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反常的突厥人
庭州,又名别失八里、别石把、亦力把力;中亚古城,原为车师后王庭所在,因为该王庭由五座城市组成,故称为别失八里,意为“五城之地。
侯君集平灭高昌,并且把西突厥人赶跑之后,就在这里设置了庭州,天山的雪水浸润了这里的土地,大地上阡陌交通纵横,乃是少有的鱼米之乡。
本来应该是和煦美好的土地,云烨到达的时候这里竟然正在厮杀,俱六守捉城头黑烟四起,杀声震天,城上的唐军正在竭力地抗,城下的突厥人也在疯狂的进攻。
一路上偃旗息鼓的云烨来到俱六城下的时候,战场上终于安静了。
看不清楚城上的唐军该是怎样的狂喜,城下的突厥人仿佛在一瞬间就失去了所有气力,攻打了三天的城池在即将陷落的时候,在突厥人已经认为自己必胜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身后有无数的唐军铁骑正在铺天盖地般的压了过来。
突厥人呆滞了一刹那,然后四散开来,被战马带着向左右两个方向逃跑,一万人的骑兵,近三万匹战马,早就将俱六守捉城包围的非常的严实,想从这些渴望得到功勋的唐军眼皮子底下逃走,实在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云烨下了战马,站在山包上俯瞰战场,眼看着城门大开,里面仅存的百十匹战马从城池里冲了出来,除了分出一匹战马向云烨大旗所在的方向跑过来,剩下的都在追杀突厥人。
田元义再一次向云烨请命,准备亲自处置突厥降俘虏,事实上用不着云烨再说什么,也用不着田元义请什么命,唐军看到城下的那一排绑在木杠上的唐人,肠破肚烂,心脏也不见踪影之后,军队自然就会做出自己认为最合适的举动。
不过云烨还是看到了活的突厥人,三个,是城里守军抓到的,他们似乎比后来的唐军显得更加的有理智。
瀚海上见故人,本是泪沾衣襟的欢喜,校尉衣甲残***处披伤,一只臂膀已不见踪影,脸上没有泪水,只有胜利的欢喜:“先生自长安来,自然知晓故乡事,家父身体可还康健?”
“老头子爵位没了,但是心胸开阔,依然肉吃十斤,饭进一斗,只是燕来楼去的次数少了,听说是要给子孙多留点家底,我来西域前,老头子去送我,没提到你,就是在老头子走了以后,我发现摆放在桌案上的一只紫金貔貅没了。”
听了云烨的介绍,刘心武笑的开怀,眼泪哗哗的往下流,面朝长安大礼叩拜三次之后才起身,拱手道:“启禀大将军,昭武校尉刘心武请战!”
“准!沙场不留降俘,找出根源,灭之!”云烨一声令下,不留活口的军令顿时传遍四野,原本已经被捆起来的突厥人,也被军士们再一次挥刀将首级斩下。
和突厥人作战,对于唐军来说非常的熟练,重甲骑兵在这样的战场上有着无与伦比的威力,突厥人的刀子只能在唐军的铠甲上留下一道印痕,而唐军的百炼横刀在马速的带动下,只需要横在身前,就能轻易的将穿着皮甲的突厥人切割成两段。
少了一条臂膀的刘心武依然悍勇如狮,他到底是刘弘基的儿子,父辈的勇猛的血脉,在他身上依然在流淌。双腿控马,仅存的右手挥舞着横刀,似乎要把所有的怒火倾泻干净,云烨派出的两位玄甲军老兵一步不离的伴随在他的左右。神态悠闲。
战场再一次安静了下来,云烨已经不在山包上了,他走进了俱六守捉城,这里距离庭州城只有五十里,听说那里也有突厥人在骚扰,已经有五千大军赶去了那里,还好,这里的官员和家眷们都好,只是军卒的伤亡情况不容乐观,刘心武麾下的一千军卒,现在只剩下不到三百人,而且个个带伤。
“大将军,自从今年开春以来,西域之地暗流涌动,那些准备西进的部族似乎更加的疯狂了,他们不知疲倦的在戈壁上奔走,收集一切能收集的东西,末将以为他们的西征已经迫在眉睫了,这些人在给自己准备西征的物资。”
刘心武就是苏定方留下来的最高军事长官,他的话或许是最能表现出那些西域大族的心态的,但是云烨却感觉并不美妙,他总觉得这里面有事情会发生,自己西进一定要慎之再慎,看着墙上的地图,云烨的眼睛忽然间亮了。
他拿手比划一下北庭到碎叶城的距离,又翻看了曲卓留给自己的路线图,最后又计算了一下休止的时间,没头没脑的问刘心武:“从庭州到怛罗斯足足有一千八百余里,中间还有两道盐渍,无数道高山,你来告诉我,他们在庭州抢劫到的粮食能够支撑他们自身来回四千里奔袭所用?你告诉我有哪位将军会派他的部下远去两千里之外筹粮?
