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跟我走
利昂把字条拿在手里,觉得自己真是一个不懂得死心的人。
下过多少次决心放弃,有过多少次以为已经忘记。但是有了玫瑰的消息,其他一切又变得不再重要。
11月的京城是灰色,就像11月的巴黎,只除了不下雨。玫瑰讨厌下雨,她不是一个浪漫的女人。他说,假期咱们去威尼斯吧,到了雨季威尼斯会整个被淹没,咱们可以穿着靴子在雨中跳舞。玫瑰头也不回地说,讨厌金·凯瑞。他们从《雨中曲》扯到《楚门的世界》,最终从《公寓》扯到他喜欢的莫妮卡·贝鲁奇,那天在《西西里美丽传说》的音乐中吃完他煎的牛排。
利昂拿着字条,觉得人的记忆真是奇怪,怎么竟可记得那么多细枝末节。自然也有很多事如今已记不清楚,那些模糊掉的就不再去想了。付出越多,记忆越重,伤口越痛。
可是玫瑰回来了,就在这里,就在此地,他们呼吸着同一个城市的空气。利昂转动一下左手中指的戒指,被戒指盖住的关节处有一道发白的痕迹。塔娜问过他这枚戒指的意义,为什么竟从不肯摘。他说纪念一个家人,塔娜以为是他的妈妈。
他没有撒谎,玫瑰是他的家人。虽然他们没有注册结婚,但在他心里,她就是他的妻子、他的情人、他的女儿、他的知己,一个人怎么可以代表那么多的意义。她是很久以后想起来仍然会令他肝肠寸断的那个人。
下午三点的飞机,玫瑰一早回电视台处理没收尾的工作,有电话打来,一楼的接待中心说有人找她,请她下去一趟。玫瑰没有来得及问是什么人,就听到一把熟悉的声音。
“c\''estmoi。”是我,是我啊。
玫瑰挂断电话,把接下来要跟进的会议和项目一一交代给手下的女孩,去茶水间斟了一杯咖啡,回办公室确认了几篇报道。忽然觉得再没有力气做任何事,摘下眼镜,捧住脸欲哭无泪。眼睛是干涸的,就是这样最难过。
安静地想了五分钟,玫瑰抓起大衣推开办公室的门。14,13,12……一直数到一。走出电梯,经过镜子的时候玫瑰看到自己,也从镜子的反射里看到那个人。
天色阴霾的11月。一下子时空似倒回十年前,也是这么一个冬天,也是在一家电视台门口,他们第一次遇见。
玫瑰想她应该笑,但镜子里那个嘴角上扬的表情似被牵扯,很不真实。从镜子里看着英利昂走到她身后,她仍然保持着那个笑容,却有一种液体从眼眶淌下来。
这么久,终于可以哭。从两天前得知莱斯礼的死讯,她还一直没有哭过。
“玫瑰,是我啊。”利昂把手放在玫瑰的肩膀上,眼前阵阵模糊。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我来北京谈明年奥运会的转播计划,遇见亚历士,他说你在这里。”利昂说,“我一直在找你。”
利昂把玫瑰翻转过来,面对面看着她,觉得她的样子一点也没有变。这真是奇异,他总觉得自己已经老了,这两三年的变化实在太大,但玫瑰仍然是玫瑰。
亚历士说玫瑰现在是一流的财经频道记者和主播,本来他还在担心她变了,会不会穿着挺括的及膝裙子,化着一丝不苟的妆。但是没有。她仍然是他第一次遇见的那个女孩子,穿着牛仔裤,薄薄的黑色毛衣,大大的灰色围巾,那双温柔清亮的眼睛。她仍然是他九年前认识的那个女孩子,利昂把心放了回去。
“你这次来,什么时候走?”在会客室坐下来,热咖啡拿在手里,玫瑰才觉得思路清晰了一些。
“我是来带你一起走。”利昂并没有打算浪费时间,“明天事情就做完了,你跟我回意大利吧,或者法国,你高兴哪里就哪里。不然咱们去阿根廷,你说过以后咱们去阿根廷定居,什么都不再做,每天只是晒太阳。”
“我说的那是60岁以后。”
“这两三年,我做了很多以前没有想过会做的事,说真的我厌倦了。”利昂不是一个生意人,他只是尽力把这件事做到最好,看似成功了,但他始终不是一个生意人,接手做生意原本只是为了借助英氏的力量找到玫瑰,现在他已经找到玫瑰了,“玫瑰,你跟我走吧。”
“你真的可以放下一切吗?”玫瑰看着面前的男人,那种感觉又回来了,他不是杂志的封皮,他是她的男人。“放下集团,放下手里的一切,也放下塔娜?”
