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汤君赫走近了,目光落在杨煊抱着猫的手上,那上面有几道长且深的抓痕,朝外渗着暗红色的血珠。
刚刚把十三弄出来着实花了好一番功夫,杨煊只要一将手伸进那处排风口,十三就会抬起爪子在他手上狠狠地挠一下。挠到第三下时,杨煊迅速反手抓住它的前爪,放轻动作将它朝外拖。
“你被挠伤了。”汤君赫看着那几处血印子,微微蹙眉,伸手想将十三抱过来,害怕他再次挠伤杨煊。
“你的猫挺凶的,”杨煊说,并不松手,“我来抱吧,它的情绪还不稳定。”
“去医院吧,伤口需要包扎,疫苗也要尽快打。”汤君赫说着,一只手从兜里拿出手机,要用叫车软件打车。还没点开软件,杨煊腾出一只抱猫的手,伸过来按住他的手腕阻止他。汤君赫抬眼看他。
“你不就是医生?你帮我处理一下就好了。”杨煊看着他说。
“我可以处理伤口,但疫苗还是要去医院打。”汤君赫坚持道。
“半个月前打过了,”杨煊也坚持,“所以只需要处理伤口。”
汤君赫垂眼想了想,沉默片刻说:“那上楼吧。”
电梯上升的过程中,窝在杨煊怀里的十三对着汤君赫手里的猫罐头叫了一声。汤君赫看它一眼,不为所动地拿着猫罐头,并不打算喂它。
猫是不能惯的,做错了事情就要惩罚,汤君赫打算接下来的两天内喂它最不喜欢吃的那种猫粮,让它认识到偷跑出去这件事是不对的,乱挠人也是不对的。
但杨煊却伸出手,握住那盒猫罐头,汤君赫只能松开手。
杨煊将那盒猫罐头放到十三面前,低头看着它,色厉内荏的十三顿时服了软,乖乖地凑上前吃猫粮。
进了家门,汤君赫走到药箱前,蹲下来将绷带和药水找出来。刚捡到十三那会儿,他几乎天天都会被挠伤,从来都是自己处理伤口。
杨煊俯身将十三和猫粮放到地上,朝他走过来。
“坐吧。”汤君赫将工具和药水放到茶几上,示意他坐在沙发上,自己半蹲在旁边,用镊子夹着棉球蘸饱了药水,在杨煊手上的那几道血印子上轻轻按压。
灯光下,杨煊的手显得很好看,指节分明,手指修长,肤色比汤君赫要深一些。因为遗传自杨成川,杨煊的肤色从来都属于偏白的那一类人,汤君赫记得在高中时,因为打篮球而出汗的杨煊,在一球场的队员中几乎白得发光。也许是十年来在外面风吹日晒,现在的杨煊肤色更接近于麦色。
汤君赫看到他的手背上两条暗色的印子,时间不长,看上去也像挠伤。半个月前……是自己喝醉那次?
他动作娴熟,将棉球丢到垃圾桶里,两只手配合着用绷带包扎杨煊的手背,然后手指按在绷带上,说:“这样按住,我去取剪刀。”
杨煊却没有反应。
汤君赫抬眼看向他,杨煊的目光落在下面,他顺着低头看过去。由于蹲在地上,他的裤腿有些缩上去,露出半截脚踝和印在皮肤下面的杨树刺青。
他们的目光都落在那个刺青上,杨煊上半身俯下去,手臂伸长了,在手指即将触碰到刺青的那一瞬,汤君赫本能地朝后退了一下,手上一抖,绷带掉在地上,顺着地面滚远了,滚到正在进食的十三旁边,将它吓得朝一旁跳过去。
汤君赫站起身,背过身从药箱里拿剪刀时,竭力平定下心神,然后转过身将地上的绷带卷起来拿在手里,又走上前,俯身将杨煊手背上的绷带剪断。
在他重新蹲下来,用医用胶布固定绷带时,杨煊忽然伸出手,动作很轻地拨开他额前的头发。
汤君赫手上的动作微顿,随即继续包扎。
杨煊的拇指指腹带着薄茧,触到汤君赫光洁的额头,用低沉的嗓音道:“它还在。”
汤君赫知道他说的是那块疤。已经十年了,它还是能看出浅淡的印子。有那么几年,他生怕它淡下去,连涂面霜都刻意避开它。他害怕有一天它真的消失了,那他可能也会怀疑杨煊到底有没有存在过,或许在这个世界上他根本就没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一切都只是自己的臆想。
汤君赫的睫毛颤了颤:“也许是好不了了。”
杨煊将他的头发拨回去,遮住额角那块疤,看着他问:“上次你喝醉了,送你回医院的那个人是谁?”
