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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四章:比武夺位


  双方速度愈来愈快,瞬息之间便交错而过,弯刀带起一道弧光闪过众人的视野,九环刀哗啦啦的脆响起震慑心魄,一声脆响,弯刀飞上了半空,九环刀去势未绝,径直砍向公孙豪的胸膛,围观的公孙部族齐声发出一声惊叫,谁都没有想到,第一场挑战便会以血溅当场来作为结束。

  公孙豪一声惨叫,从马上被平平地拍了下来,重重地跌倒在尘魂,但却没有出现众人想象中的鲜血飞溅的场面,九环刀将要及身的一霎那,横刀手腕翻转,刀锋一转,九环刀的刀面平平地拍在公孙豪的胸膛,虽然避过了杀身之厄,但从战马之上摔下来的剧痛,也足以让公孙豪半晌爬不起身来。

  收刀,圈马而回,横刀看着跌得七荤八素的公孙豪淡淡地说了声“承让”便回到了孙晓的身后。

  一招便分出胜负,这是任谁也想不到的结果,公孙豪能在公孙部族之中统领一个百人队,自然不是浪得虚名,没有几分真本领,是根本无法在强者为尊的匈奴部族之中立足的。观战的公孙部族所有人都是面面相觑,作声不得,要知道,像刚刚那样在最后时刻收手,可比一刀直接杀了公孙豪要难上许多,这只能说明一件事,横刀在先前的比试之中根本没有尽全力,所以才能在最后时刻有余力收手。

  贺兰燕心中却是明白,孙晓让横刀,虎头一左一右两人将贺兰锐放在中间,无形之中,似乎是在告诉所有人,贺兰锐是最强的。所以在占据着中间这个位置,但其实,虎头与横刀的单兵格斗能力才是最厉害的。如果公孙豪选择的是贺兰锐,以他刚刚表现出来的战斗力,那么即便分出胜负。恐怕也得数十招上百招之后,但不幸的是,公孙豪上了孙晓的恶当,直接选择了横刀。

  公孙豪战败,按照孙晓先前定下的规纪,那么他便失去了挑战都头的资格。直接成了普通一兵,当公孙豪在两名同伴的相扶之下回到队列中之后,想明白这一节,不由脸如死灰。

  有了公孙豪的教训,剩下的准备挑战的公孙族士兵,却是无人敢挑战这三位兵曹了。直接选择了看着更容易的六名都头。

  挑战的公孙部族士兵人身马大,而被挑战的这名都头却是一个扶风人,身材矮小,骑在马上,比起另外五人,足足矮了一个头,当双方策马对立的时候。两百公孙族士兵终于感到振奋了一些,这一场,应当没问题了吧?

  这一次连贺兰燕都有些不确定了,转头看向孙晓,却见他浑然无事,依然脸带笑容,这才稍微安了一下心,平素贺兰燕看到的更多的是扶风骑兵的团队作战能力,对于这种单人单马的较技格斗,扶风骑兵还真得是不行。像虎头与横刀,可都是马匪出身。

  矮小的扶风都头马刀出鞘,默不作声,对战的公孙族士兵却在摧马而动的时候,亮开嗓子一声暴喝。在他战马疾动的时候,扶风都头亦是摧马而上,与以前一般无二,两马迅速接近,人高马大的公孙族士兵弯刀立劈华山,带着呼啸声直劈而下,这一刀落得实了,铁定要将矮小的扶风都头的脑袋一劈为二。

  扶风都头却是连眉毛都没有眨一下,他个子矮小,力劈华山这一招是玩不来的,他只是提起了马刀,平平向前刺出,对于头顶那一刀,根本连看都没有看一眼。

  现场一片哗然,所有人都看得明白,当公孙族士兵一刀劈中对手的时候,自己也铁定要被对手一刀刺个透心凉。

  第二场,竟是两败俱伤的局面。

  公孙族士兵不想死,所以他收刀,横在胸前,想要格开对手这一刺。两马交错,当的一声,两刀交击在一起,扶风都头借着这股力道,一只脚脱开了马蹬,狠命一下踹在一侧的对手马腹之上,疾奔的骏马吃这全力一击,嘶鸣一声,竟然就这样倒了下去。

  又是一招便分胜负。

  战场之上,怕死的都先死,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耍赖,无耻!”公孙族士兵顿时鼓噪起来。

  扶风都头勒马而回,转头看了孙晓一眼,孙晓冷笑了一声,凌厉的眼神扫过二百公孙族士兵,随着他眼光扫过,鼓噪的士兵慢慢地安静下来。

  “郑玉堂,脱下你的军袍!”孙晓大声道,公孙义等人都是莫名其妙,不知道孙晓这是什么意思,但随着那名沉默的扶风都头扒下身上的军袍,将上身"chi luo"于众人面前的时候,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地发出嘶的一声,倒抽了一口凉气。