如果是我,我会立刻兵进勃律国,或者吐火罗,哪怕是进入莎栅国抢劫也比回到庭州要好得多,更何况这样还能给自己打开前进的道路。呵呵,这些突厥人舍近求远为哪般?“
刘心武看着地图眉头拧成一团,本来云烨用不找把这些话和刘心武说,疑团早就在他的心里快要变成迷雾了,不要说北庭,就连更加遥远的楼兰都出现骚扰的盗贼,这不能不让云烨想想这后面到底有什么目的。
难道是运气问题?侯君集镇守西域的时候就天下太平,苏定方镇守这里的时候也是平平安安,怎么到了自己就会变得四处冒烟。是自己的名头不如前两位管用?以至于被人家把自己当成软柿子来捏?奶奶的,郭孝恪那里都太平无事啊。
在云烨极度烦恼的时候,小苗就显得很开心,坐在高高的骆驼背上,呜呜呜的吹着刚刚向黑风学会的埙,她很喜欢这个拿陶土烧制的乐器,只要拿手指头不停地按着上面的六个孔就能吹出很好听的声音,自己现在只能吹出呜呜的声音,据黑风说,这已经是难得的天才了,有些人就是学一两年都吹不响埙。
“小苗,能不能停下来,你吹了一路了,像哭似的。“狗子实在是受不了,曲卓坐在骆驼上拿着一卷书充耳不闻,黑风摇头晃脑的似乎非常的欣赏,只有自己一个人受折磨。
果子打在脸上,狗子立刻就闭了嘴,他不是躲不过去,而是不能躲,这一次把果子躲开,神才知道后面还有什么东西飞过来,这样的亏他早就吃过无数回了,打不过,还躲不开,还不如早早的吃点亏了事。
看到狗子吃亏,其余的楼兰人都在大笑,通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他们发现那些唐人除了喜欢把坟墓挖开看看之外,并没有太多的要求,自己种的粮食还是自己吃,自己的孩子还是自己的,最让他们喜欢的就是,这些人能把强盗全部杀死,自己却不过来抢劫。
依附强者从来都是楼兰人的作风,既然唐人是这片土地上最强大的人,跟着他们走也许是一条活路,至少从现在看楼兰安全无比。
曲卓放下手里的书本,看着眼前茫茫的沙漠,虽然浑身已经被汗水浸透,他还是在头上包裹了厚厚的一层麻布,减少暴露在空气中的皮肤,这也是沙漠里生存的要点之一。
三只鹞鹰就装在笼子里放在自己的骆驼背上,这是宝贝,万万不敢损伤了,传递消息就要靠它了,曲卓叹了口气,他对远赴怛罗斯探听消息这件事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能知道最核心消息的无疑就是那些戈壁沙漠里的核心人物,在沙漠里生活了五年,他没有看到一个愚蠢的国王,委实一个都没有啊,愚蠢的早就被其他人杀掉了,他的国家,他的王位,他的女人财富早就变成别人的了。
怛罗斯现在无疑是一座兵城,几百万人挤在狭小的区域里,不知该是怎样的混乱,自己这一次领到的差事绝对不是一个好差事,小苗身手绝佳,但是她的心性却像个孩子,狗子虽然老道一些,天生大大咧咧的性子也不是最好的探子人选。
好在这些楼兰人还能派上用场,尤其是黑风,他对戈壁滩上的这些人捻熟无比,一路上靠着黑风,打发走了至少三波的强盗,山不见水见,这些强盗也知道自己有一天会需要楼兰人的帮助,更何况骆驼背上全是武器和皮甲,虽然都是旧的,却是怛逻斯城最需要的物资。
云烨把缴获的吐蕃人的刀剑,铠甲全部打包送给了黑风,售卖完的钱财全部归楼兰人所有,对他们唯一的要求就是保护好那三个人,只要做到这一点,云烨答应可以给二十个楼兰人通关文书,他们就能畅通无阻的进入关中,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黑风认为这件事值得自己拿命去拼,看惯了戈壁颠沛流离,他现在只想清早起床之后不用考虑今天有没有强盗杀过来,也不用想着去缴纳自己根本就无力应付的高额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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