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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记得绿罗裙


“我英利昂也是会恨的。”

        听到这话,亚历士莞尔。他忽然有了些明白,英利昂与玫瑰是同一种人,他们都是恣肆鲜明会走极端的那种人。他喝下一口酒,笑自己似在含笑饮苦酒。

        许多年前的一夜,他对玫瑰避而不见,她发了疯似的找他,找遍北京城。他回电话给她的时候,她站在凌晨三点的南三环大街上哭得喘不过气。他对她说,“你这样歇斯底里,没有人会喜欢的。”

        没有人知道,他是多么讨厌她,而他又是多么喜欢她。

        遇见玫瑰的那一年,他才28岁。

        那年他被派驻北京。盛夏,他去北戴河度假,救起一个跳海自杀的女孩子,那就是玫瑰。

        那个夏天,他们一直在一起。

        玫瑰教他汉语,他同玫瑰练习英文。那个19岁的女孩子,扎着马尾辫,光脚穿着白色球鞋,绿色荷叶裙子,能够把书藏在大大的口袋里。她的鼻子和额头上还有痘印子,可是笑起来如花盛开。

        后来的许多年,亚历士经常还会想起她回头对他笑的样子,她喊他名字时略略上扬的尾音。

        那个19岁的女孩子,是他见过最有生命的女孩子,却选择自杀。她同他讨论托尔斯泰和屠格涅夫,她同他一起看了五个版本的《安娜·卡列尼娜》,他们听李斯特和门德尔松听到深夜,她为他画素描,她为了一些哲学或政治的观点与他争执不休。他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女孩子有这样深刻的想法和丰盛的灵魂,她却哀伤地问他:像我这样丑陋弱小贫穷孤独的生命到底有什么意义呢?

        他不知道她是谁,她也不知道他是谁。暑假过去,以为不会再见。

        秋季,他应邀去大学演讲,再次相遇,这才知道他们的故事还没有完。

        她是大学一年级学生,他是最年轻的大使。

        她从小就失去父母,寄身亲戚篱下。他的妻子和孩子在瑞士,他独自在京城。

        她在报社做实习记者,去采访他。周末,他们去骑三轮板车,从建国门换着骑到丰台。他教她游泳,她一直没有学会。

        他一直觉得,他对她是有责任的。他救了她的命,他应该对她的生命负责。他应该为她安排一条光明的路,让她快乐地活下去。他一直觉得,他们之间比白雪还要纯洁。他对她的依恋就像兄长对妹妹,艺术家对自己的作品,他对这段关系毫无设防。

        有一年圣诞节他回家团聚,回来却找不到玫瑰。那时他才知道,这个女孩子对他是多么重要。

        很激烈地吵了一次,他避不见她,她的生日派对他也没有去。那个阶段,他觉得他很讨厌玫瑰,讨厌她把他们的关系弄到复杂,讨厌她不肯放过他,讨厌她的激烈任性和极端。

        后来他在选举中成功升职,回调到欧洲。

        他一直把他的感情藏得这么好。或者说,他一直不知道他把自己的感情藏得这么好。

        甚至后来的这些年,他也经常觉得他是讨厌玫瑰的,他甚至有些怕她。不管是生活还是事业,他一直是一个最知道自己要什么的人。然后他会权衡种种可能性和其中的利弊,找出一个最佳平衡点,创造双赢的局面。这是作为一个政客最基本的素质。

        玫瑰不同,她破坏了这一切。在她的世界里非黑即白。他真是很讨厌这种你死我活的幼稚态度。

        但是在枪口下的那一刻,他抱住了玫瑰,没有丝毫犹豫。就像十多年前那个夏天,在海里,他一直没有松开她的手。

        他想他真是很讨厌她,她是一个麻烦,是他没有办法放下的麻烦。

        哪怕她已经不再爱他。

        眼前的这个男人,英利昂,是一个和玫瑰一样令人头痛的人。他说“我英利昂也是会恨的”。他看人的时候,眼光锐利而直接,就像一个孩子,玫瑰也是。

        亚历士记得玫瑰的眼神也是这样,灿灿烂烂带着天真直白的神气,无遮无拦一直看进人的心。她的直白让他没有设防,所以她的锐利让他受了伤。

        又来了,这眼神。可是恨有什么用,爱和恨都是多余的感情。不管工作还是婚姻,唯一的原则应该是合作愉快。

        亚历士笑着喝完一杯酒,看着英利昂的眼睛问他,“你知道吗,中枪之前,玫瑰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利昂不知道。

        “玫瑰说,她发现自己爱上了一个人。”亚历士知道,这是唯一他能为她做的事了,也是他此行唯一目的,“我认为,那个人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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