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四章 敌友一念间
李永生这一行人里,高手实在太多了,眼界当然比一般人高出不少,很多人心里都清楚,当初百草一族北迁的真相。
那时中土刚打完卫国战争,因为在战争中,柔然人趁火打劫,不但深入中土劫掠,还将国境线南推了几十里。
光宗将大兵调回来,直接揍得柔然人满地找牙,眼见中土大军难以抵挡,不少柔然人请降,还有人充当带路党。
按说这是正常的,中土是大国,入柔然的也是百战精兵,挡不住,不投降等着被杀吗?
但是柔然偏要找出个靶子来,证明我们柔然人不是软骨头,之所以投降,是因为有人起了很不好的作用!
那不用说了,就是百草一族了!柔然之所以打不过中土,也是因为有他们通风报信。
一时间,百草家族就成了众矢之的,幸亏他们的家族在柔然根深蒂固,在普通牧民中的口碑也相当好,所以只是被强制北迁,离开了跟中土接壤的地方,调到了北方。
百草一族的北迁,不少人知道,但是知道内中详情的,并没有多少。
说到这里,就连一直比较中立,只表现出一点点好色的秋月,都忍不住哼一声,“我们跟中土能有什么瓜葛?真想叛国的话,起码大半个柔然,会归于中土。”
她觉得委屈,但是公孙未明等人听了,心里却觉得腻歪亏得你们不少人,还自认是中土苗裔,真是令人齿冷。
事实上,当年中土惩治柔然的时候,也有不少百草一族的人,跟中土人死磕,令中土人也相当地恼火数典忘祖也就算了,这么拼命,真是反复无常的小人。
所以,他们的北迁,不少中土人都幸灾乐祸。
当然,这些因果,也只是嚼一嚼舌头而已,都是过去的事情了。
但是那名相对稳重的司修,忍不住抱怨一声,“但是这番中土入寇,关咱们三支何事?竟然收了咱们在天圣原的草场,真是混蛋!”
原来他们这些人,只是百草一族的第三支,因为中土人寇边,使得大批柔然人提前北上躲避,那么,如何在即将来临的冬天之前,让牛羊养得更肥,就是柔然的当务之急了。
柔然国也绝,征辟了几个家族的草场,供国人放牧。
按说这种事,是轮不到百草这种顶级家族的柔然很多强大部族,草场都有富裕,但就是不许弱小部族来占便宜。
资源争夺这种事,无处不在。
可偏偏地,百草第三支,这支拥有万人的部族,就被撵出了天圣原,来到了这里。
而且还是永久地被逐出,只能扎根在这柔然极北处。
族中最强大的第二支和第五支,也不帮他们说话,衰弱的长支,倒是替他们发出了不平的声音,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
所以百草第三支族人的心情,真的不能再糟糕了,他们不但恨中土人,也恨柔然人,更恨抛弃了自己的百草族人。
简而言之,现在的他们,就没有什么不恨的,可以说仇人遍天下,见到自家领地里的外来者,当然就更恨了。
不过大体来说,最早来的那名司修,对李永生他们的怨气最大他已经打算接受这样的结果了,所以见不得占自家便宜的外来者。
而后来赶来支援的两名司修,包括那名好色的中阶司修秋月,对李永生他们的怨气都不是很大他们的怨气,根本就不在这里!
公孙未明终于明白了自己差在哪里了,他只想着利用柔然人了,而李永生和呼延书生想的是,借着这个机会,将北柔然的情况,摸得清楚一些。
这两者间,谁更高明一些?
