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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立小功得微名


  黑夫家和里正结怨,得从七年前,他大哥衷娶了里正儿子看中的邻村女子时说起……

  不过,现在可不是操心家里的时候,二人早上没吃饭,饿了大半日,腹中已是饥肠辘辘,走过一个十字路口后,季婴眼前一亮,指着前面道:“食肆到了!”

  食肆,便是供往来行人吃饭歇脚的地方,安陆县是南北交通要道,车船往来频繁,虽然城外有驿站、客舍,但在城里,食肆也是必不可少的。

  不过这家食肆略显简陋,茅顶白墙,只一面写着“食”的布旗在杆子上没精打采地垂落着,店内摆放着几张木案,甚至都没涂漆,案边是粗糙的草席,里面也冷冷清清,吃饭的人只有五六个。

  “大过年的,众人都归家团聚去了,只有实在没办法的役卒、行商,才会在此处凑合……”

  季婴仍是气呼呼的,他来过安陆县服役两次,对这里比较熟悉,便邀约黑夫钻进食肆内,跪坐在靠门的案几草席上,一拍木案,喊道:“店家,可有黍臛?”

  这食肆的店家是个面色姜黄的中年人,听到呼喊,才慢吞吞地过来。

  因为秦国国情特殊,不管是逆旅,还是食肆,这吃住两大产业都是官府包办,所以店主招呼客人的积极性不高,就好比文、革时期的公营饭店,你见过哪个服务员会满脸堆笑地替公家挣钱?

  见季婴只是一个小士伍,黑夫也不过是个区区公士,店家顿时面露轻视之色,冷冷地说道:“黍臛倒是有,只是这价钱……”

  他将二人上下打量,意有所指,看着他们穿褐衣踩草鞋,不像有钱人,别是来骗吃骗喝的。

  季婴就等他这一问呢!当即笑了起来:“怎么,还怕吾等吃完不给钱?”他说着便将手里的褡裢打开,将一大捧成串的半两钱往案上一拍!噼啪作响!

  店主人见那些钱足足有上千文之多,略略吃惊,更面露疑色道:“这些钱,你从何处得来?”若是季婴支支吾吾,他已经打算去报官告奸了!

  “店主放心,这钱来得正当!”

  季婴站起身来,大声说道:“吾等擒获盗贼,刚在官寺领了赏!”

  他故意嚷嚷出来,仿佛想让店里的食客都听见一般。

  果然,店内为数不多的几个客人,闻言都看向了这边,开始对二人指指点点。

  店主略显惊奇,将瘦猴一般的季婴上下打量:“你莫非就是那个以一敌三,力擒贼人的黑夫?”

  这件事都传到外面来了?

  季婴连忙摇头,指着黑夫道:“我哪有这本事,黑夫是这一位公士!”

  店主啧啧称奇,对黑夫作揖道:“这几日,安陆县里里外外都在流传此事,说你身高八尺,虎背熊腰,徒手制服盗贼,如擒三岁婴孩,不想今日能见到壮士,果然体格雄壮,相貌不俗!”

  “好壮士!”

  食肆内的几名食客也纷纷拊掌叫起好来,黑夫只得尴尬一笑,朝他们行礼道谢。

  “我只是做了应做之事,不值一提,不值一提。”

  “话不能这么说。”店主忽然一下变得热络起来,笑着说道:“吾等秦人,最崇尚立功,二位稍待片刻,我这便亲自下厨,将黍臛做出来,并多加肉,以飨勇士!”

  店主人这前倨后恭让黑夫猝不及防,而且看那样子,绝不是因为他新得的公士头衔,而是对他发自内心的敬佩。

  不过想想也对,这时代的人,对勇士极为敬佩,且不说豫让、聂政等世人崇敬的侠士刺客,就说在安陆县,年轻人最崇拜的,就是云梦乡的一位“打虎英雄”,因为在山林里射杀了一头老虎而闻名全县。

  这么想来,他一人擒三盗,空手夺白刃,也算一件奇事,的确可以让县里的人议论上好久了。

  季婴朝黑夫嘿嘿一笑,那意思无非是,怎么样兄弟,我帮你扬名了……

  黑夫无奈地摇摇头,其实他也理解,这时代的人,不管地位高低,人生追求无非二样,一个是富贵,一个是功名。在季婴这类乡下农人看来,有了功名,就得说出来,享受被人高看称赞的感觉。

  但如今的黑夫,只算立小功,得微名,在这小小县城里是可以吹嘘一番,可放在整个“六王毕,四海一”的大时代背景下,算个屁?

