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心脏不过一拳头
很多时候,玫瑰觉得报纸杂志里面的英利昂并不是她的利昂。
她的利昂,怎么说呢?很瘦,玉树临风,有一双世界上最漂亮的眼睛,笑起来有点邪气,露出缺了半颗的牙齿。冬天穿着黑色大衣和蓝色灰色v领毛衣,夏天穿着深蓝色t恤和牛仔裤。一是一,二是二,是再简单不过的人,又是那么执拗的人,一永远是一,二永远是二。脾气不是很好,急躁起来常因为一点小事与她争执不休,至于都是一些什么事情,现在已经想不起那些细枝末节。
但是杂志上这个人,西装笔挺地出现在游艇上,出现在大型收购会议上,出现在颁奖典礼上,他的身边总是围绕着面目模糊的女人。小报总是在猜测,他身边这个美女会为他伴舞多久,而最后哪一个会成为英夫人。
对于种种猜测,他一概不回应。“我不想对这个问题作任何解释”,或者“你们记者最爱瞎编,能编的都被你们编绝了”。看到这段话,玫瑰笑。“你们记者”,他似乎已经忘记他曾经也是记者,她也是。
这个英利昂,已经不是她的利昂了,他已经不是她的男人。
上次与莱斯礼重逢,莱斯礼要了她的电话号码,此后不时打电话给她。玫瑰不止一次下决心换掉号码,最终仍作罢。
玫瑰与莱斯礼建立了一种奇特的关系。他们永远做不成真正的朋友,更不可能成为情侣,但身边似乎都需要有这么一个人存在。也许只是因为寂寞。
有时莱斯礼打电话来,兴高采烈地说一些有趣的事,某个选手把球打到了裁判的鼻子上,又认识了某艳星,某主持人把台词说得多么精彩搞笑,诸如此类。他很少谈生意上的事,玫瑰开始对莱斯礼有了新的了解。
有一次貌似喝醉了,他语重心长地劝玫瑰,“别再想着英利昂了,他已经把你忘记了,玫瑰,你要好好地生活。”
玫瑰很无奈,胡乱答应半天,把电话挂了。转而电话又响,接起来还是他。
他说,“也别再想着我了,玫瑰,我不是一个好男人。”
玫瑰又气又笑,只好说,“你放心。”
有一个清晨,莱斯礼打电话来。计算时差,英国应该是午夜。他的情绪很低落,问玫瑰,“自杀,你最喜欢哪种方式?”
玫瑰想了想,说,“像海明威那样吧,一枪致命,决绝惨烈,不留余地。”
沉默了很久,莱斯礼道,“今天我去看他了,他没有把我认出来。”
“谁?”
“我的父亲。”犹豫一下还是说了,也许他是真的需要对一个人倾吐,而玫瑰又远又安全,“他一直在精神疗养院。今天我去看他了,他不认识我。我已经有差不多三十年没看见他了。”
“那么久,他当然认不出你。”这里面一定有一个故事,他不说,玫瑰也不想问。
“我恨了他三十年,但他已经不认识我了,我站在他面前,就像一个陌生的人。你知道那感觉吗,玫瑰?你知道吗?”莱斯礼的声音由喑哑渐至崩溃,“从他被警察带走,我就没有再见过他。他进了精神疗养院,我没有去看过他,这么多年。你知道吗我有多恨他。他杀死了我妈妈。砰的一枪,一地的血。”
玫瑰说不出话,那种无力的感觉。天色发白的时候,莱斯礼挂断了电话。
那个早晨,玫瑰抽了半包烟才缓过来。一个人变成什么样子,总有原因。当然这也不是脱罪的理由,莱斯礼做过许多错事,他对许多人不公平,但命运何曾对他公平过。生命是一场艰难残忍的过程。
也有一些人,经历过艰难残忍的事,顽强地活了下来,始终还坚持着自己的理想和原则,不妥协不放弃不堕落不怨尤。比如亚历士,比如英利昂。但这毕竟是少数。
玫瑰这一天最想念的人,就是利昂。
世界上优秀的人那么多,勇敢的人那么多,坚强的人那么多,好看的人那么多,但是这一天,玫瑰最想念的人就只有利昂。
想他穿着黑色大衣的翩翩身影;想他黑色围巾、黑色墨镜、黑色手机,一意孤行的样子;想他眼角眉梢的风情,他会笑的眼睛,他的纤细手指,他嘴唇上的伤疤,还有他每天回家都为她买一扎新鲜的玫瑰花。
玫瑰不是没有爱过别的人。心脏不过一拳头,她只分了一小角给他,他就一直安静地呆到了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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