“一个摇滚歌手,叫麦泽。”
“我是问你和他的关系。”
房间里一片寂静,只有剪刀剪断胶布的细微咔嚓声,半晌汤君赫才说:“大学室友。”说完他起身,将茶几上的东西收好,放回药箱里。
“如果没有别的事情的话,我该去医院给我妈陪床了。”他自知不能给自己太多的余地和念想,直起身说。
“如果还有别的事情呢?”杨煊也站起来,注视着他说。
汤君赫避开他的眼神:“那也再说吧。”
他走到门边拉开门,跟在杨煊后面走出去。
汤小年的情况很不好,他在家里睡不踏实,这几夜索性每晚都去夜里陪她。他害怕她哪天晚上趁他睡着,自己偷偷地走了。
尽管对于汤小年来说,早早地走要比死撑着跟癌症抗争要好受得多,但他还是希望她能活着。活着就说明一切都还没结束。
几天前汤小年又经历了一次血压骤降的情况,那天汤君赫刚正下一台深夜急诊手术,等到赶到急诊手术室时,郑主任正眉头紧锁地进行抢救工作,站在一旁的一助不停地给他擦汗。等到抢救结束时,他跟郑主任同时松了一口气。
第二天中午汤小年醒过来,勉强喝进一点粥,问起汤君赫的第一个问题竟是:“当年你跟杨煊去的那个地方,是哪儿来着?”
“斯里兰卡。”汤君赫愣了一下说。
“哦……”汤小年若有所思,“挺远的吧。”
“嗯。”汤君赫说。
“我这辈子,还没出过国呢。”汤小年倚着枕头,衰败的脸上露出有些惋惜的神情,“我二十岁的时候,杨成川也说要带我出国,还没出呢,就跟别人结婚了。”
汤小年近来总喜欢回忆年轻时候的事情,汤君赫就默不作声地在一旁听着。
“等过几天我请了假,就买两张机票带你出去。”汤君赫说,尽管他知道汤小年可能连过几天都熬不到了。
汤小年只是笑,没应声,继续说起以前的事:“你们两个孩子,那时候胆子也真大,跟谁也不说,就自己跑到了国外。”她的声音很细很轻,像是随时有可能戛然而止,但她还是气若游丝地不停说着,“杨煊也就罢了,你啊,从小到大哪儿没去过,也敢跟着他,也不怕他把你卖了。”
“我啊……我当时恨死他了,恨得牙根痒,抢走我的儿子,不安好心。”汤小年说到这里,又有气无力地笑了,“你说你怎么就那么听他的,他对你真那么好啊?比我对你还好?”
汤君赫怕她体力消耗过多,接了水给她喝:“别说太多话了。”
汤小年接过杯子,没喝水,目光看向别的地方,声音很低地说,“真是……兄弟俩好上了,怎么会有这种事?”
汤君赫把杯子抵到她唇边,看着她喝了水,然后扶着她躺下:“以后不会有了。”他知道汤小年一向反对他们在一起,十年前杨煊走的那一天,当他从机场回来时,汤小年发了疯似的骂他,说他白眼狼,没良心,跟当年的杨成川一模一样。
“这几天,你把杨煊叫过来吧,我有事要跟他说。”汤小年躺下来,垂眼看着他。
“好,”汤君赫嘴上答应着,却并没打算这样做,“等你病好一点。”
“就明天吧,啊?明天不是周六吗?我时间也不多了。”
“妈,我答应你的事一定会做到的,”汤君赫看着汤小年说,“说了不再一起,就不会在一起,你不要自己瞎想了。”
“你把他带过来吧,”汤小年转头看着窗外说,“我走前就这么一个要求。”
汤小年时日无多,这几个月来汤君赫几乎对她有求必应,可是她提出这个要求,却让他有些头疼。
也许汤小年是想让他们在她眼前发誓,说他们永远也不会在一起——除此之外,他想不到她为什么忽然要见杨煊。
几天前他刚对杨煊提出不要再来打扰自己的生活,现在却为了汤小年反过来去打扰他生活,实在是有些难以开口。
只是……汤小年要走了,有些事情他不得不做,否则余生都将活在后悔之中。
走到小区门口,汤君赫开口了:“汤小年说,她想见一见你。”
他说完,没等杨煊说话,又补充了一句:“你知道,她得了很重的癌症,时间不多了,最近病情恶化,可能这几天就……”
“什么时候?”杨煊问。
“明天可以吗?明天中午,中午她的精神会好一些。”
杨煊说:“好。”
汤君赫没想到杨煊这样轻易就答应下来,毕竟当年杨煊厌恶汤小年的程度,比他想象得还要深重。否则以杨煊的性格,不会想到利用自己来报复汤小年。
“还有……她的精神状态不太好,如果提出什么过分的要求,可以的话,拜托你不要跟她计较,”汤君赫知道自己有些得寸进尺了,但这些话他不得不说,“如果有可能的话,尽量顺着她来,我知道这个要求有些过分……”
杨煊打断他道:“我答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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