  这个看似不起眼的叫郑玉堂的都头"chi luo"的精壮的胸膛之上,横七竖八地布满了伤疤,有的很短,有的却是横贯整个胸膛。

  “他叫郑玉堂,自加入扶风军之日起,参加了扶风军对东胡的所有战争,负伤十八处,随高远将军征战渔阳,与赵国对战,负伤七处。耍赖?无耻?战场之上,生死一瞬间耳,像刚刚这位公孙族的战士,如果你是敌人,你那一下躲避,郑玉堂便可以轻而易举地要了你的命,他只是将你打下马来,那可是看在你们将成为他的战友份儿上。”孙晓的声音极冷。“战场较量,只有生与死,只有胜利与失败,没有耍赖与无耻一说,因为,死人是没有资格讲道理的。郑玉堂,着袍,退下!”

  郑玉堂依然沉默着退到了那六人队列之中,不过这一战之后,却时无人敢于挑战他了,不为别的,那遍布全身的大大小小的伤痕,已经告诉了每一个人,这是一个身经百战的家伙,能身经百战还能活得生龙活虎,这样的人,还是不惹为妙。

  只是他们没有想得更深一层,郑玉堂如此,在他左右的另外五人,又岂会是好相与的?挑战在继续,五名都头陆续出战,与郑玉堂一般无二,这五名都头看似沉静,与张扬的虎头相比,完全不是同一种人,但一待抽出马刀,摧动战马,他们的疯狂便足以让人发狂。

  一往直前,有敌无我,每一次交手,都是生与死的区别,公孙族士兵虽然听过了孙晓的解释,明白了这些人的打法,但当战刀加身,在生与死这间,作那电闪火石般的选择时,他们仍然选择了退缩。而退缩的结果,就是失败。

  三名兵曹,横刀出战,一战震慑所有人,无人再向他们挑战。

  六名都头,除开郑玉堂外,其它所有人都出战两到三次,全胜。公孙族数十名勇武的士兵出列挑战,竟是无一胜绩。

  “孙晓,这些士兵其实都还不错,只是少了一些一往无前的霸气和还于赴死的勇气,稍加磨励,不失为一支劲旅。”贺兰燕压低了声音,对孙晓道。

  “教头说得不错,但这却是最难的。”孙晓点点头,“所以我要将他分散到各部去。让他们却好好地领会一下我军作战的理念。”

  “但尽数黜落,会不会引起反弹?”贺兰燕有些担心。

  “这是公开的比武较技夺位,他们输了,怨不得旁人,更何况,等他们真正融入我军之后,像先前公孙豪那样的家伙,还是会被挑出来担当大任的!”孙晓笑了笑,“不过在此之前,我得先将他们的这股气焰打下来,我必须让他们知道,在我扶风骑兵面前,他们什么也不是!”

  贺兰燕点点头,“你说得有道理。”

  此时,场中已经清冷下来,无人再向出列的九人挑战,公孙义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走到了场地中央.

  “公孙义将军,你要向谁挑战?”孙晓笑问道,阿蛮走后,公孙德香对军队影响力较小,这个公孙义,倒是这些公孙部族士兵的头头了.

  “敢问孙将军,扶风骑兵的将领是谁?”司马义问道.

  孙晓微微一愕,”你是想挑战整支扶风骑兵的统兵将领?”

  “不错!”司马义昂然道:”按照孙晓将军的规纪,如果我赢了,那我就将是这支骑兵的头儿了,是也不是?”

  孙晓大笑,”不错,不错.步兵,有人向你发起挑战了!”他转头看向一边的步兵.

  看着走路有些不顺畅的步兵,公孙义的眼光不由落在他的左脚上,那不是人的血肉之躯,而是一支铁掌,他顿时错愕无比.

  他原本以为这支骑兵的统兵将领是贺兰燕.

  公孙义在这里耍了一个小小的花招,横刀那三名兵曹,他自忖即便出战也没有胜利的把握,失败的可能性倒很大,而去挑战都头,成为一名统领五十名骑兵的都头,他却也低不下这个头,那么,去挑战贺兰燕,倒是一个绝佳的选择.贺兰燕毕竟是一个女人.

  他自认自己合理地利用了孙晓制定的规则,只要自己战胜了贺兰燕,那孙晓也没有话说,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要挑战的居然是一个残废,一个只有一只脚的步兵.

  而这个一只脚的家伙,居然还是扶风骑兵的统兵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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