  他与季婴等人眼界不一样,想法自然不一样。

  等待食物的间隙,黑夫一直在琢磨“黍臛”是什么,他不好意思问,生怕再闹不知道十月初一是过年的笑话,只能按照字面意思理解。

  黍去皮后北方人称黄米子,或称软米子;臛,则是肉羹。黍臛,应该是黄米子混合肉煮成的肉粥。

  等东西端上来后,果然是这样,店主没有食言,热气腾腾的肉粥里还加了不少肥厚的肉块,让季婴食欲大增,可黑夫尝了一口就摇摇头。

  吃惯了后世各种美味佳肴的他,这个时代做工粗糙的食物,总觉得淡寡无味。而且这肉粥里面,那不知是猪肉还是狗肉的可疑肉块,还有一股子腥味,让他几欲作呕。只是为了果腹,也为了不让一旁殷切看着他们的店主人难堪,才不得不小口小口下咽,还得称赞好吃……

  回到这时代后,黑夫最难适应的除了语言文字外,还有三点。

  一是裆下没有内裤风吹屁屁凉,叉开腿坐时一不小心就会露出下面黑乎乎的凶器,别提多尴尬了,不然你以为,这时代的人为何要双腿并拢跪坐?

  二是衣服常年只有一两件,没办法经常换洗,时间久了不管是别人还是自己,都有一股难闻的臭汗味。要知道,这年头生产力低下,衣服可不便宜,人死的时候,甚至会把好点的衣服当做不动产写进遗书里……

  第三嘛,就是这吃的了。

  “要是能吃上一碗米粉,或者包子就好了。”

  黑夫如此想着,舔了舔嘴唇。

  但他知道这只是痴人说梦,虽然这时代磨已经在北方出现,但好像没传到南郡来,这就尴尬了。目前秦国去除谷壳的主要方式是舂,还有一种专门给犯罪女子设立的酷刑,也叫做舂,一天到晚都要舂米,可以想见这活计多么劳累。

  “等服完役回了家,我又有钱又有闲了,非要尝试张罗点能满足口舌之欲的东西出来。”黑夫不图别的,只为了自己的五脏庙。

  季婴倒是很满足,狼吞虎咽地端着陶碗,大口大口喝着黍臛,嚼着那些油腻腻的肥肉。在这时代,贫穷限制了大家的想象力,在普通人眼里,富足的生活,就是能吃上肥肉(膏)和精米(梁)。

  如此想来,黑夫回头看看自己前世的二十多年人生,虽是屌丝,可放在战国秦代,已经是个“膏粱子弟”了。

  当然了,有了肉,岂能少得了酒?

  季婴一边吃,一边叹息道:“要是有黍酒就好了,平日里不许聚众饮酒,往年只盼着正旦、腊祭,可以和乡党们喝一点,可如今……”

  秦人过年所饮之酒,也是用黍米酿造的,称黍酒。但据黑夫所知,平日里百姓根本没机会喝到,因为秦国禁酒之严,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从商鞅时起,因为酿酒浪费粮食,百姓喝酒后也容易胆大闹事,于是秦国就故意把酒价提到了十倍!相当于后世对烟酒征重税。这样一来,在安陆县城,能喝得起酒的,也只有官吏或富庶人家。

  就连饭店里也不让卖酒,不然你以为,在其他国家的酒肆、酒家,到了秦国为何就变成了“食肆”?很简单,这地方不卖酒啊!

  你也许会说,不就是米酒么?农家自己酿造有什么难的?

  然而,商鞅早就考虑到了这一点,秦国在《田律》里明文规定,“百姓居田舍者毋敢酤酒,田啬夫、部佐谨禁御之,有不从者令其有罪!”

  于是百姓想喝口酒也只能偷偷摸摸,生怕被人告发,至于大堂广众下群饮,只有十月初一和腊祭这两天被允许,过年嘛,总得让人乐呵乐呵。

  黑夫倒是对淡如饮料的小米酒没什么兴趣,笑了笑不以为意。

  就在这时候,他突然听到后面一对看似商贾的人在谈论事情。

  “关中那边来的人说,大王已发出檄文,出兵伐燕了!”

  听到这几个关键词,黑夫的耳朵不由得竖了起来!

  ……

  PS:上一章正确答案是A,按照我大秦律法,答对没有奖励,答错的罚在评论区留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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