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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2 骄傲不死


  训练结束了,夜幕降临了,但兰迪-莫斯依旧没有离开。

  莫斯不是笨蛋,相反,他十分聪明。

  常规赛已经过去了五场比赛,但他几乎没有赢得什么表现机会;即使偶尔以轮换球员的身份登场,作为传球目标的次数也着实有限,更多时候,他只是作为一枚战术棋子,用来牵制防守球员的跑动路线。

  用莫斯的话来说,就是一个稻草人。摆放在稻田里,用来吸引或者喝退乌鸦,却没有真正的实质效果。

  问题就在于,他不是一个稻草人,他不应该是一个稻草人!他是一名战士,即使他已经不再年轻,即使他浑身伤痕累累,即使他状态不复当年,但骨子血液里,他依旧是真正的战士,他渴望战斗、渴望鲜血、渴望厮杀!

  退役之后再次选择复出,他可不是为了在替补席之上当稻草人的!

  那些乳臭未干的死小孩,他们都以为他已经完了,他已经结束了,一个个都以为自己了不起,仿佛已经拥有了全世界,但真正地曾经触碰过世界之巅的人,是他,应该是他才对!他们都应该仰慕自己、臣服自己,而不是把自己当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外接手。

  见鬼的上帝!他才不是普通的外接手,他是兰迪-莫斯!独一无二的兰迪-莫斯!

  莫斯知道他必须站出来,为自己争取,为自己拼搏,为自己奋斗,他的荣耀和勋章,不是安安静静地坐在旁边默默守候得来的,而是主动出击,经历了血与火的考验之后,用自己的伤病和痛苦实打实地赢下的!

  于是,今天日常训练结束之后,莫斯离开了训练基地;而后又偷偷地重新绕了回来,在停车场等候着,等待着所有球员全部离开之后,他准备和哈勃面对面地促膝长谈:

  他需要在更衣室之中赢得一席之地,他需要在球队之中建立自己的权威,他需要在比赛之中获得证明自己的机会;更重要的是,他需要四分卫重视自己的存在,他需要四分卫配合自己的比赛方式,他需要赢得更多出场时间和接球机会——

  他不是什么垂垂老矣的老头!他也不是什么呼之则来挥之则去的菜鸟!他更不是什么随随便便任何人都可以指挥的无名小卒!

  他,兰迪-莫斯,即使已经三十二岁了,他依旧是这片球场的国王!

  等待的时间无比漫长而困顿,百无聊赖之间,莫斯还是打开了平板电脑,开始观看比赛录像。

  但是,宁静时刻却被打破了!

  那个胡子都没有几根的菜鸟四分卫,居然跑过来大喇喇地教训自己应该如何跑动,真是不知天高地厚。的确,他认为这个小家伙颇为有趣,过去这几周时间里展现出了一些值得讨论的亮点,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个毛头小子就可以站在自己面前大胆狂妄地指手画脚。

  那个家伙的话语真正地惹毛了他!前所未有地!

  压抑了又压抑,等待了又等待,对方的干涉和质问终于扣动了扳机,于是,滔滔不绝地,莫斯完全火力全开,粗鄙而犀利的粗话源源不断地蹦了出来,将自己内心的苦闷和憋屈全部都爆发了出来。

  “真的吗?”陆恪扬声说道,没有丝毫犹豫和恐惧,就这样直挺挺地撞击了回去。

  没头没尾的一句话,莫斯居然就这样愣住了,根本不明白怎么回事,也不理解这句话的来源,稍稍停顿了片刻之后,他正准备再继续咒骂,陆恪又接着开口了,打断了他的说话节奏。

  “2007年,常规赛第九周,新英格兰爱国者对阵印第安纳波利斯小马。”

  陆恪的开篇制造了更多问号,莫斯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但伴随着话语的进行,莫斯的记忆盒子就这样一点一点地打开。

  “第三节比赛的第二次进攻,同样的内切跑动路线,左侧跑向中央区域,一个六码到七码左右的短传。布雷迪快速开球、快速出手,当时,你的跑动路线就没有那么花哨,面对一名角卫和一名内线卫的联防,还有一名安全卫正在快速补防,你以战术手册上的跑动路线抵达了位置,完成了接球。”

  相似的状况,相似的进攻,相似的场景,但结果却截然不同。一次,莫斯完成了接球;一次,莫斯错过了接球。

  莫斯彻底惊呆了,简直不敢相信:陆恪到底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为什么,他对那些进攻的细节和架构记忆如此清晰?

  正当莫斯试图反驳,陆恪却又补充说道,“需要我再讲述一下当时角卫、线卫和安全卫的名字,以及他们的跑动路线吗?”

