肩,“谁给你受委屈了?”

        眼眶里打转的眼泪瞬间落了下来,章明珠小声啜泣起来,“我……我不想当丑小鸭,我、我也想变美,像琳琅一样,当个漂漂亮亮的白天鹅啊……”

        “琳琅?她说你什么?”

        唐朔捕捉到了关键名字。

        章明珠拼命摇头,“不关她的事,是我的错,都怪我生得丑,所以,所以……”她咬得嘴唇出血,“所以活该被忽视,被嘲讽。”她真的,已经受过了这种小透明的生活。

        正因为是个丑女,所以没人帮她擦黑板,没人帮她提东西,连街头做活动,明明是她最先到的,可那些高高瘦瘦的男生第一眼看到却是其他三人,一个个殷勤帮她们擦凳子倒饮料。

        正因为琳琅漂亮,所以少爷即使被甩了,卧室最远的一角,挂着依然是前任女友笑容灿烂的合照。

        昨晚少爷凌晨回来,浑身湿透,衣摆更是沾满了泥团,狼狈不堪又失魂落魄,从高高在上的天上跌到了凡间。

        他脸颊红透,高烧得神志不清,可嘴里喊的是什么?

        琳琅,琳琅,琳琅。

        琳琅,我好难受。

        琳琅,你哄哄我,骗我也行。

        琳琅,你回来……好不好?

        章明珠被黎漾的孩子气呓语气哭了,她全心全意照料着他,可他无论身体还是心灵,都在渴望另一个人,一个甩了他的坏女人。

        “阿朔,你……你能不能帮我?”

        章明珠红肿着眼。

        “什么?章明珠要休学一年?”

        陈璐璐目瞪口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章明珠在她们宿舍里很少说话,在老师眼里,更是乖得不像话,哪怕成绩不好,老师也对她很宽容,根本没想到她居然会提出休学申请。

        “是的,章同学说她家里发生了重大事故,不得不休学一阵子。”女老师坐到宿舍的椅子上,忧心忡忡,“这孩子,问她出了什么事也不说,要是钱的问题,好歹咱们还能搭一把手呀。她老这么逞强可不好。你们跟她同一个宿舍,知道是什么原因吗?”

        陈璐璐感受到女老师的探究视线,稍微不太舒服,搞得好像是她们集体霸凌了章明珠,逼迫她不得不休学。

        琳琅唔了一声,“说起来,我们见她最后一面是在两天前的小湖庄,快十二点的时候一块搭车回去,当时她在香槟大道下车,没有回宿舍。”

        女老师追问,“那她当时有什么异常?”

        陈璐璐皱眉,仔细回想,“我们也没说什么呀,就是,就是讨论了一下种眼睫毛的手术,明珠好像还挺想尝试的。”还破天荒开口跟她们搭话呢,只是陈璐璐一说出一两万的价格,章明珠又缩了回去。

        女老师没好气,“章同学家里贫穷,不会像你们一样,搞这些胡里花哨的东西。”

        陈璐璐登时不乐意了,俏脸紧绷,“什么像我们一样啊?我们打扮得漂亮点也有罪啊?我用自己的奖学金种个眼睫毛怎么了?”陈璐璐是个追求完美漂亮的女孩子,又短又粗的睫毛是她心中的痛,省吃俭用了几个月,才省出一笔眼睫毛的费用,用出去的那天她心疼得滴血。

        经过这个手术之后,陈璐璐对美丑什么的瞬间看开了,她以后一定安安分分当个守财奴!

        “老师你想错了,明珠她在外面打工,每个月的月薪三万,我们这些死读书拿奖学金的比不起。”江清瑜清清冷冷地开口。

        女老师被计算机系的冰山美人一顿怼,讪讪笑了,草草打道回府。

        陈璐璐看人走远了,嘟囔了一声,“真是的,又被以貌取人了,我长得美就一定是爱乱搞的坏孩子吗?”

        琳琅摸她的脑袋,“咱家的璐璐是个好睫毛精。”

        陈璐璐用她的假睫毛使劲瞪她。

        有她这样安慰人的吗?

        琳琅看着好笑,心里在想,她可没有收到黎漾同样休学的消息。

        那么,又是谁这么大的手笔,帮助章明珠全身整容呢?