根本没必要问的,摸清了柔然人之间的情况,只可能更好地利用柔然人。
而他刚才的激将,有点急躁了,也着相了,若不是大家都喝得二麻二麻的,落在有心人的眼里,细细琢磨一下,没准就暴露了行藏。
还果真是他错了。
这一场酒,从午后直接喝到丑末,也就是说,从中午十二点多,喝到了接近凌晨三点。
大家喝得都很开心,不过,李永生这一方,始终保持了高度的警觉,始终只有十来个人陪着喝,根本没有让己方其他的人跟对方有过多接触。
他们表现出的疏离感,百草族人也感受到了这世界上没那么多傻逼。
所以,纵然是大家喝得很开心,但是到了休息的时候,对方也很谨慎地拉开了距离,自顾自地支起帐篷,还派出了几个人守夜。
大草原上,原本信奉的就是丛林法则,或者说草原法则也可以,强者主宰一切。
第二天,难得是个大晴天,临近辰末,太阳升起老高了,百草一族的大部分人还酣睡不醒。
远处又来了十几匹马,却是他们彻夜不回,三支又派人找了过来。
当然,他们也知道,自己人在跟对方喝酒,所以不是很着急,只是挨个帐篷唤人起来。
来人中也有一名女司修,是高阶的,她进了秋月的帐篷,紧接着,里面传出一阵惨叫,然后秋月就被她拎着耳朵拽了出来。
李永生他们刻意跟对方保持着距离,不过百草一族的折腾劲儿太大,他们还是知道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后来的女司修名**花,是三支里负责管理女修的,秋月也是归她管,而且看起来很害怕她的样子。
秋月一边求饶,一边嘀嘀咕咕跟她咬耳朵,时不时还望李永生那一方指一指。
李永生这一边,牛羊不是很多,抽出二十来个人放牧就是了,再加上一些障眼法,平添了不少放牧的人。
所以他们这边,倒是有七八十个闲汉,一大早就闲得慌。
只有可怜的丁经主,不但脸上涂抹上了高原红,还弄了几头牛,在那里挤奶。
堂堂玄女宫经主院的院主,高阶真人,竟然做这种低下的事,也真是够了。
总算还好,有杜晶晶和另外两名女修,跟她做着同样的活儿。
一切都显得很正常,李永生这边诸多男修闲着聊天,符合柔然国的惯例,放牧、挤奶、做奶酪什么的,都是女人的事儿,男人们只管打仗。
春花经秋月的指点,往这边看了一看,思索一下,大步走了过来。
公孙未明正在练习枪法,其实也是在双方中间,增添点障碍的意思我就挨着你们练枪,懂事的话,不要随便过来烦人。
他虽然将修为压制到制修了,但是公孙家主修的兵器就是枪术,所以他将一套“定天圣”枪法,使得出神入化。
这枪法是黄金家族的创始人所创,曾经以此枪法,战胜了天圣原最大的狼群,用来冲阵和对付群攻,最合适不过,在柔然算是比较高级的枪法,但已经传开了,不是黄金家族独有的。
春花是个识货的,站着看了两眼之后,抬手鼓掌,“好枪法,不上战场的话,胜司修不难。”
这是相当高的评价了,她认为单纯从理解和运用的角度上,他已经胜过了司修,甚至在单纯的枪术比较中,也会获胜。
至于说上了战场……人家司修可以跟你比修为的,枪术再好,你不过是个中阶制修。
公孙未明看她一眼,正好是一套枪法使完,顺势收起了长枪,“不敢当。”
他能主动回答,主要是因为春花长得比较漂亮,虽然已经是成熟、女人,皮肤也稍微黑了一点,但却是他进入柔然以来,遇到的数一数二的美女了。
这货就是这么个尿性,见不得美女,尤其在柔然憋了一个多月,早就蠢蠢欲动了。
春花见他一副彬彬有礼的样子,心里越发地欢喜,只觉得比自己见过的柔然莽汉强多了,“难得你不但俊俏,还识得礼数,愿不愿跟我去见一下我家小姐?”
“没兴趣,”公孙未明笑着摇摇头,“除非美女姐姐你陪我几天,我才会考虑。”
这话委实轻薄,但是对柔然儿女来说,直抒胸臆才是他们喜欢的,遮遮掩掩的,反倒容易被人看不起,认为是虚伪或者没胆子。
春花笑得花枝乱颤,眼睛也眯成了一条缝,“你还真会说话,不过,你是我们打算献给大小姐的,谁敢拔了小姐的头筹?”
尼玛,这是咋说话呢?公孙未明有点不高兴:把我当作某人的头筹,你们问过我没有?
所以他很干脆地一摆手,“你家小姐,我没兴趣,我只喜欢你这样的美人。”
春花听到这话,心里也忍不住微微一荡,对着他抛个媚眼,“我家小姐,才是真正的美人,比我不知强出多少倍,你若能被她看中,才是你的福分。”
“切,”公孙未明不屑地哼一声,很坚定地回答,“美女你不要骗我了好吗?咱们柔然,怎么可能有比你更美的?”
不远处的秋月听到这话,气得狠狠一跺脚我讨厌乌桓口音!
春花却是奇怪地看他一眼,“我们是百草第三支,难道你没有听说过我家大小姐?”
百草第三支的大小姐很有名吗?公孙未明有点无语了:劳资还是公孙家四长老呢。
就在这时,不远处一个声音响起,“莫非是生香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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