“我放不下你。”
利昂用手指了一下巨型卫星显示屏的方向,上面正在滚动播放某国财政部长的访谈。“你觉得有意义吗,玫瑰?成为传媒女王,真的比跟我一起晒太阳更重要吗?有时,得到全世界也并不比某一个人重要。如果你爱我。”
“你和从前不同了。”玫瑰笑望利昂,“从前你并不是一个爱情至上的人,你唯一的情人就是足球,而后你是凌晨四点坚持发稿的记者。我从来不以为,你是一个把爱情放在第一位的人。”
“失去以后才知道那件事有多么珍贵。”玫瑰说得没有错,这个世界上他至爱的一件东西就是足球,如果可以重新回到绿茵场,他可以放弃所有钱和荣誉,但是不可能了。他已经失去了足球,无可挽回的,现在他不想再失去玫瑰,“玫瑰,你跟我走好不好?”
“好。”玫瑰快速而毫无犹豫地说。她看了一下时间,“圣诞节好不好?事实上,即使你不来找我,我已经打算圣诞节去找你。你在巴黎等我,我们不见不散。”
“为什么不是现在?”
“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工作不能说停就停。”玫瑰抬起胳膊展示一下臂弯的大衣,“而且现在有一件紧要的事,我要立刻去机场。”
“我们才刚刚见面,我们将近三年没有见面了。”玫瑰说“好”说得那么干脆,利昂觉得应该立刻把她带走,不想再滑落失却,“有什么事情比我们在一起更紧要?”
玫瑰迟疑一下,决定还是把莱斯礼这个名字避讳掉,这方面利昂从来不是一个慷慨的男人,“我要去参加一个朋友的葬礼。”
“你的朋友都是怎么搞的?”利昂觉得这事有点不可思议,“你不会又有朋友中了枪吧?怎么每次我们要在一起,你的朋友就出问题?一开始是蒋思诺陷害我,这件事我还没有对你说。而后你那个朋友亚历士中了枪,害咱们分开这么久。这一次又是你的朋友?有这样的朋友,谁还需要敌人?”
玫瑰知道,利昂是脾气上来口不择言的人,他也只是害怕再次失去她,但这话真是很难听,玫瑰的心里也有点恼火。“是,我又有朋友中了枪。我没有时间跟你说了,我现在必须去机场。”
玫瑰站起来披上大衣,从会客室的保安那里取回寄存的拉杆箱,对利昂说,“巴黎见。”
看着玫瑰走出十米,利昂气到不行,这真是活见了鬼,他找了近三年才找到她,左三年,右三年。
看着玫瑰上了一辆计程车,利昂忽然追了出去。明天的会议随便吧,他已经找到玫瑰了,他不能再眼看她离开了。
利昂在街上站了半分钟终于拦到一辆计程车,告诉司机直奔机场。他打电话给随行人员,让他们尽快将护照送到机场,这才想起他还没有订票,拿起手机胡思乱想的时候,听见车里的电台广播,有一个熟悉的名字。
利昂不通汉语,和玫瑰一起那么久,也只听得懂“你好”和“再见”……但这个名字,他是懂得的。也许是他太敏感了,也许是他听错了,也许是他想得太多了,也许也许。利昂用英语问司机,“刚刚这条新闻说什么?”
这里的计程车司机大多懂得基本的英语,司机想了想,对他说,“前天一个网球选手去世了,警察说确定系自杀,葬礼可如期举行,据说是很著名的选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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