        答案显然呼之欲出。

        琳琅有些玩味。

        章明珠整容回来,从丑小鸭变白天鹅,最惊艳的就是唐朔,因为她完美符合了唐大少爷的择偶标准,清纯中流露出不自觉的性感。

        可是这一切,都是建立在唐朔不知情的情况下。黎漾给章明珠找了顶级的整容医生,一年的呵护与培养,把她的美开发到了十分。整容医生接的黎家的单,尽心尽力打造“天然系美人”,还特地留下了原来的痕迹,没有把章明珠整到失真,反而呈现了一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美感。

        对于同学跟老师来说,章明珠是个害羞又贫穷的乖乖女,她局促捏着衣角,小声地说自己是靠运动和护肤品养出来的,他们又怎么会不信呢?

        对于陈璐璐跟江清瑜这两名室友来说,她们完全理解不了章明珠古怪又沉闷的性格,她突然休学,也不给她们打声招呼,比陌生人还疏离,她们也不想热脸贴冷屁股。当宿舍少了一个锯嘴葫芦,她们反而更放得开,就像是出了笼子里的小鸟,自由自在得很。

        陈璐璐跟江清瑜还想来个彻夜不眠的妇女卧谈会,然而一通电话让她们打消了念头。

        听着手机那头的哭泣声,她们面面相觑。

        陈璐璐班上有一个女生,叫何璇,个性活泼开朗,家境也不错,就是眼光堪忧,好几任全是一脚踏两船的渣男。她的现任是美术系的男同学,相貌不错,却花心风流,之前追过琳琅,被她婉拒后,不知怎么的就勾搭上了何璇,让女生为他要生要死的,还为他流产一回。

        何璇跟陈璐璐的交情不错,以致于她们宿舍经常跟何璇一起逛街吃饭,一来二去也算是熟人了。

        何璇说她在酒吧,跟男友起了口角,被他打了,现在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她又觉得男友是一时气头,恳求她们不要报警。

        这种情况能怎么办?

        陈璐璐等人不放心哭泣的何璇大半夜待在酒吧里,叫上了几个人高马大的外系男生,一行人匆匆赶往三公里外最豪华的一处酒吧。

        陈璐璐跟江清瑜都是第一次来酒吧。在灯红酒绿的大厅里,年轻男女舞池厮混,香水与酒精味弥漫四周,令象牙塔里的姑娘们不适皱起眉,产生一种掉头就走的强烈冲动。按照何璇给的包厢号,她们挤出张牙舞爪的人群,快速跑上了三楼。

        “啪嗒。”

        冰块碰撞杯底,大量的可乐气泡疯狂上涌,为燥热的室内增添几分清凉。男人的掌心盖住了玻璃杯,随手抬起,轻轻摇晃着,杯底的冰块小幅度滚动,发出细微又清脆的节奏。越是身处鱼龙混杂之地,唐朔反而游刃有余,上一秒他可以嬉皮笑脸,下一秒他也可以翻脸不认人。

        拥有两面性格唐朔十分受欢迎,他放得开也吃得下,场子镇得牢牢的,一群嚣张跋扈的二代们唯他马首是瞻。

        今天唐哥的情绪好像不太好。

        二代们如此想着,谴责的目光落到一个青年身上,谁知道这小兔崽子怎么踢到了唐哥的铁板,冷落到一边上。关键是这小子脾气也不行,他女朋友刚说了几句话,他一个不忿,就动手打人了,现在人还在沙发那头哭着呢,看着也怪可怜的。

        “嘭!”

        门被推开了,一行人气势汹汹冲了进来,二代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确认了,来的不是友军而是敌方。

        “何璇!”在男生的中间,陈璐璐壮着胆子喊出声来。

        “璐璐?”沙发上的女孩子站了起来,就想往她这边走,结果被男人捏住了胳膊,他怒气冲冲质问她,“你干什么?叫这么一大群人来,是嫌我丢脸还丢得不够干净吗?”

        现场播放着震耳欲聋的音乐,双方的冲突更为混乱不堪。

        “唐哥,现在怎么办?”

        二代们拿不准主意。

        男人没吭声,修长的手指抓起玻璃杯,一口气吨吨吨灌完了整杯可乐,冰块还来得及融化,砸到杯底异常清脆,似碎了一般。

        “让她走。”

        唐朔喉结暴动尚未平息,他眯着眼,漆黑的瞳孔在灯光下显得妖异危险。

        “但是,最左边倒数第二个的,得留下来,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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