  莫斯闭上了嘴巴,再继续下去,那也是自取其辱而已。

  陆恪站立着,脚步没有移动,目不转睛地注视着莫斯,没有继续说话,而是放任那股沉默在缓缓地蔓延。

  这让莫斯变得局促不安起来,但稍稍的冷静之后,莫斯又再次感受到了愤怒,恼羞成怒的情绪在汩汩沸腾着,“草!”粗话再次蹦了出来,以成倍、三倍、四倍的声势,雄壮而磅礴地爆发出来,甚至有一种挥拳上步的冲动。

  “所以,真的吗?你的跑动路线真的没有问题吗?战术手册的路线选择真的不能改变吗?布雷迪和你的连线真的没有提前完成沟通吗?球队战术的运用迟迟无法找到你的位置,真的是我的问题吗?你所坚持的跑动真的是最佳选择吗?”

  一连串的反问,瞬间打断了莫斯的说话节奏,哑口无言,那股无名之火开始熊熊燃烧,他现在只想要掐死那个家伙,用自己的双手,狠狠地掐住那个喉咙,把所有的话语全部都掐断,脑海里只剩下唯一的想法,“闭嘴!闭嘴!全部都他/妈/地闭上嘴巴!”

  但陆恪却依旧穷追不舍。

  “让我告诉你答案?”陆恪持续开口说道,“因为那是新英格兰爱国者,因为那是比尔-比利切克,因为那是汤姆-布雷迪;而这里,什么都不是。如果我说错了,请尽情纠正我或者反驳我。”

  在莫斯职业生涯的三支球队之中,唯一能够压制他的主教练就是比利切克。

  莫斯不是不愿意跑动相对固定的路线,而是因为旧金山49人没有能够驯服这匹野马。

  一番话,刺痛了莫斯的敏感神经,他无法反驳。那股耻辱感一点一点地滋生开来,睚呲欲裂,在挥拳相向和控制脾气之间,他选择了后者——今天,他还需要和主教练谈话,最好还是避免惹是生非,于是,他转身离开了。

  笔直地挺起胸膛,高高地抬起头颅,即使狼狈即使羞愧即使愤怒,但莫斯依旧坚定不移地保持着自己的骄傲,属于“兰迪-莫斯”的骄傲,不会因为年轻也不会因为伤病更不会因为状态而选择低头,这是漫长职业生涯所得出的结论,因为在职业联盟之中、在残酷社会之中,没有人会怜悯弱者。

  陆恪还是太过年轻。他无法理解莫斯的坚持和心态,也无法理解莫斯的顽固和倔强,但他可以在莫斯的背影之中解读出骄傲,宁折不弯的骄傲,即使满身狼藉遍体鳞伤依旧拒绝投降认输的骄傲。

  “兰迪-莫斯,你为什么选择了复出?”

  陆恪的声音之中充满了年轻人的青春和朝气,在空荡荡的停车场之中悠悠回荡着,肆虐的狂风也无法撼动那股蓬勃的生机,这让莫斯的脚步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

  “你是一个传奇!真正的传奇!你知道吗?’兰迪-莫斯’这个名字到底意味着什么?对于角卫来说,这就是一个可怕的噩梦;而对于四分卫来说,这就是一个美妙的仙境。你创造了无数历史,你拥有了辉煌的生涯,即使就此退役,你也可以轻轻松松地进入名人堂,毋庸置疑的。”

  “你不需要证明自己。”

  不自觉地,莫斯又一次挺了挺脊梁,哪怕脊椎骨已经完全笔直,但他还是抬起了下巴、打开了肩膀,那股由内而外迸发出来的傲气,让他紧紧地握住了拳头。

  你不需要证明自己。

  这一句话,对于莫斯来说,如此沉重,也如此珍贵。

  穷其一生,他都在试图证明自己,因为人们认为他始终不如杰瑞-莱斯(Jerry-Rice),那才是历史上的最佳外接手,不仅仅是场上表现优异,而且场外口碑也无比优秀,更因为超级碗的数量天差地别——杰瑞-莱斯足足赢得了三次超级碗!同时还是一届超级碗的MVP!

  他永远都无法追赶上杰瑞-莱斯的脚步。

  他的痛苦,他的挣扎,他的使命,其他人永远都无法明白。

  “你知道吗?我嫉妒你,因为你拥有天赋,令人嫉妒到发狂的天赋。只要站在球场之上,你似乎就拥有天生的敏锐触感,总是能够嗅到机会,打开局面;这是我所梦寐以求的东西,我必须要付出十倍百倍的努力,才能勉强追赶你的脚步……”

  突然之间,陆恪的话语就改变了调性,莫斯不由皱起了眉头,猛地转过身,嫌恶地咒骂到,“所以呢?这又意味着什么呢?你现在是在试图博得我的同情吗?这一套不管用,你知道,如果你有一对大/胸/部的话,我可能还会考虑一下。”

  面对莫斯的吐槽,陆恪没有生气,反而是轻笑了起来。

  果然是莫斯的一贯作风,永远都无法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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